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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工作

2017-01-25

中国财政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选人干部工作

2016年,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人事教育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下功夫、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视整改上下功夫、在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上下功夫、在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为发挥好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重要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一、健全人事制度,完善机构职能,持之以恒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

(一)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推进巡视整改落实

1.配合中央专项巡视和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2016年7月,中央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结合中央专项巡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检查。起草了《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专题汇报》《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选人用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并按照检查组要求认真完成了其他文字材料报送工作。

2.抓好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选人用人检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检查组反馈意见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坚持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紧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逐一细化整改任务内容、实现路径,建立整改周报制度和销号制度,倒排工期,早作安排,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圆满完成各项巡视整改工作,有效解决了我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在此基础上,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更加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

(二)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人事工作制度化水平。结合巡视整改,梳理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程序规则和制度办法。一是在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框架下,研究制定了《财政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全面梳理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风险和防控措施,研究加强对内控成果的运用,有效防范选人用人风险隐患。二是立足建立健全纪实制度,完善纪实方式,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四是研究起草了《财政部关于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关于人事教育司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五是修订了《财政部选派金融机构董事人事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董事的监督管理。六是研究制定了《财政部领导干部在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兼职导师(教授)暂行规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七是制定印发了《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结合巡视加强专员办和部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对检查内容、方法、程序等做出规定,使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着眼财政改革,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逐步建立完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内设机构和职责体系,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一是向中央编办申请机构编制。经中央编办批准,组建文化司,并加挂文资办牌子,教科文司更名为科教司,进一步整合文化财政管理职能,提高战略规划和统筹协调能力。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内机构编制配置。为保障各司局工作需要,在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经部党组批准,核增有关司局处室,核定新组建司局处室和编制,调整部分单位处室名称。

(四)强化党的领导,不断健全直属单位和专员办党委领导体系。

1.加快推进直属单位党委及相关组织建设。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直属单位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强化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和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配齐配强党委委员和纪委书记,设置党委办公室,专门负责党建工作。二是健全国家会计学院党的领导体制。印发《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在国家会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在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重新组建党委。三是健全直属单位纪检组织设置。设立党委的直属单位,均设立纪委,纪委书记按本单位领导副职配备。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机关党委、纪委沟通联系,规范直属单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纪委书记人选的产生程序,进一步健全了直属单位党委领导体系,有效加强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2.切实加强专员办党的建设。一是制定印发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专员办党组制度、加强专员办党的领导,提高专员办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专员办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专员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三是就理顺专员办党的领导体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进一步理顺专员办党的领导体制、加强专员办党建工作督导的具体建议。

二、对照好干部标准,选对人用好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增强大局意识,全力配合中组部做好专项工作。按照中组部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配合协调工作。一是配合中组部做好有关中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选派专员办司处级干部参加2016年中央巡视工作,被选派干部在巡视期间积极发挥自身业务优势,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三是配合做好部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情况等相关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信息、经验总结材料。四是广泛开展调研,配合完成关于“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关于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评估”等课题的研究工作。五是配合做好部党组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二)树立正确导向,认真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开展司级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工作。一是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需要,以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为契机,开展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司级干部选拔,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二是结合专员办工作转型需要,组织开展监察专员、巡视员和副巡视员选拔配备工作,有效充实了专员办领导班子力量。

2.开展处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组织实施部机关和专员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处级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做好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任职备案批复工作。三是做好部机关科级干部及事业单位一般管理岗位晋升工作。

(三)健全培养机制,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1.将交流经历与选拔任用工作挂钩,从制度层面推动干部交流。对处级干部选拔工作中相关交流规定做出进一步明确:对于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严格按照《财政部机关司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即应在有2个以上处室担任副处级职务或调研员的经历。对于不具备跨处室交流经历的人员,可允许其参加正处级领导职务选拔,但提拔任用时,必须交流到其他处室任职。对于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实行“凡提必交流”,提拔时一律交流任职。

