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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职业农民培训服务供给滞后问题的对策研究

2017-01-25裴少维马云阔

知与行 2017年4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农民培训

裴少维,马云阔

(东北石油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黑龙江 大庆 163318)

黑龙江省职业农民培训服务供给滞后问题的对策研究

裴少维,马云阔

(东北石油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黑龙江 大庆 163318)

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力量。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具有现代农业的发展优势,随着农业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政策惠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思路,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农民。调研发现,目前黑龙江省的职业农民培训未能达到“整体化”水平,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存在培训服务供给滞后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农民培训机会少;缺乏统一管理,培训工作松散无序;资金投入不足,培训硬件设施差;“双师型”教师短缺,师资力量薄弱;培训方式单一,学习效果弱化;培训内容老套,实际操作性差等方面。为了实现到2020年使省内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达到10万人的目标,应该针对存在问题,明确培训主体,构建“一主多元”培训体系;设立专门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公益性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遴选优秀教师,建立高水平师资队伍;创新培训方式,提升“本土化”培训能力;丰富培训课程,满足农民和市场需求,为培训职业农民提供智力支持,为推进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提供人才保障。

培训服务;职业农民;解决策略

作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从农业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自身增产增收的需要出发,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政策惠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思路,培养一批既具文化、技术,又善经营、管理的高素质职业农民,成为当前黑龙江省农业经济社会最为紧迫的事情。近些年,黑龙江省各部门通过不断努力,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扶贫攻坚经济合作组织带头人和村级农民技术员轮训”等项目上已取得显著成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黑政规〔2017〕1号)提出“到2020年实现我省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和培养出一大批现代青年农场主的目标,使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达到10万人”,对黑龙江省职业农民的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调研发现,当前黑龙江省职业农民培训未能达到“整体化”水平,存在培训服务供给滞后的问题,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与建议。

一、黑龙江省职业农民培训服务供给滞后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职业农民的培训在省内不断开展,更多农民尝到了培训的甜头,从“被动培训”到“不请自来”,而现实却是供给滞后的培训服务逐渐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培训需要,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农民培训机会少

近年来,铁力市、宁安市、孙吴县、甘南县、东宁县、林口县等地纷纷响应中央号召,在较大程度上推进了黑龙江省的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但调查发现,省内的多数培训均是依托当地职业技术学校开展的,很多农广校、农职院校、农业高校、农科院等组织机构并未参与培训工作,一些龙头企业、农业企业也因缺乏合适的进入渠道而远离农民培训,导致现有的培训资源不能得到高效整合利用。同时,很多农民也表示参加培训的机会太少,现有的农村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

(二)缺乏统一管理,培训工作松散无序

当前黑龙江省的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是由农业、教育、财政、人事等多个部门分别组织开展的。由于各组织部门以及与政府之间不能有机地联结,导致其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时,缺乏沟通与协作,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多头管理,致使多数培训项目处于盲目无序的状态,出现各自培训的混乱情况,在较大程度上造成了无效培训和重复培训;有时还会有拖延、推诿甚至应付差事的现象发生,真正牵头或是统一管理农民培训的机构至今没有建立[1]。

(三)资金投入不足,培训硬件设施差

从中央和地方的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来看,其资金投入都无法满足培训需求。黑龙江省农民数量约占总人口数的一半,层次不一,从业类型多样,其科技、文化水平也普遍较低,这些因素决定省内的职业农民培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农民人均收入较低,不可能自己承担职业农民培训的费用;中央财政虽有拨款,但具体分摊到各省、市、县的职业农民培训项目上已杯水车薪;省内各级政府对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再加上社会力量参与较少,使培训进行起来难上加难。从职业农民培训的体系建设或网络渠道来看,省内培训所需求的硬件设施离现实需求都存在一定差距。

