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2017-01-24刘建平
◎刘建平
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刘建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创新摆到国家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把“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大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推动高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驱动力;努力造就一大批把握世界科技大势、研判科技发展方向、善于凝聚力量、统筹协调的科技领军人才,是高等学校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职责和历史使命。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这些国家普遍的研发投入占GDP2%以上,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在7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而目前我国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9%,对外技术依存度高于40%,与创新型国家存在明显差距。世界各国加强创新战略部署,美国出台的《创新战略》,从国家发展战略、发展路径上强化创新;欧盟通过的《欧洲2020战略》,致力于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国家联合体;德国提出工业4.0计划,旨在以网络实体系统及物联网为技术基础,提升制造业的智能化水平;日本出台的《数字日本创新计划》,表明已进入科学技术立国与战略调整阶段。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形势,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才能在以科技竞争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竞争中抢占先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要求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造就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支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十三五”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核心,创新创业型人才是关键。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是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目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着高校教育体系不健全、政府扶持政策制度体系不完善、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不高等问题。为此,应以战略思维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央和地方加快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高校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全社会在政府引导下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创新驱动;科技创新;创新创业
当前,各地各高校都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整合政府、社会、行业企业和教育领域资源,充分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加快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就高校而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还未完全建立。课堂教学环节亟待加强,教学以单项灌输为主,缺乏启发式、研究式。特别是“双创”课程暂未提升为全校必修课或公选课,部分高校存在增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比较盲目,没有与国家战略发展、社会发展、学生成长需求相结合;存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两张皮”的现状,创新创业因素还未完全融入人才培养计划与教学大纲;部分地区和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不够先进,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在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创造性解决问题、兴趣引导和动手实践环节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二是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水平仍需持续提高。一些教师“理论水平高、创业实践经验少”的现实问题仍旧存在;部分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稍显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帮扶指导不到位;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人才流动的渠道还不畅通。三是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学科带头人,仅有部分高校具备创业教育方向的研究生培养能力;缺乏多元化、资源支撑性的创新创业实战平台,例如科研成果转化对接平台、校友企业家资源平台、大学科技园区孵化承载平台等。
(二)就政府而言,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制度体系还需完善
一是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尚需完善。目前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众多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好政策,但仍缺乏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还需在政策落地上多出实招、好招、妙招,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政府延伸服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比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直接相关的大学生实习问题,目前我国既没有用于鼓励企业接收大学生实习的专项资金,也没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影响了企业接收大学生实习、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载体和平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支持。目前,社会与高校“雨后春笋”般出现众多创新创业扶持机构、孵化器、创业咖啡、创客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营造了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但政府部门还未出台众创空间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对众创空间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措施还处于探索阶段,政府与学校、社会资源的衔接还不够“顺滑”。三是促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还需要政府部门建立政策体系,改革与完善人才顺畅流动的体制机制,突破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弊端,实现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的顺畅流动,搭建人才流动“立交桥”。
(三)就社会而言,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环境与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
一是缺乏“大学生创新创业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意识。大学生创新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高校和政府、社会共同推动。但现在仍有这样一种认识,大学生创新创业只是高等院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情,而非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更多的是在享受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果,而没有主动参与到创新创业的过程,致使大学生创新创业变成了教育部门的“独角戏”。二是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机构不够健全。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创新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等数量偏少且机制不够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面临的培训、资金支持、经营场所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三是以“实习难”为代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问题突出。据近期对全国近20个省市近千个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显示,近80%的回答者认为“当前我国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薄弱之处主要体现在校外实习环节”。“校外实习难”已成为影响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的重要问题。
三、以战略思维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面对社会和一些地方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等问题,我们迫切需要以战略思维,牢牢把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紧紧抓好严重制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牛鼻子”问题,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将创新创业教育与高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职能紧密结合,高校、政府、社会协同发力,共同提高大学生创业创业教育质量。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健全支持保障体系
