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2017-01-25
2016年,湖南省地区生产总值31244.7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78.4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13181.0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14485.3亿元,增长10.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5931元,增长7.3%。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1.5∶42.2∶46.3。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577.2亿元,增长18.3%;实现利润总额243.5亿元,增长12.1%。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5.8%,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0%,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8739.9亿元,增长8.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0.0%,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3499.2亿元,增长9.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2%。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8%、37.0%和58.2%,第三产业贡献率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1.6%,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0.0%。资本形成总额、最终消费支出、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9.5%、52.7%和-2.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697.9亿元,增长10.3%,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554.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2.1亿元,增长6.01%。从平衡情况来看,全省地方收入2697.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134.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869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转58.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5亿元,调入资金166.1亿元,上年结转356.6亿元,收入总量为8465.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39.2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1.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71.1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转57.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37.7亿元,支出总量为8465.2亿元,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2.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58.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556亿元,调入资金1.1亿元,上年结转234.4亿元,收入总量为2893.3亿元;支出1009.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00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119.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63.6亿元,支出总量为2893.3亿元,收支平衡。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6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1.1亿元,股利、股息等收入2.6亿元,产权转让等其他收入4.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0.4亿元,上年结转3.8亿元,收入总量为62.8亿元;支出49.4亿元,调出资金5.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1亿元,支出总量为62.8亿元,收支平衡。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74.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15.3亿元,财政补贴583.1亿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75.8亿元;支出1478.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53亿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2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20.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4.1亿元,支出18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4.1亿元。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4.1亿元,支出823.9亿元,滚存结余870.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5亿元,支出98.7亿元,滚存结余221.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5.7亿元,支出200.2亿元,滚存结余287.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0.5亿元,支出300.8亿元,滚存结余142.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7亿元,支出27亿元,滚存结余52.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4亿元,支出18.2亿元,滚存结余121.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3亿元,支出9.6亿元,滚存结余24.2亿元。
一、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财税改革迈向纵深、落到实处。省委深改组明确由湖南省财政厅单独牵头的12项改革任务,11项已全面完成,1项基本完成,多项改革取得进展。一是推进税制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直接减轻企业税负80多亿元。科学测算“营改增”对市县收入的影响,及时调整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株洲市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促进国地合作办税。二是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将预决算公开的要求量化、具体化,打分排队,定期通报,严格问责。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高度肯定湖南省预算公开工作,认为湖南财政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一以贯之,制度先行、措施具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步启动专项资金分配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建立部门预算项目评审机制,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新增出台物业费等预算支出标准。加大全口径预算统筹力度,新增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15%提高到19%以上,城市维护建设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深度整合专项资金,省级专项由98项整合到82项,并从制度上为专项资金管理定规矩、明底线。在51个贫困县全面推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省财政安排到贫困县的资金规模达到180亿元。三是推进债务管理改革。在交通、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编制2016—2018年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全年共发行置换债券2940.4亿元,大幅降低了债务运行成本。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预警结果与债务限额分配挂钩。湖南省作为首批获得世界银行发展政策贷款的省份之一,借鉴国际经验,探索政府性债务管控新机制。四是示范引领推进投融资改革。推广PPP模式,建立了覆盖PPP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向社会发布第三批117个省级示范项目,前两批省级示范项目签约率和落地率均居全国前列。规范政府性投资基金运作,建立从出资、设立、运行到退出的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在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财银保”试点的基础上,面向51个贫困县推出扶贫“财银保”,针对中小微出口企业推出外贸“财银保”,初步缓解了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这项工作已作为经验由国务院督查组上报国务院。
二、促进发展成效明显
坚持精准发力、定向施策、政策联动,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落后产能,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煤矿关闭任务。启动落后烟花爆竹企业关闭退出工作。支持房地产去库存,从2016年起停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继续对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镇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取消、停征和降低收费44项,减轻企业负担27亿元。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设立基金、运用PPP、引入政策性贷款等方式,支持交通、水利、“两供两治”“两棚两改”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湘潭市、岳阳市以及长沙市望城区等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三是扶持产业企业发展。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健康养老产业基金等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的作用,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入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组织第三方对首轮重点县进行绩效评估验收。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做大地方金融产业,财信金控集团组建成立,资产管理公司获批授牌。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筹集资金近4亿元,推动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水、电、暖、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四是支持科技创新。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投入8.5亿元,推动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35”(100个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新建3000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引进5000家以上的创新创业企业)工程。探索运用事前补助、后补助、风险补偿、基金投入等方式,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的投入力度。五是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开展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试点,启动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在123个县市区全面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全面实施垃圾收运体系建设PPP项目,在长沙县、岳阳县探索运用PPP模式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在湘江流域开展生态补偿,探索碳交易试点。加大两型采购力度,促进两型产品应用。全面落实补贴政策,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六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对外投资合作。长沙市成功申报综合保税区,株洲市成功申报保税物流中心。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实施边贸市场促进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内贸流通。
