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发布
2017-01-22
《国家标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发布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G B/T 21181-2017)》。发布称该标准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届时,原《国家标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G B/T21181-2007)》将被替代。
该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 C/TC243)归口,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起草制定。本标准按照G 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与之前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制定的《再生铅及铅合金锭标准(G B/T 21181-2007)》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有:取消ZSPb99.98,ZSPb99.95,ZSPb98.00 3 个号牌,增加 ZSPb99.994,ZSPb99.992两个号牌。
该标准的应用范围具体包括:该标准规定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运输、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该标准适用于以含铅的废料为原料经冶炼加工生产的再生铅及其合金锭,主要应用于蓄电池、合金和化工等领域。
该标准对再生铅的产品分类、化学成分、物理规格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规范性引用文件、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运输、质量说明书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本次《国家再生铅及铅合金锭标准(G B/T 21181-2017)》的发布,为我国再生铅回收利用、产品质量保障等提供了很好的标准依据和技术指导,对促进再生铅行业发展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
华鑫集团继2007年制定《再生铅及铅合金锭标准(G B/T 21181-2007)》,2014年联合华铂科技制定了国家行业标准《再生铅生产废气处理技术规范》、《再生铅生产废水处理回用技术规范》后,本次华鑫集团联合华铂科技又成功修改制定了《国家再生铅及铅合金锭标准(G B/T 21181-2017)》,彰显其再生铅工艺及产品在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示范引领作用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