(四)“双师型”教师短缺,师资力量薄弱

一是黑龙江省现有的专兼职教师数量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的培训需求;二是培训教师存在教育层次低、知识老化、授课方式陈旧的问题,其质量也无法满足农民培训需求。一部分专家因忙于培训授课事务,自身外出进行专业系统培训的机会不多,无法与时俱进,难以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很多教师又都停在理论层面,动手能力差,实践水平低,难以掌握培训过程中学习者的心理以及培训技巧,其专业知识和教学实践能力均无法满足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的现实需求,“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还有部分兼职教师流动性大,培训的衔接和完善难以保证[2]。

(五)培训方式单一,学习效果弱化

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的职业农民培训仍然依照从前的陈旧方法,主要是集中在一起授课或播放与农业相关的视频课程。大多数农民反映每次培训完,习得的内容都所剩无几,更不用说拿来实际运用,培训对他们的帮助并不是很大。多以讲座为主的培训方式,存在方法单一、缺乏灵活性和实践性等问题,培训过于注重理论讲授,弱化了现场教学和观摩学习等环节,缺乏相互之间的交流与探索。职业农民的培训方法缺乏“本土化”,没有做到因地制宜的创新教学,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够。

(六)培训内容老套,实际操作性差

黑龙江省地域广阔、地形多样、气候各异,各地适宜的农作物种类以及农业生产方式也有很大差别,再加上不同地区的农民由于生产基础、资金技术、兴趣需求等不同,对培训内容的选择也会有所不同。而省内一些地区的农民培训内容比较单一,且只重形式和数量,缺乏实际操作性,满足不了当地农民实际需要以及产业的发展要求,降低了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另外,一些农民创业者表示在实际创业中遇到的问题在培训中并未涉及,或是培训中虽讲解清晰,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培训忽视了农民创业者对创业信息、经营管理方式、科学技术等贯穿于整个创业过程的实际需求,最终导致创业效率的低下或创业失败。

二、解决黑龙江省职业农民培训服务供给滞后问题的策略与建议

为挖掘黑龙江省农村巨大的人力资源,现结合我省农业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及农民的实际需求,针对培训服务供给滞后的问题,提出以下策略与建议。

(一)明确培训主体,构建“一主多元”培训体系

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是开展职业农民培训的主要阵地。最大限度地发挥黑龙江省各级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职业农民培训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改善主体基础服务能力条件,实现在职业农民培训服务领域的全覆盖,进而承担职业农民培训的基础调研、规划编制、认定事务、管理服务等各项业务,成为职业农民培训中心、指导中心、宣传中心和服务中心。鼓励农业大学、农职院校、农科院所、农技推广站、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积极参与,通过校企联合、异地合作、订单培训等方式参加政府的招标、投标。另外,围绕黑龙江省“五大规划”“十大重点产业”和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几个有特色的农民创业园区和实训基地,为有技术、有想法、有激情、有创业梦的职业农民搭建平台,并提供技术服务、资金支持,不断向农民传播创业和经营理念,从而提升培训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建立起“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教育培训体系。

(二)设立专门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特别要强化政府责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因此,黑龙江省应由政府牵头成立一个农民培训的专门管理部门,统一培训任务和计划;还要明确农业、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的职责,促进各部门之间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例如,乡村干部负责了解农民需求、人员组织,提供培训“菜单”,确定村教学点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确定培养方案、教育教学实施、颁发毕业证书等工作;农委负责制定培养计划、教学过程监管、成绩考核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学员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就业准入制度监督检查等工作。各部门之间通过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促进农民培训项目资金以及培训过程的公正合理,努力破除培训机构以“主管部门满意度最大化”而非“农民受益最大化”为主的培训目标。

(三)加大公益性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职业农民的培训具有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等特点。为保证培训项目开展顺利,黑龙江省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性经费支持,还要采取适当措施,增加各级地方财政拨款比例,并将此类投入划为国家专项财政预算的一部分,进行统一管控,确保培训资金的使用合理有效。同时,还要拓宽职业农民培训资金投入的来源渠道,采用现代财政、金融手段,提升行业、企业、团体、金融机构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并通过项目经费“基金化”的方式,把投入的资金化为专项基金委托给培训监管组织进行管理和运作,进而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职业农民培育资金投入机制[3]。