三、支农力度持续加大
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投入,创新扶持方式,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实施三个“百千万”(百企千社万户、百片千园万名、百城千镇万村)工程,打造“三农”发展大平台。培育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省财政三年累计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建成100个现代农业综合园;安排资金4.4亿元,支持建成327个农业特色产业园、99个林业特色产业园;农业综合开发四年累计安排资金4.5亿元,加快建设3个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28个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在涟源市等16个县市开展农村“三产”融合试点。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新增21个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支持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启动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提高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二是改善农业发展条件。省财政筹集资金近20亿元,并引导带动金融资本投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涔天河大型水库、“五小”(小水窑、小水池、小泵站、小塘泵、小水渠)水利等水利设施建设,支持防汛抗灾。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速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近2万个,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建制镇示范试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扩大到42个县市区。在100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支持推进并乡合村改革。
四、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坚持为民聚财、为民用财,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省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0%,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一是支持扶贫攻坚。大幅增加扶贫投入,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达到58.2亿元,其中,省级资金25.2亿元,增长207%。搭建省级融资平台,筹措资金480亿元,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推出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对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保费专项补贴。省财政安排移民资金39亿元,支持特困移民避险解困。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前实现保障政策、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三统一”。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稳步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本科高校提高到1.4万元,高职院校提高到1.1万元。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所有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西部边境贫困县。三是支持构筑社会保障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二连调”。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整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省财政投入资金27.8亿元,支持改造农村危房近25万户。筹措资金40多亿元,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在全国率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在14个市州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投入7000万元,用于改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条件。启动实施消除血吸虫病2016—2025年行动计划,省财政每年安排8600万元用于洞庭湖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每月各提高50元,分别达到320元、39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月补助标准提高100元。支持为10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实施“两癌”免费筛查。在茶陵县等14个贫困县开展出生缺陷防治项目试点。五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省财政投入近25亿元,支持建设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等重点文化工程。继续支持全省公共体育文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688个贫困村启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101个县市区实现农村广播“村村响”,100万农户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25000个行政村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广场。
五、财政管理再上台阶
精心编制全省“十三五”财政发展规划,描绘财政改革发展新蓝图。出台湖南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部门和财政预算资金全覆盖,对50个省级重大专项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占到省级专项资金总额的8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完成省级层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源头管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扩面。推进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初步搭建起财政系统内控制度体系,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基本实现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支付业务“三个全覆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本覆盖所有县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更加规范透明,在第三方发布的评估报告中,湖南省政府采购透明度位列全国第二。推进乡镇预算编制标准化,开展星级财政所创建活动。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医保两项基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支出进度等一系列重大专项检查,维护了财经秩序,保障了资金安全。前移投资评审关口,建立部门项目支出评审制度,扩大投资评审规模,全省共完成评审额2652亿元,审减426亿元,审减率达16%。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强化会计行业监管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自律管理。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清查,摸清了全省的资产家底。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启动省级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平台已正式上线试运行。开展“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提升了以票控税的效果。以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为抓手,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创新财政科研方式,开展前瞻性、实用性研究,打造新型财政智库。全面实施市县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调动市县财政推进改革、规范管理的积极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党性修养。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权力运行。同时,干部教育培训、新闻宣传、老干部、工青妇、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也取得了新成绩,援疆、援藏、扶贫和挂职干部扎实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长沙市、常德市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株洲市推进财政资金使用“十大统筹”、湘潭市组建重大项目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精美湘潭”建设、衡阳市给政府投融资公司举债融资带上“紧箍咒”。岳阳市PPP部省示范项目的数量和投资额领跑全省,永州市收入增幅和税收占比两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郴州市、益阳市财政透明度在全国领先。邵阳市PPP制度建设、娄底市财源建设、张家界市财政文化建设、怀化市全口径预算管理、湘西州设立扶贫产业基金等均有特色。南县涉农资金整合列入全国试点、浏阳市率先实行“国地财”合署办公、韶山市全面推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限额设计制度、麻阳县运用“互联网+监督”减少“雁过拔毛”式腐败的发生、鼎城区预算绩效管理、祁阳县政府购买服务、永兴县财政微信平台建设等做得有声有色。
省直部门在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省国资委强化经费支出事前控制、省水利厅实行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有机统筹整合、省金融办实行“分级审批、集中管理、阶段汇报”财务管理制度、省民政厅财务管理工作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