2.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按照内控管理、《财政部公务员交流暂行规定》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领导干部异地交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推动司局之间、专员办之间、部机关与专员办、直属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通过持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有效防范内控风险,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四)坚持从严管理,持续强化干部管理和选用监督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一是认真做好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审核录入、汇总综合工作,形成汇总综合报告报送中组部。二是开展随机抽查,对填报不一致的按照统一尺度分类处理,增强报告制度约束力。三是坚持“凡提必核”。对部机关、专员办和部属单位拟提拔考察对象进行了重点查核。四是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开展“裸官”治理。通过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断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有效加强了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2.开展干部档案、因私出国(境)、干部兼职专项治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干部档案收集归档机制,对干部档案逐一查漏补缺,解决档案材料不齐全不完整问题,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认定程序,扎实稳妥开展认定工作,着力解决认定不规范问题。二是开展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根据巡视组反馈的出入境记录,逐一比照核实部内审批台账,反复筛查并认真核对有关情况。对部机关各司局及部分专员办、部属单位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通过加强因私出国(境)内控制度建设,推动审批工作科学合理高效开展。三是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兼职,做好日常部、司级干部兼职审批管理。

3.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一是与巡视相结合开展选人用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严格落实反馈意见通报制度,从严督促整改落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组织专员办和部属单位开展2015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对各单位运用民主评议结果改进选人用人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做好领导干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指出在选人用人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四是会同机关纪委、驻部纪检组对部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合力。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改革大局,求真务实履行工作职责

(一)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做好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专家人才工作。

1.做好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完善部机关、专员办、部属单位年度考核测评信息系统。通过年度考核,肯定成绩、表彰先进,不断增强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2.开展表彰奖励工作。一是组织开展G20杭州峰会表彰奖励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专项表彰奖励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双先”表彰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表彰奖励,树立标杆、大力宣传,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3.推进专家人才工作。一是向中组部成功推荐财科院刘尚希成为首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类领军人才。二是做好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三是向人社部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四是做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推荐与考核、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评选、高级专家国情研修班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二)着眼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教育培训、交流锻炼和财经外交人才培养工作

1.统筹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根据中组部安排,选调部、司级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三所干部学院学习。二是牵头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突出理想信念、廉政纪律、依法行政等内容,全面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三是根据《财政部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引导鼓励在职干部深造学习。四是按照中组部统一要求,组织部内干部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学习,做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和对口支持江西瑞金财经知识培训班等有关工作。

2.做好干部交流锻炼工作。一是为促进年轻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全面了解财政业务,有效提升综合能力,推动司局间联系沟通,安排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跨司局锻炼,做好中央选调生基层锻炼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第八批援藏、第三批援青干部选派工作。三是选派第九批专员办干部到部机关办公厅等司局进行挂职锻炼。四是坚持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通过交流锻炼为干部成长提供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磨练意志,增长本领,开阔视野,丰富经验,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3.不断加强财经外交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大国财政”理念,通过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拓宽干部视野,丰富对外财经工作经验,完善对外财经人才储备机制。一是加大向国际组织推送人选的力度,推送干部到国际组织担任国际职员。特别是推荐干部占据重要国际组织高级职位和关键岗位,提升我国在国际组织话语权。二是配合实施国际金融组织借调计划、财政干部国外借调工作能力建设世行贷款项目等,选派干部赴国际组织借调工作。三是组织做好驻外人员选拔及轮换工作,以及香港、澳门工委内派干部选派工作。

(三)凝心聚力推动改革,做好干部调配、工资激励、三院一馆、部省共建工作

1.认真做好干部调配工作。一是严把干部进口,优化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切实做好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干部调入、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等工作。二是拓宽干部出口,加大干部对外输送力度。有序做好干部调出、股权董事选派及轮换等工作。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财政改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2.扎实做好工资福利工作。一是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按照人社部部署,组织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三是推进部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合理进行调控。四是统筹推进部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夯实岗位管理工作基础,加强岗位聘用日常管理工作。五是统筹做好日常工资管理、休假政策执行、医疗照顾手续以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3.稳步推进“三院一馆”工作。立足“管宏观、抓重点、重服务”,履行国家会计学院董事会办公室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学院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宏观指导更加有效,重点工作更加扎实,服务保障更加到位。一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开展中层干部选拔,完善学院机构设置,协助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二是落实部党组精神,设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国际财经中心”,理顺原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北京分部管理体制。三是开展完善学院管理体制调研,提出改进和完善学院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四是健全博物馆党的领导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加强博物馆领导班子配备,批复2017年招聘工作方案。

4.推进部省共建高校工作。一是召开2016年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并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引,积极探索财经智库建设,助力财税改革。二是为充分发挥共建高校学科优势、特色资源以及学术研究能力,制定了《部省共建长期合作研究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共建高校和会计学院承接部内长期合作研究项目。三是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切实提高共建工作实效,在联合研究、人才培养、舆论宣传等方面积极加以推进。四是以服务平台为突破口,加大成果宣传转化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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