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2017-01-25
2016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6.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79.1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95万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2.85万亿元,增长9.6%。人均生产总值64168元,增长7.3%,按年均汇率折算为10305美元。固定资产投资5.24万亿元,增长10.5%。全年进出口总额155万亿元,增长3.5%。其中,出口9052.2亿元,增长1.2%;进口6414.3亿元,增长6.8%。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6万亿元,增长10.4%。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增长7.9%。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到21495元和9519元,分别增长8.3%和8.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60.18亿元,增长8.5%;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55.21亿元,增长6.1%。政府性基金收入2962.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下降0.6%;政府性基金支出3310.2亿元,完成预算的92.6%,增长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91亿元,完成预算的125.6%,增长1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18亿元,完成预算的328.8%,增长190.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99.87亿元,增长9.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70.82亿元,增长14.0%。
一、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开展“财税改革落实年”活动,围绕预算改革、税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支出管理改革,梳理确定32项年度财税改革任务,逐项明确改革目标、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压实责任,各项财税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省、市、县三级包括党口部门在内的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公开机制初步建立,省级公开专项资金目录,将76项资金纳入公开范围,涉及金额794亿元。财政专户资金公开有序推进,将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提报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向纵深拓展,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力度不断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实现新突破,省本级公开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方独立评价总体情况。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及时公开各级政府的债务限额、余额、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88项中央设立收费项目和11项省定收费项目实行常态化公示、动态化管理,打造阳光收费。编制涉企财税政策目录清单,将6大类、107项、476个条目的涉企财税政策,在省政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并动态更新,帮助企业用足用好财税政策。编制民生政策清单,将现行涉及财政的民生政策,分类形成11大类182条政策清单,在网站公开并 适时更新,让城乡居民全面了解政策内容,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编制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将省财政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压减整合为50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压减到2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监督。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营改增”后,实行省以下过渡性收入划分改革,有效调动了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在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领域实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形成了推进全省改革的指导意见。大幅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243项压减到67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6.5%,市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将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县(市、区)。建立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补机制,增强了农业转移人口接纳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全面推开,惠及1240万农户。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扎实推进,全省政府采购额达到2672.89亿元,增长88.92%;政府购买服务金额达到461亿元,增长52%。
二、加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支持“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及时出台降成本30条、促转型15条、扩消费40条等财税政策措施,加大定向调控力度,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降税减费,为企业减压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为企业减轻税负327亿元,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贯通了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促进了产业细分,催生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降低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减费惠企政策,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和个人,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并将省级立项的收费项目压减到11项。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下调至18%,有效降低了企业支出压力。
(二)完善奖补,为经济加动力。全省落实财政奖补资金39.93亿元,全力保障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支持企业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企业由611家增加到1811家。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机制,下放资金使用管理权和科研成果处置分配权,极大地调动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完善出口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标准,建立贸易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支持外贸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对外经济稳定增长。
三、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
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6904亿元,占全部支出的78.9%,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新建改建学校1830所,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教育薄弱地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引领提升高等教育质量。落实投入政策、完善补偿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居民基础养老金等保障标准。加大棚户区改造投入和货币化安置力度,全省城镇保障房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5.9%。整合社会福利救助资金71.5亿元,对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进行重点救助,兜实托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各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6.27亿元,其中省级17亿元,连续第三年实现翻番。对其他涉农专项资金,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外,一律按照不低于20%比例切块用于扶贫。选择20个脱贫任务重点县(市、区),启动扶贫资金整合试点,为完成脱贫年度任务创造条件。
(三)提高困难基层保障能力。省对下转移支付1911.14亿元,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提高了基层财政保障民生的能力,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四、多方筹措经济社会发展资金
(一)统筹运用各类财政预算资金。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范围由10项扩大到13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10%提高到15%,提高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水平。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全省各级共动支、盘活以前年度各类财政存量资金1050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低于财政部规定目标4.9个百分点。
(二)政策激励用好信贷资金。对重点骨干行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省级财政贴息引导银行投放技改贷款和企业投资贷款586亿元。完善“政银保”合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共同增加对实体经济的投入。
(三)加强合作用好社会资金。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全省储备并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达到1089个,总投资约1.22万亿元。加快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全省已设立基金132只,参股设立基金235只。
(四)规范举债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置换债券4279.2亿元,既增强了各级政府的建设投资能力,又减轻了地方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全省每年节约利息256亿元。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
(一)制定《山东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财政建设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加大普法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完善财经管理制度,部门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规范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基本支出和业务类项目预算编制,年初预算到位率不断提高。将投资评审中心转型为预算评审中心,对预算项目进行前置审核,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了“信息多跑路、部门少跑路”的改革目标,全省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额达到1.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绩效评价资金规模增长1.3倍。通过建立库款考核通报机制、支出进度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等办法,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6年前11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5.7%。
(四)加强财政监督和内部风险控制。省级组织各类专项检查11次,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金额85.56亿元,有力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全面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工作,撤并银行账户1486个。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摸清了全省3万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资产配置进一步优化。实现内控制度体系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全覆盖,有效防范各种管理风险。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更加严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