一是加快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出台更多有可操作性的落地政策。松绑政策限制,加码政策利好,从政策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向,让每一个主体都能在创新创业中找到位置、发展前景,让每一个失败者都有可以改进发展的港湾。具体来说,就是聚焦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关系最为密切的关键问题,加强政策保障,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切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实现人才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的顺畅流动;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快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弹性学制和休学创业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学生根据实际创业需求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面向社会资源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资本加入扩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保障体系,在税收、工商注册、失业保险、养老制度、户籍政策等方面解除创新创业者的后顾之忧等。
二是继续简政放权,加强支撑保障平台建设。延伸政府服务,打通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最后一公里”,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群体开办多部门合署办公、自助办理、网上办事等一站式服务,丰富政策咨询渠道,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周期,让创新创业群体少跑路,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创新创业项目中。健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体系,依托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及各类社会资源,建设好各类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咖啡、创客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按照“互联网+”理念,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好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按照人才培养规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需求,扩展社会资源建设更好更多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对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高校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的分层次分类培训,及时将国家和地方的最新政策传递到创新创业一线,提高相关人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和具体的工作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双一流”建设有机融合。多培养出一流人才为一流大学最为根本的衡量指标。今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提出了全新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在此基础上,政府职能部门应按照“双一流”建设目标,加快研究制订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客观的将创新创业人才需求纳入评估体系,对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供目标指引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指导。将一流人才培养情况和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列入高校本专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接受全社会监督和指导。同时,还应出台对各类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创新创业市场行为,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
(二)全社会在政府引导下凝聚共识、共同参与,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一是在全社会厚植创新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离开政府引导和社会舞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就变成了“无的之矢”“无源之水”。要加强对全社会的舆论引导,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形成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和“创业有为,劳动光荣”的家庭氛围,用好大众传播的新媒体思维,发挥好创新创业典范的标杆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创新创业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问题的研究,对政府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创新创业学生的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更好的用好各类政策,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法律环境。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全程。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建立教育基金、天使基金,开展风险投资等,多渠道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资金来源,建立高效、公平、有序的融资市场。发挥社会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优势,设立更多分层次分类别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咨询企业、法律援助机构等,切实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面临的培训、经营场所等问题。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如英国创业教育者协会模式,搭建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的桥梁,吸引优秀企业家担任创新创业导师、帮助高校合理设置创新创业课程,参与培养并帮助学生完成创业前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调适等。提高广大企业、科研机构的社会责任感,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训岗位,切实解决以“实习难”为代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问题。
(三)高校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一是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一方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现代大学功能的深化,更是国家赋予高等学校的光荣历史使命。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善于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高素质人才,一定要放置在服务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下进行统筹考虑,通过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紧密结合,实现协同育人。另一方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基本定位,在教学上要从以教师讲授为主向以学生主动学位为主的转变,最大程度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
二是改革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分类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是要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这就需要进行系统全面的课程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整个教育教学体系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特别是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既着眼于创新创业的广泛性和普及性,使全体学生受益,同时也要有针对性,对于不同培养类型、不同职业生涯规划的学生开展不同内容的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应引导高校以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实现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的交叉、渗透、融合。以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为契机,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是能否开展好创新创业教育的关键。一方面,高校需要通过校内师资队伍的建设,有针对性的引导提高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兴趣,输送青年教师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或实践,提升教师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聘请具有丰富产业实践经验、具备教学能力的校外企业家、银行家、风险投资家等来校兼职授课,使之成为创新创业师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注重及时改革教学方式,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
四是加强实习实践平台建设,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开展自主科研,不断丰富和完善各级各类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拓展不同层次学生开展创新训练计划。积极对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政府帮助下主动联系社会资源,拓展社会实践平台,依托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为在校生提供更多实习实训岗位,帮助大学生积累创新创业经验。
(本文作者:天津大学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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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270(2017)08―0040―04规划中提出,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融入发展各领域各环节,鼓励各类主体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发展新引擎,建设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分步骤实施的总体目标: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相关改革取得重要进展,2020年建成较为完备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