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把握 精准发力着力构建湖州特色耕地保护新格局
2017-01-25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朱仲华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仲华
全面把握 精准发力着力构建湖州特色耕地保护新格局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仲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对新时期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作了深入阐述、系统部署,提出了明确的思路、举措、方法、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耕地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4号文件有四个方面特点令人印象深刻。一是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坚定立场。二是战略定力,与以往各项耕地保护政策一脉相承,同时又有新思路、新要求、新力度。三是系统谋划,从规划管控、节约用地、占补平衡、质量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综合运用了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等手段进行全面推进,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整体性很强。四是创新思路,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跨地区利益调节等方面赋予了新的内涵。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将持续深入抓好文件的学习贯彻,着力与国家加强耕地保护的一贯方针、与浙江省耕地保护的一贯要求、与湖州耕地保护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推进湖州耕地保护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扛起使命、负起责任、强化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这些都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高度重视,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山”重要思想诞生地,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有力落实耕地保护各项任务,做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讲条件、不论理由、不打折扣,以实际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寻求突破
虽然国家对耕地保护三令五申、从严要求,但我们仍或多或少看到一些地方存在耕地保护意识淡薄、补充耕地质量不到位等问题。从湖州来讲,总体形势虽然相对较好,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生态环境约束不断强化、补充耕地需求短期急剧增长、占补平衡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等等,这些都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守住湖州223.11万亩耕地、18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这是我们面对的时代课题。我们必须进一步拉高标杆、自我加压,严格落实中央4号文件提出的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努力在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提升、占补平衡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健全激励机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具体工作中,要借他山之石,向省内省外先进地区学习,在比学赶超、争先进位中提高耕地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参照“河长制”的做法,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将保护责任从村级延伸到村民小组、流转大户,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体系。立改革之志,在依法履职、严守红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创新理念,攻坚克难、迎难而上,推动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鼓奋进之气,引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以一流的状态、一流的标准、一流的作风全力抓好耕地保护各项任务,努力为全省耕地保护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三、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耕地保护的重点任务,深处着力、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着重抓好三个方面:规划用途管控方面,要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在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块、设标志、明责任、建表册、入图库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抓手,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深入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占补平衡管理方面,要开拓创新,进一步细化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构建完善的补充耕地指标保障体系,做到既要保障发展,更要保护耕地;落实好建设单位“补地义务”和属地政府“补地任务”,厘清市、县(区)、用地主体的职责关系,发挥用地主体和属地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耕地质量提升方面,要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后期管护,努力打造规范建设、科学管理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样板工程。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持续提高耕地产能,实现“藏粮于地”。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制度,不断提高耕地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十三五”期间,湖州市要全力推进“3256”耕地保护工程:垦造耕地3万亩、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6万亩。
四、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耕地保护的利益关联,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形成合唱
耕地保护牵涉面广、任务量大,涉及不同地区、广大农户,必须有效建立多方协同、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调动各界积极性,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方面,要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整合利用涉农资金,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地力培育、保护管理等。从2016年起,湖州市全面建立并实施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各县区都出台配套文件,着力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以奖代补力度,共落实补偿资金8759万元。另一方面,要实行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通过探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机制,发挥补充耕地指标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建设项目优化选址,避占优质耕地,鼓励乡镇在土地开发时建设优质耕地和水田,充分调动补充耕地区域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五、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耕地保护的内在要求,长效建制、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耕地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艰巨工程,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和办法,从制度供给上持续加大力度,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机制顺畅、管理科学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树立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完善管理体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监督检查,运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强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目标考核,层层分解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突出耕地保护机制创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占补平衡落实等重点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地“三整三提”行动,努力破解都市区建设用地需求与资源供给刚性制约之间的矛盾。通过整治城中村、旧厂区、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推进“大拆大建”,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充分调动旧厂区业主盘活存量土地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的处置力度,积极创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项目和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