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2017-01-25
2016年,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086.2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78.5亿元,增长0.7%;第二产业增加值33855.7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38152亿元,增长9.2%。全省人均生产总值95259元,增长7.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370.9亿元,增长7.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07.1亿元,增长10.9%。进出口总额33634.8亿元,下降0.7%。其中,出口总额21063.2亿元,比上年增长0.2%;进口总额12571.6亿元,下降2.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70元,增长8.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52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增长8.3%。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21.23亿元,增长5.0%。其中,税收收入6531.83亿元,非税收入1589.40亿元,税收占比为8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81.96亿元,增长3.0%。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047.82亿元,增长31.0%;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6203.16亿元,增长33.7%。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6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5.0亿元,收入共计126.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5.0亿元,加调出资金15.3亿元,当年支出共计110.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91.52亿元,增长12.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09.9亿元,增长18.0%。
一、推动经济平稳增长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统筹省级配套资金,下达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资金11亿元,分流安置职工2.4万人。综合运用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支持产能向境外转移。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促进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全年减少企业税费1070亿元。推进补短板,省级下达15亿元支持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支持适度扩大总需求,省级统筹安排236亿元,支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下达11亿元,支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下达20亿元,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安排16亿元,支持外贸回稳向好。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贴息、担保、基金等方式,培育养老、文化、旅游等消费新热点。
(二)支持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省级安排180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企业转型升级。对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无锡超算中心等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扬州市获批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省级安排23亿元,支持实施人才重点工程。创新财政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对工业企业技改给予综合奖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省级安排167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顺利实施。
(三)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推进财政资金改基金,省级设立省政府投资基金和各类专项基金17支,省财政累计投入251亿元。省政府投资基金已发起设立3支综合区域基金、10支产业基金,参与3支国家级基金,累计完成对外投资93亿元,基金总规模达800多亿元,拉动社会投资1550亿元。推广运用PPP模式,全省PPP入库项目共388个,总投资7615亿元,涉及交通、城建、养老、医疗等17个领域。落地实施项目133个,总投资2342亿元,吸引社会投资1896亿元,民营企业参与的比例近50%。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完成投资50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737亿元。创新政银合作融资支持政策,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总规模12亿元,累计撬动科技贷款超过400亿元;以“两无四有”为审贷标准的“小微创业贷”余额超过160亿元,相关做法被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列为典型经验做法。
(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徐州市设立全面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投资基金,初期规模20亿元。省级财政专项引导资金支持淮安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示范区内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并在省奖励和考核资金中予以支持。支持南通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对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和滨海园区给予定额补助。支持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安排适当补助支持实施过江通道免费改革、长江五桥建设等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推动新区快速发展。支持太仓港建设和发展,安排航线补贴鼓励太仓港开辟更多国际航线。推进沿海开发,安排资金6亿元,统筹用于沿海地区的铁路、海堤、滩涂、港口等方面建设。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支持教育强省建设。省级安排3.6亿元,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优化幼教资源配置。义务教育生均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小学700元、初中1000元,全年安排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采购资金48亿元,为全省68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作业本费用。安排6.2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安排专项经费培训乡村教师6万余人。省财政安排经费157亿元,将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本标准提高到11600元,支持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特聘教授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和品牌专业建设四大工程。安排3.5亿元,支持实训基地和示范院校建设,鼓励高职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全年共下拨各类助学金、奖学金、免学费补助及助学贷款贴息等30.3亿元。
(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2亿元支持全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400余个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34.3万农村低保户收看有线电视,为经济薄弱地区700个乡镇文化站赠送图书,为5000家农家书屋更新出版物,支持新建电子农家书屋2000家。为全省98 所学校赠送各类文艺演出116场,受益学生15万人次。安排5.2亿元,重点支持省演艺集团打造精品剧目和赴境外演出、第三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及第三届江苏文化艺术节等。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扶持文化产业项目245个。
(三)支持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支持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础养老金,人均增幅超过7%。安排省级补助8亿元,支持各地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11元和559元。省财政下达4亿元支持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灾后重建。统筹安排12.3亿元,对苏南、苏中、苏北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给予补助,及时向全省200多万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人群发放节日慰问补助等。
(五)加大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力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5元。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参保总人数达到5100万人,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
(六)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5.5亿元支持各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重点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给予补助。安排3000万元对全省36家二级、三级民办医疗机构给予奖补。安排12.3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给予补助,支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50元,省级安排7.8亿元,支持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近5亿元,支持完成农村妇女“两癌”筛查205.4万人,对36.3万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补助,支持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34万户。
三、支持改善生态环境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健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省级采取“负面清单”的办法,对各地生态红线区域实行监督考核,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生态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把考核评估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全年下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省政府出台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省财政依据考核挂钩标的收取污染排放统筹资金。
(二)打好治气、治水、治土攻坚战。安排资金11亿元,重点支持电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高污染锅炉整治等项目。安排27.1亿元,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安排2亿元支持南京、宿迁等12个地区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安排1亿元,完善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等平台,支持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三)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省财政下达资金4.4亿元,重点支持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73个,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改造等项目779个,支持全省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79个,整治黑臭河道173.6公里。安排省补资金6.3亿元,支持16个国家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县建设、50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和77个康居村庄建设。下达资金9.55亿元,支持全省1455个村庄开展覆盖拉网式环境综合整治试点。
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完成江苏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23项任务。牵头组织协调国、地税等部门,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各项工作,实现税制平稳转换,全省试点纳税人超过118万户,减税超过500亿元,减税面超过98%。全年全省盘活存量资金1300亿元。调整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增加到65亿元。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减至152项。出台《江苏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约50%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实行因素法分配。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对省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国库现金存放及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均实行招标确定,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省级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省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
五、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政府债务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规模控制、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监管、风险防范等方面,明确了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总体框架和关键举措。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512亿元,到期债务全部置换,延长了偿还期限,年均节省利息支出150多亿元。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落实减免税管理,杜绝非法手段虚增收入,切实保证税收收入质量。严禁非税收入弄虚作假,杜绝各类攀比收入规模或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扎实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继续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包括省本级、13个设区市、45个县(市)和54个市辖区的所有市县及建制区全部纳入试编范围。
(三)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省级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共有61个省级部门编报了499个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环保等领域,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资金3127亿元。组织实施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选择2015年省级财政安排预算且执行完成的12个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覆盖农业、民生、经济建设等门类,涉及财政资金53.3亿元。
(四)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加快推进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立法工作,在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将草案和立法起草说明报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财经委,正式启动立法程序。继续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创新实践财政六位一体标准化管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2016年,财政厅被中宣部、司法部命名表彰为“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在省依法治省办组织的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中,获得了单位和个人双提名奖。
(五)加强财经执纪监督。按照财政大监督机制要求,全年开展37项监督检查任务,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有力推动财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