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抓落实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
2017-01-25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民政厅
凝心聚力抓落实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
湖北省民政厅
我们将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好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同时,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从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党建,旗帜鲜明地推进党的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强化全省民政系统“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把做好民政工作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去对待、实施、检验民政工作,把“讲政治”落脚到具体行动。以压实主体责任为关键,突出加强思想教育、严肃组织生活、加强执纪监督“三大重点”,推进党务、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为党的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兜底线,更有成效地服务“稳中求进”工作大局。围绕“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工作,积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战略。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水平”入手,重点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社会救助专项制度衔接措施;着力规范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和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流程;深化按标施保,进一步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升临时救助兜底水平和医疗救助补助水平。
(三)补短板,坚持不懈地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是民政厅党组2013年提出的工作思路,也是“十三五”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2017年,我们将深化和巩固这几年所取得的成果,以“补短板、抓落实、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为主题,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借湖北省政府督查之力,在每个乡镇民政办配备2名公务员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另根据乡镇人口规模,分别配备1-3个“以钱养事”民政岗位,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全面落实村民委员会主任享受副乡镇长级工资报酬政策,使村民委员会更好承接民政社会治理、社会救助等服务项目。自2017年至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平安工程”建设资金4000万元,用于农村福利院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特护设施建设改造,争取4年内完成所有福利院的改造任务。省级财政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9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争2017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2.5万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75%和45%以上,投入8亿元建设省本级医养康复中心示范项目。加快“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民政领域广泛应用,健全全省核对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慈善信息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使民生保障更加精准、健康养老更加智能、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
(四)重法治,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围绕“法治民政”建设目标任务,把法治作为民政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民政立法协调争取力度,推进法治实施,配合省人大开展民政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在全省开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