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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2017-01-25财政部部长

中国财政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财政改革

财政部部长 肖 捷

(2016年12月29日)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财政系统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财政部党组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部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上下功夫。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学用结合,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将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到各项财政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按时保质抓好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内能一次到位或达到阶段性整改目标的任务已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将整改情况向部内各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实行大规模减税降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增试点行业全部实现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全年降低企业税负超过5000亿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涉企保证金。取消、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相关政府性基金和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合理扩大财政支出规模。赤字率提高到3%,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和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万亿元,支持地方稳增长、补短板。扩大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降低利息成本约4000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

二是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设立并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坚持因城施策去库存,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政策,加强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实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和货币化安置。深化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并建立生产者补贴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消化政策性粮棉油库存。明确债转股涉及的债权转让和核销政策,支持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大补短板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43.4%,支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启动第二批15个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14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出台股权激励税收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三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税制改革。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推动出台环境保护税法。着力完善财政体制。国务院出台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总体要求、划分原则、主要内容。合理确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调整中央对地方原体制增值税返还办法,实行定额返还,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出台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规范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四是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到150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200个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城乡特困人员获得救助供养服务。

五是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推动出台资产评估法。制定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全国80%以上的乡镇实施,启动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扩大政府资产报告试点范围。印发政府存货等4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出台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优势,强化对属地中央部门预算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监管。今年专员办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等8个专项检查,查处曝光一批违反预算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六是深入开展国际财经合作。做好服务主场外交工作,成功举行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财金渠道系列会议,推动相关各方在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开业,推动一批项目陆续启动实施。支持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实现年度运营目标。加强多双边财金合作,深度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第十九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财经领域工作,推动成功举办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和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积极配合做好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2017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总结了2016年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经济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科学阐明了经济工作指导思想,全面部署了2017年经济工作。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将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深刻领会党中央确定的经济工作思想方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初步确立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经济政策框架,作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体系,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会议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会议在提出2017年经济工作总的要求、主要目标、宏观政策和重点任务的同时,对财政政策、预算安排、财税改革、政府债务管理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第一,要保持战略定力,着力认识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需求结构、人口结构、生产条件、资源环境、社会心理和过去都不一样了,决定经济增长的供需关系也发生重大变化。要遵循客观规律。充分认识条件变化的客观性,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更加积极有效地实施财政政策,突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要加强政策协同。综合运用各种财政政策工具,加强与货币、产业等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更好发挥政策的协同组合效应,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改进方式方法。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积极性,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注重预期管理。充分考虑市场主体行为特点和社会心理,加强同市场主体的沟通,增强政策透明度,改善市场预期。

第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财政要向振兴实体经济发力,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要处理好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我国现实的情况不是需求不足或没有需求,而是供给体系和结构还不能适应需求的变化。必须牢牢把握主攻方向,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的“自组织”功能,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不是更多发挥政府作用,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造友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生产要素更自由地流动。

第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全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进一步发挥财税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按照“四个有利于”的标准研究和推进财税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各方智慧,提高财税改革质量。要协同推动其他改革。拓展改革研究的深度广度,推动其他领域体制机制的完善,使财税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相互衔接,形成协调共进合力。要完善改革落实机制。建立健全细化改革举措、加强部署落实、厘清改革责任、加强政策解读宣传等日常落实和督查工作机制,推动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第四,要强化底线思维,着力保障民生兜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要注重保基本。对于基本民生需求,该托的底一定要托住,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不搞“锦上添花”。要注重可持续。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渐进提高保障水平,不做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要注重建机制。制度安排要体现激励约束,合理均衡政府、单位和个人负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实现共建共享。

第五,要增强忧患意识,着力加强风险防控。财政部门要在风险防控方面更好发挥作用。这既是财政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要强化风险意识。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增强同风险赛跑的意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要坚持守土有责。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坚决控制隐性债务增长。强化对财政收支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努力防范财政支付风险。要树立系统思维。深入研究、积极参与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坚决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二)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

第一,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放水养鱼意识,继续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出台新的减税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发挥减税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

第二,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健全地方税体系,推动形成权责利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财税体制。

第三,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适度扩大支出规模,提高支出精准度,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

第四,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并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整合政策目标相似、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

第五,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将赤字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特困地区和困难省份的支持力度,确保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三、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财政重点工作

2017年要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要按照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实现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适度扩大支出规模,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一是加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并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扩大减税效应。研究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中央和各地收费目录清单。落实好其他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

二是适度扩大支出规模。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合理安排收入预算、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支出强度不减且实际支出规模扩大。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适度扩大有效需求,保障重点领域开支需要。

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需要市场主体的响应和配合,在很大程度上与预期管理水平有直接关系。要加强政策信息公开,提高政策透明度,向市场主体传递明确的政策信号。要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充分释放效应,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要主动与市场主体互动沟通,听取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及时完善政策措施。