(四)遴选优秀教师,建立高水平师资队伍

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均衡合理的专职师资队伍,是职业农民培训的关键所在。一是黑龙江省相关部门要组织各培训机构、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以及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推荐优秀专家、教师加入职业农民培训的教师队伍,建立农业教育、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专家教授和农民教师(土专家、田秀才)四支教师队伍。二是要建立学历与能力规范制度,严格把控培训教师的聘用标准,实现农民培训专职教师“实践化”、兼职教师“示范化”,组建一支理论水平高、操作技能强、能说敢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4]。三是要根据现今培训专业知识更迭速度加快以及现代科技水平快速提升,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聘用教师的职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四是要严格执行教师聘任制度,把提高农民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检验教师培训成效的唯一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从绩效考核、待遇保障方面鼓励教师的积极性,形成良性的竞争上岗制度。

(五)创新培训方式,提升“本土化”培训能力

在黑龙江省职业农民培训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农民的培训意愿和农民的学习规律,运用“农学结合”与“就地就近”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培训。一是丰富传授的方式方法。组织知名的专家教授、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教师将关键生产环节需要的关键技术集成化、简单化,编写成简洁易懂的书面文字,通过集中办班、现场培训、田间指导、入户解答等方式,运用有奖竞答、小组讨论、论坛交流、案例教学和游戏教学等方法,向农民普及科学知识和农业实用技术。二是拓宽学员视野,组织参观考察。组织学员参观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等,依托现有的农业项目,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5];或让成功者介绍经验,学员现场观摩、交流提问,提升创业信心。三是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的培训手段,通过信息互通平台、技术平台等开展职业农民的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和在线教育培训,并通过现代移动互联服务对培训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

(六)丰富培训课程,满足农民和市场需求

培训课程的设置要遵守针对性和实效性原则。培训机构和学校应依照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黑龙江省各地区的农业特色和农民实际需求,制定不同的课程体系,坚决杜绝“一刀切”。一是根据职业农民的成长特点、职业需求、产业远景,开设不同的专业课程。如针对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家庭农场主等重点开设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课程;针对农机手、植保员、动物防疫员等农村技能服务人员开设专业技能方面的课程;对一些具有产业基础,且文化素质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设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方面的课程。二是坚持围绕市场选产业、根据产业办专业、办好产业促专业的理念,根据各地市场需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灵活把握专业设置[6]。从观念、理念、道德、技术、能力等全方位提升职业农民素质,做好因地制宜的培训。

三、结论

农民职业化是一个国家农业发展的必要途径,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畜牧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要想加快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必须加强对农民群体的职业培训。而目前,省内供给滞后的职业农民培训服务逐渐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培训需要,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省内农民职业化的进程,需要政府、社会、培训学校等多方长期通力合作共同去解决。同时,黑龙江省必须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涉农人才贯通培养、“两大平原”建设紧缺人才培养等项目中培训更多的职业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人力资本,助推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的发展。

[1] 娄眉卿.转型发展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以上海市郊区的探索实践为例[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21):16-18.

[2] 王倩雯,赵丹.基于“培训—职业匹配”理论的农民田间学校模式构建研究——以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调研为例[J].成人教育,2016,(9):56-60.

[3] 马云阔,裴少维.黑龙江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问题研究[J].教育探索,2016,(12):43-46.

[4] 陈兰珍.加强县级农广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与对策[J].甘肃农业,2013,( 1):43-44.

[5] 赖立.农村成人教育的着力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J].职教论坛,2013,( 6):48-52.

[6] 袁媛.探索新型职业农民中职教育新路径[N].农民日报,2014-05-07.

〔责任编辑:屈海燕〕

2017-02-12

201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农民职业技能与创业培训对策研究”(16023)

裴少维(1990-),女,山东菏泽人,硕士研究生,从事高等教育研究。

F328

A

1000-8284(2017)04-0117-04

龙江发展智库 裴少维,马云阔.黑龙江省职业农民培训服务供给滞后问题的对策研究[J].知与行,2017,(4):1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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