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的发展重在培育
2017-01-25潘瑞超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潘瑞超(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团体标准的发展重在培育
潘瑞超(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但在我国,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却没有法律地位,这既影响了标准的供给,难以满足创新技术快速产业化和市场多样化的需求,也不符合政府简政放权的需要。当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关键是培育,要为团体标准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推动团体标准逐步从试点到相对成熟再到蓬勃发展。
团体标准 培育
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从中国秦始皇时期的“车同轨、书同文”,到欧洲工业革命后的规模化生产,都是标准化的生动实践。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标准已成为世界“通用语言”。但与国外相比,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却没有法律地位,极大地影响了标准的供给。
1 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十分必要
1.1 是政府简政放权的需要
新一届中国政府提出要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始终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一牛鼻子,坚韧不拔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首先要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就标准化领域而言,就是要激发社会团体在标准治理中的创造活力,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逐步放给社会,由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市场自愿选用,市场竞争优胜劣汰。通过赋予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的权利,把政府该放的放开、放到位,改变政府主导标准制定的标准治理方式,实现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的目标。
1.2 是创新成果快速产业化的需要
标准是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桥梁和纽带。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互联网、计算机、通讯等高科技领域,技术创新与产品更新周期越来越短,企业间的技术关联度也越来越高。而政府标准制定的周期过长,难以满足需求。同时,单个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局限性,难以单独制定标准。在此情况下,具有共同市场利益的企业、科研机构等组成社会团体,共同制定团体标准,由本身就是标准使用者的市场主体,自主制定符合使用者利益的标准,实现成员自愿执行标准的目标,并以成员自我适应为核心,满足行业和技术变化的需求,从而在最高水平上实现标准制定者与使用者的利益。
1.3 是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市场需求日益多元化,由此带来了生产的多元化,而生产的多元化又对标准的多元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的标准体系以政府标准为主,一般仅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安全性和使用性能的最低要求,这种仅规范安全底线和一般要求的政府标准难以满足市场的多元需求,急需发展对同一领域同类别产品的多样化标准。通过设立团体标准,不仅可以有效增加标准的供给,还可以通过对于产品的舒适性、经济性和先进性进行细致的划分,提出更加具体化的要求和验证手段,从而使消费者更加明确在购买和使用产品过程中的选择要素。
2 团体标准在国外已有成熟实践
国外团体标准发展十分成熟。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均有大量制定标准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团体标准不仅是这些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活跃、最贴近市场需求的一类标准。
美国全国大约有620个民间机构在制定各自的标准,其中绝大多数是专业协会。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认可的制定国家标准的标准制定机构有267个,总共制定了37000多项标准。这些标准中,有相当一部分经ANSI批准成为美国国家标准。这些专业学会、协会历史悠久,专业权威性强,在世界范围都有广泛的影响。以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为例,ASTM成立于1898年,是一个非赢利组织,主要制定并出版材料、产品、体系和服务方面的自愿性标准。超过10万家单位参加了ASTM标准的制定工作。ASTM标准为130多个行业或领域服务,并已经被全世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试验、质量体系和商业运输等领域所接受和使用。
德国各类工业联合会、协会、学会制定的标准类文件统一称为技术规则。目前共有约200个社会团体制定了约2万项技术规则。以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为例。VDE是世界著名的电工专业团体,成立于1893年1月,拥有个人会员2万多名,团体会员800多个。VDE主要致力于研究电工设备的安全问题,其制定的VDE规程被许多国家所采用。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工标准化工作, 1970年10月, 德国标准学会(DIN)与VDE联合成立了德国电工委员会(DKE),并由DKE代表德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目前,绝大部分VDE标准已纳入DIN标准体系,作为双号标准(DIN/VDE)颁布实施。
日本各行业组织的协会、学会、工业会等民间团体,负责制定本行业内需要统一的标准和承担日本工业标准(JIS标准)的研究起草任务。日本现有制定标准的民间团体约200个,制定标准5000多项。在这些团体中,有的设有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有的直接由技术部门负责标准化工作。这些团体中以日本铁钢联盟(JISF)最为知名。
俄罗斯在2015年6月24日批准发布的《联邦标准化法》第2条中规定,“团体标准是经法人,包括国有公司、行业自律组织以及个体企业主批准,以完善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完成工作、提供服务为目的的标准化文件。”同时,在第21条规定,团体标准由各组织独立进行编制,可参考相应的国家标准的程序和形式进行编制,在审批前可提交给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鉴定。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一些社会团体开始自行制定市场所需标准,由此涌现了一种现行标准体制之外的新标准类型,即团体标准。虽然现行标准化法中没有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但团体标准的发展势头强劲,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不断增多,在地域范围上不断扩大,而且得到有效执行的数量不断上升。
3 发展团体标准重在培育
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明确,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有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这是此次标准化改革的一大亮点,是与国际接轨,发挥市场作用,增加标准供给的一项重要措施。改革方案印发后,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15年启动了39家社会团体试点工作,2016年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并批准发布了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截至2017年7月,在平台注册制定标准的社会团体达到786家,已公布1356项团体标准信息。团体标准快速反应市场需求、满足创新发展、制定灵活高效的优势逐渐显现。
但团体标准的培育发展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国外一些知名的团体标准如ASTM等,都是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因此,要给予团体标准发展足够的耐心,当前最重要的是培育,为团体标准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1)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中明确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制定团体标准。同时,要明确团体标准的市场化属性,即由市场主体自愿制定、自愿采用。团体标准的制定主体、制定范围、制定程序、制定内容政府不予干涉,无需政府事前审批,事后备案。
(2)政府为团体标准发展提供良好行为指引。2016年发布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是团体标准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提供了非常好的引导。下一步,应当加大对指导意见的宣贯,加快制定《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等国家标准,鼓励社会团体积极实践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引导团体标准化健康发展。要加快建立团体标准转化为政府标准的机制,搭建社会团体参与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平台和渠道,激励社会团体制定先进适用的标准。同时,政府应当加快推荐性标准的瘦身,将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严格限定在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基础、通用以及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范围内,为团体标准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
(3)标准化服务机构加大对社会团体的标准化服务。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团体的标准化基础知识、制定程序、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规则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会团体的标准化工作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团体标准制定机构良好行为评价制度,通过社会团体自愿参与,第三方公平评价,社会共同监督的方式,引导社会应用良好行为团体的标准。
(4)加强对于团体标准的事后监管。虽然我国目前在民政部注册的社会团体的数量非常庞大,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学协会发展仍不成熟,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公信力有待提高。因此在团体标准的发展初期,以培育和引导为基本原则,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事后监督,防止一哄而上,一放就乱。但政府监督要把握好度,即仅在制定的团体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时,政府部门才予以介入和监督,可责令其改正;不予改正的,可公告废止该标准,并通报社会团体主管部门,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4 结束语
团体标准是未来我国标准体系的生力军,是打造中国标准品牌的重要力量。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明确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同步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培育、主动引导、合理规范团体标准的发展,推动团体标准逐步从试点到相对成熟再到蓬勃发展,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重要的支撑作用。
Cultivate is the Key to Develop the Association Standards
Pan Ruichao ( The Second High School Attached to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Standard is the common language of the world, but in our country, the internationally accepted association standards have no legal status. This not only affects the supply of standards, but also makes it dif fi cult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rapid industrialization of the new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the diversi fi cation of the market, nor does it conform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government in streamlining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and delegating powers to lower levels. At present, the key to cultivate and develop the association standards is to cultivate, to create a favorable policy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atmosphe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ssociation standards, and to promote the association standards from the phase of pilot projects to being relative mature, and then to vigorous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standards, cultiv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