(二)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推动解决供需结构性失衡。

围绕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财税政策对振兴实体经济的支持,为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是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各地安置职工进度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落实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对职工安置困难较大和财政收支压力大的地区,加大专项奖补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倾斜力度。安排补助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完善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的支持力度。健全普惠金融政策的正向激励机制。着力推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引导更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进一步优化中央基建投资存量支出结构,与新增资金统筹用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二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精准性,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积极稳妥改革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抓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工作。调整完善棉花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调整完善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盘活粮食风险基金。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整合设立水利发展资金,统筹用于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省以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营。进一步支持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推进农垦、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是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并进一步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把促进规模经营与脱贫攻坚和带动一般农户增收结合起来,加快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产业、教育、健康扶贫支持力度,切实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推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进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推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启动实施,继续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进度。继续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提高技术门槛,完善补贴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扩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范围。继续支持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项目。支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五是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众创空间等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完善资金使用方式,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城市示范。抓紧推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体设立运行,研究设立中小企业支撑平台子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创新产品、绿色产品和中小企业等支持力度。

六是支持制造业改造升级。发挥好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作用,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重大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范围。发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作用,促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无论是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好的环境,还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都要着力化解供需结构矛盾,增加有效供给。要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完善信息、旅游、健康、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持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要不断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推动供应链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PPP项目规范运作,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努力稳定外需,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设立引导基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三)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改革关头勇者胜。要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及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改革方案,提高改革精准化水平,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措施落实。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扎实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特别是储备项目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继续清理涉企专项资金,减少项目审批数量。认真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

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一些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配合做好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烟叶税等税收立法工作。起草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四是提升财政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预算、债务、政府采购、PPP、资产、会计等领域的立法及研究,进一步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财政部法律顾问制度与公职律师制度。

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制度覆盖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进一步研究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措施。深度参与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推动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系。加强会计管理,推动会计转型升级。支持深化医药卫生、司法、资源环境等改革。

(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2017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要更加注重优化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是加大支出优化整合力度。加大对“三去一降一补”等关系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支出力度。合理安排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减少对绩效不高项目的预算安排,对已经实现政策目标或实施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不再安排或从严核定预算。

二是支持提高教育质量。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三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研究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和1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0元。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加大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力度,科学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

四是做好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棚改安置和公租房分配方式,推动房地产库存量大的城市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精准度,集中用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适时启动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深入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支持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推进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和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推动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支持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湿地保护修复。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支持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开发利用,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研究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六是支持困难地区财政运转和民生兜底。加大对资源能源型困难地区的阶段性财力补助力度,支持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工作。加大县级财力统筹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地方缓解财政运行困难。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相关地区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必要时请专员办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检查。

(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预算执行管理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各项财政政策实施的成效。要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

一是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加强与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协调,促进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专员办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财经秩序。

二是加快支出预算批复下达。按照预算法要求,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及时批复中央部门预算和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执行预算创造良好条件。督促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加快中央本级代编预算下达进度,规范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方式,严格禁止先下达预算再批复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

三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新批准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要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建立国债发行与库款管理统筹机制,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节奏,保持库款合理规模。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对地区和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一些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将存量资金使用与年度预算安排统筹考虑。

五是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基层财政管理。在全国财政系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治理。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财政部执法检查工作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

可持续是财政工作的生命线。要充分估计财政困难和风险隐患,严守底线不动摇,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

一是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加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力度。专员办要加强对地方落实债务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二是控制地方其他相关债务过快增长势头。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妥善化解地方其他相关债务风险。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加大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和问责力度。深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防地方其他相关债务风险。

三是加强地方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

四是深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加快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步伐,着力发展实现项目收益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2017年在部分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同步研究建立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应的资产统计制度。

(七)深化国际财经合作,服务好国家政治、经济、外交大局。

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提升在国际财经事务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地方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对外财经交流合作。

积极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财金成果,推动基础设施投资与互联互通。筹备建立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做好2017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财金渠道工作。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财金渠道筹备工作。继续推动中美经济关系平稳发展,推动中欧财金合作,务实推进东盟与中日韩、亚太经合组织、亚欧等区域财金合作。

推动亚投行、新开发银行等机构高效运营。深化与现有国际金融组织的全方位合作。利用多双边机构贷赠款资金,支持实施国家重大战略。

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和亚太自贸区建设。进一步推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项目实施,以及全球税收论坛下自动情报交换等工作。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协定谈判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面从严治党作了专题研究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党领导经济工作之中。各级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认真落实,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财政既是经济范畴,更是政治范畴。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不仅要“有财有政”,而且要更加突出“政”,绝不能“有财无政”。要自觉从政治高度思考、处理和解决问题,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把一切工作置于党中央集中领导之下。要发挥好党组织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中得到贯彻落实。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有力措施。

(二)自觉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坚持高标准、守底线,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二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三是着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四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机制,杜绝“带病提拔”。注重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干部创造性开展工作。五是深入抓好巡视后续整改。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要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硬的措施,继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明年,要紧紧扭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紧抓好后续整改工作,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财政事业的骨干力量,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做好财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健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二是提高服务大局能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提高战略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仅在财政领域把好关、负好责,还要主动从全局上把握和谋划财政工作。三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财政。五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快知识更新,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本领。增强分析形势、制定政策的能力,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六是提升组织协调水平。积极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既要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又要讲究方式方法,共同把工作做好。

(四)切实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完善权责管理制度,努力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财经管理法规中有关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资金分配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审批到哪里,监督问责到哪里”。专员办要加快转型,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做深做实,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编报审核、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监管成效。突出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狠抓制度执行,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按照既规范又加强的思路,研究改进财政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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