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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2017-01-25

中国财政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财力市县中央

2016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7152.04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73.47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2491.53亿元,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3687.04亿元,增长8.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7458元,增长7.2%。全年固定资产投资9534.10亿元,增长10.52%。全年进出口总额453.2亿元,下降8.3%。其中,出口268.2亿元,下降25.7%;进口185.0亿元,增长39.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3%,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5%。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9%。

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8.8%。其中:税收收入526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同比增长3.5%;非税收入26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6.9%,同比增长21.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同比增长6.6%。其中:农林水支出481.4亿元,同比增长8.4%;教育支出548.6亿元,同比增长1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4亿元,同比增长1%(主要是中央补助减少2.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6亿元,同比增长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3亿元,同比增长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1亿元,同比增长9.6%;节能环保支出95.1亿元,同比下降0.3%(主要是中央能源节约利用补助减少7.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00.6亿元,同比增长64.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9.4亿元,同比增长45.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5亿元,同比增长8.6%;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59.7亿元,同比增长26.4%。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9.3亿元,同比增长16%;支出379.8亿元,同比增长7.9%。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亿元,下降18.3%(主要是受企业利润下降、上年股权转让一次性因素影响),加上上年结转10.1亿元、中央补助20.9亿元,总收入39.3亿元;支出31.1亿元,同比增长814.3%,主要是中央下达“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20.6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5亿元,总支出36.6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4.3亿元,支出568.7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669.6亿元后,累计结余705.2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亿元,完成预算的98.8%,同比增长5.8%(主要是税收收入增幅低于预期);支出639.9亿元,完成预算的93.2%,下降8%(主要是中央车购税补助预算调减,对甘肃省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80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818.5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税收返还51.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2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38.9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9亿元,同比增长11.8%;省级支出90.3亿元,同比增长1.7%。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5.3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0亿元、中央补助20.9亿元后,总收入36.3亿元;支出29.7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亿元,总支出35.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4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8亿元,支出165.8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304.7亿元,累计结余326.9亿元。

全省及省级政府债务情况。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甘肃省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959.5亿元,增加250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分配省级588亿元,增加100亿元;市县1371.5亿元,增加150亿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债务余额为1801亿元,其中:省级587亿元,市县1214亿元,均在核定的限额之内。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5年末,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11.9亿元,其中省级73.9亿元。2016年年初,全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亿元,其中省级30亿元。2016年年末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规模120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3.8%,其中省级82亿元,占当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3.3%。全省及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均在规定比例5%之内。

一、强化管理,严格预算执行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强化与执收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跟踪收入形势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征管措施,挖掘增收潜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确需追加预算的,严格按程序报批。加快支出进度。采取提前告知、切块下达、预拨清算、限时办结等多种方式,提高支出的时效性。靠实主体责任,加强考核通报、跟踪督导、存量资金清理等工作,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造成资金新的沉淀。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雪中送炭、量力而行,统筹安排财力,优先保障中央和省上统一出台的支出政策落实。

二、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

2016年中央下达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047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618亿元,增长14.1%;甘肃省列入全国资源能源型重点省份,中央财政给予特殊财力补助6亿元;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7个,补助总额达到42.6亿元;各类扶贫资金74亿元,增长48%;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242万亩,2016-2020年共补助资金35.2亿元;庆阳市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16-2018年补助资金12亿元;中央将甘肃省纳入国家第一批山水林田湖保护修复试点范围,并给予试点补助。同时,中央在国有企业去产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等方面都给予了倾斜支持。

三、精准发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扶贫行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整合省级22个部门涉农资金568亿元,80%以上资金直接切块下达到县;在58个连片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涉及中央和省级项目34项、资金145亿元,增强了县级政府统筹使用资金的自主权。二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通过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增加扶贫领域投入。2016年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223亿元,累计达到434亿元,惠及96.4万户、398.2万贫困人口;累计发放双联惠农贷款258亿元,惠及36.3万户、145万农村人口;支持发放牛羊蔬菜产业发展贷款301亿元,惠及农户18万户、农民合作组织4800多个。

四、聚焦重点,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全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10类民生支出2485.3亿元,占总支出的78.8%。省级拨付资金133.5亿元,10件为民办实事全部办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40元,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10%,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15%,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设立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开展就业技能提升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提高6.86%。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建档立卡户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中职免学费、建档立卡户省内高职学生免学费和书本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教育各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等政策全面落实。筹措资金41亿元,有效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1500人以上有需求的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支持棚户区改造13.07万户,落实公共租赁住房5.17万套(户)。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调资等政策落实到位。

五、多措并举,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扩大政府性基金和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取消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1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停征价格调节基金。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筹集资金50.4亿元,支持煤炭、钢铁行业压减产能;落实中央下放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为企业发展减负添力。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补助资金15.2亿元,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发展。筹措资金185亿元,支持加快交通、水利及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出资15亿元用于新设和补充政府性投资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商贸流通、技术创新驱动、旅游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支持成功举办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第二十二届“兰洽会”,支持增开国际国内航线、运行中欧货运班列。累计安排资金21.1亿元,支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体育馆、科技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累计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66个,13个项目进入公开选优社会资本方的采购阶段和落地执行阶段。

六、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省级首次公开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省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由103项归并到90项。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收回资金24.9亿元,有效增加扶贫、教育等重点领域投入。积极稳妥开展省级国库现金收益运作,当年实现增值6亿元。成功发行政府债券666.6亿元,平均利率2.98%,每年减轻政府利息负担约13亿元。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入试点企业19万户,直接减轻企业负担24.6亿元以上,减税面达到98%以上。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累计为55.6万户企业减免税费16.6亿元。实行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从2016年7月1日起,按照税负平衡原则实行资源税改革。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政策,下达市县奖补资金2.2亿元。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非税收入收缴、重大民生政策落实等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属于市县事务、具有财力性质的专项转移支付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县乡政府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逐步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级政府财力与保障责任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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