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2017-01-25
2016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41.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4.6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4239.6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3996.9亿元,增长8.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0880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6380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61.4亿元,增长10.1%。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6262.1亿元,增长0.9%,其中出口4359.4亿元,下降1.4%;进口1902.7亿元,增长6.5%。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完成9.2亿吨,居全球第一位。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641元,增长7.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560元,增长7.7%,扣除价格指数,实际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72元,增长7.9%,扣除价格指数,实际增长6.1%。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145.7亿元,增长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4.5亿元,增长10.5%,剔除“营改增”收入划分调整因素后完成数1080.1亿元,同口径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92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非税收入190.3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9.3亿元,增长2.8%。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1.94%,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所占的比重为82.9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24.37 亿元,增长5.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亿元,增长4.5%。全市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积极组织收入
(一)强化三方合作和三级联动。深化财政、国税、地税三方合作,完善组织收入的三级纵向联动体系和三方横向合作机制,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提高收入执行的计划性、均衡性和稳定性。在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大背景下,2016年全市地税部门组织收入57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8%,顶起了财政收入半壁江山。
(二)注重涵养财源和堵漏增收。加强财源建设,巩固基础财源的主导地位,促进潜在财源早出绩效,做大存量,做优增量,夯实收入增长基础。加强堵漏增收,向强化管理要收入。通过日常风险事项税收征管,入库税款20.7亿元。做精做细风险监控分析,补缴收入8.1亿元。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抽查自查,全年查补收入2.6亿元。
(三)提高依法治税力度和规范执行准度。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和“走出去”企业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高收入者的股权转让、限售股征税管理,分税种制定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规程,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收工作。
二、推进改革创新
(一)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格式,进一步推进阳光财政建设。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全部实现对外公开。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细化公用经费定额,探索建立实物类和专项公用项目支出标准,推进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强化资金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全年全市共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312亿元。
(二)落实各项税收改革工作。全面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和资源税改革,认真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交接、税(费)票清理、征管系统修改等工作,并在试点启动后做好“营改增”二手房交易、个人不动产出租代征,实现税制改革顺利平稳转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经过近两年的税收流程再造,“前台办结、后台监管”的管理模式在全市全面推开,提升了办税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国地税协同合作,拓展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事项,会同市国税局升级12366服务热线、共建电子税局、共享数据采集,实现“进一家网厅,办两家业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推进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做好“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和房地产交易税收各项工作,开展数据清理、操作培训等工作准备,确保系统平稳运行。
(三)探索财政体制改革。围绕行政区划调整,财政部门充分听取市级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认真做好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梳理划分工作,形成以明晰的事权、规范的收入分配关系和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为框架的财政体制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市)财政体制调整奠定基础。地税部门主动对接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岗位整合,做好数据迁移,确保各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正常运行。
三、优化结构强管理
(一)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保重点、办大事。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集中财力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继续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程,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坚持惠民生、办好事。突出公共导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医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功入选2016年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坚持促转型、解难事。加大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促进、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力度,制定支持股权交易中心、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农村金融机构和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财政政策,引导金融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强化资金监管问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加强财政库款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风险管理办法。做好管理会计应用试点,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
(三)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稳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优势,完善购买服务流程,提高购买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提升服务效率。
(四)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拟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限额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等环节。顺利发行二批政府债券482.3亿元,进一步缓解偿债和预算平衡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
四、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减税降费,增强企业活力。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降本减负“35条”政策,充分发挥财税在推动科技创新、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年全市财政、地税、国税部门共为纳税人减免各项税费427亿元,比上年增加137亿元,增长47.4%。“营改增”税制试点改革效应明显,累计降税42.3亿元。
(二)推动产业基金投资运作。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基金制度体系,完成海洋、旅游、电商、文化、人力资源等专项产业基金设立组建,实现6支基金总规模达到23.3亿,子基金6支共27.2亿元。产业基金已投项目10个,总金额8.9亿元。
(三)推进PPP工作。加快推进世行贷款厨余垃圾厂PPP项目,发挥教育示范作用。用PPP模式改造“五路四桥”和“东部新城”2个存量债务项目,降低融资成本14亿元。推动PPP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明确基金管理机构,确定基金运作模式,拟订项目投资方案,完善基金拨缴操作流程。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坚持导向,让干部想干事。落实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完善干部成长发展培养锻链,通过学习进修、基层锻炼、上挂下派、外派轮岗以及以师带徒、联系培养等多种途径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为干部健康成长和发展创造提供平台。在系统内选拔15位法律顾问和3名公职律师,建立具有财税系统特色的法律顾问队伍。
(二)提升素质,让干部会干事。深入开展“两走近、两远离”活动,实施分类分级培训,依托智慧财税平台,举办五期“智慧财税”讲坛,逐步建立“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长效学习机制。开展“学业务、比技能、强素质”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各个单位和市局机关共1600余名在职干部参加考试,选拔30名干部赴国家税务总局参加业务比武,1名干部受到总局通报表彰。
(三)强化监管,让干部少出事。开展“问计求策补短板、优化服务展形象”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推动系统作风建设好转。加强巡查监督力度,对4家基层地税局(分局)、6个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开展巡察,对2015年被巡察的4个区地税局(分局)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见底、整改到位。特别是此次行政区划调整中,广大地税干部在机构撤并、职能划转和工作变动中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稳妥地做好岗位调整,实现了平稳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