借力电商发展 实现城乡联动努力成为承接“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
2017-01-25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局局长刘初明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局局长 刘初明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对于供销合作社来说是一次重大机遇。当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经取得显著成果,完全有能力承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蓝图,建议着力在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一、以建立电子商务县域物流配送服务公司为平台,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商品流通是供销合作社的业务主阵地和发展根基,应当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骨干作用,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商品流通必须依托电商平台,才能适应现代互联网及未来物联网的发展要求。目前,电商业务的“短板”就是农村电商,这也是供销合作社电商发展的最后机遇。
因此,供销合作社的电商发展应摒弃常规发展路径,规避线上平台建设需要巨量资金投入和城市电商发展已难有空间的弊端,独辟蹊径,以建设线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为主,线上平台与大型电商公司合作,以较快的速度占领农村电商市场。
(一)建设模式。在县级成立电商物流网络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市县供销合作社及乡(镇)基层社和社会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在县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建设物流配送二级批发站,村建设终端网点,形成县乡村三级一体化的物流配送公司,打通县域商品物流通道。全国总社“新网工程”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主建或改造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省市配套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主建或改造乡(镇)、村物流配送网点及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以及与城市物流企业的对接工作;县、乡(镇)及村以财政资金和现有网点净资产值为股权形式投入,参与县乡村网点设施设备建设和人员的组织培训等;全国总社及省市在县以下的现有网点,一并以网点净资产值作为股权投入;日常经营由县供销合作社负责,接受上级社的指导和监督。
(二)整体规划。全国县域电商物流网络建设统一规划,由总社指导各省供销合作社对本省的县域物流网络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县社负责具体的规划编制、资金预算和组织实施工作,市社负责完善县社网络之间的优化布局和与城市物流企业的对接工作,省社负责总体统筹并上报规划。
(三)资金安排。总社可以根据各地网络规划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跟进情况安排资金投向,以调动各地积极性,形成网络建设合力。全国总社“新网工程”2017年度25亿元资金如集中投入县域物流网络建设,每个县投入500万元,一年就能建设500个县,意味着全国一半省份的三分之一县能够获得资金,投入当年就已经形成了规模。
(四)线上平台合作。在规划县域线下物流网络的同时,可以适时与阿里或京东公司寻求开展业务合作。合作模式是,线上网络平台由阿里或京东公司负责无条件接入,线下物流由供销合作社负责。借用阿里或京东公司的线上网络资源,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建设我们的实体网点,是以一己之力撬动互联网巨擘,在互联网时代赶上潮流的捷径。在全国县域物流网络建设初具雏形后,总社中国供销集团电商公司可以联合各地的物流公司,组建真正意义上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商物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推广土地托管综合服务模式为手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中所探索的土地托管模式,受到上下的一致认可。不足之处在于推进的速度还不够快,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受农作物周期较长影响;二是说服农民加入合作社,接受托管这一模式很有难度。可以考虑从组建服务队伍入手,尽快形成土地托管的服务覆盖能力。
(一)开展综合规划。指导县社开展农业综合服务规划,在县建立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大型农机服务队、农资供应站、农技推广站;在乡(镇)基层社建立综合服务站,成立小型农机服务队、庄稼医院、农资供应点。由于农民对农忙季节的生产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供销合作社服务队伍的建立和服务能力的形成,易于为农民所接受,再吸引农民加入合作社开展协议化的半托管或托管服务,就容易很多。
(二)依托县域物流公司发展。县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组建成立,要依托县域物流网络服务公司这个平台,进行服务功能拓展。农资与日用消费品是物流网络配送的基本商品。农机服务队可采用多种方式组建,如大型农机可以吸收当地农业部门的农机站投资入股,也可采取向生产商租赁的形式,或与现有农机个体户签订合作协议;农技服务、庄稼医院也可与当地农业部门的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合作。
(三)实现物流网络的双向流通。能将农产品卖出好价钱,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将大大提高供销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的吸引力。因此,县域物流服务公司在建设之初,就要着眼长远、预留空间、逐步拓展功能,特别是要注重与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对接,实现物流网络的农资、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做到“一网多用”。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总社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可主要用于土地托管服务功能拓展。在引导各地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在保证各级财政资金和供销合作社资金绝对控股的条件下,也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强化外部监督。
三、以建立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枢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助农增收,又不能通过增加城市居民负担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所以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特别是日韩等农民拥有土地规模较少的“小农国家”的做法,对于在农产品流通中处于枢纽地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公益性模式,实现农产品以高于市场收购价买入、低于市场批发价卖出的方式运营,改变当前农产品价格大部分被流通环节拿走的状况。
(一)建设主体。公益性农批市场公司的建设主体是城市供销合作社。应指导各地城市供销合作社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公益性农批市场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建设。农批市场是市长主抓的“菜篮子”工程的重点项目,只要城市供销合作社的方案做实做细、具体可操作,应能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公益性实现方式。公益性农批市场公司的运营不以赢利为目的,要将原有的利润空间分别让利给农民和市民。公益性农批市场公司由当地政府和供销合作社共同投资设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政府商务等部门派员加入董事会参与经营决策,工商等部门派员加入监事会参与监管,确保公益性目标的实现。市级供销合作社负责日常经营。公益性农批市场能进一步巩固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的主导地位,成为政府调控市场的有力抓手。
(三)建设途径。应坚持改造现有农批市场和新建并举。全系统现有控股参股的农批市场1800余家,多以出租场地为主。要实现公益性目标,就必须全资控股和自主经营。对控股参股企业,城市供销合作社应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与合作方协商提出股权收购计划,分阶段实施;与场地租赁商户解除协议,组建经营管理队伍开展日常经营,严格按照公益性原则制定具体的经营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对于当地现有条件较好但供销合作社未参股的农批市场,也可在政府主导下收购。当地没有合适的农批市场,就由政府投资新建。
(四)资金筹措。农批市场的投资应以当地市级财政为主,市供销合作社为辅。当前,对公益性农批市场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可组织对发达国家特别是日韩的公益性农批市场的考察,推动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引导公益性农批市场的发展。
(五)对接县域网络。公益性农批市场建设完成后,通过与周边县域物流网络服务公司的对接,将极大推动农产品进城,实现物流网络的双向流通,提高网络流通效益,也进一步畅通农批市场供销渠道,形成城乡互惠、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