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行政移动执法通在工作中的应用
2017-01-21陈小霖
陈小霖
(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江苏苏州215011)
苏州市农业行政移动执法通在工作中的应用
陈小霖
(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江苏苏州215011)
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农业执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农业执法工作中尚存在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文章就苏州市农业执法现状及农业行政移动执法通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进行阐述,重点提出通过科学手段突破执法方式,运用农业行政移动执法通,以期改进农业执法工作,提升农业执法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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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执法工作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执法工作量日益增加。农业行政执法面临基础信息量越来越大,执法规范性、快捷性要求越来越高的实际问题,对工作效率,反应、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的现场反应能力,加强执法力度,加快执法速度,提高执法案卷制作的效率、规范性,构建和谐执法环境,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更全面、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1 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现状
1.1 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农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队伍正在建立健全。近年来,相应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相继建立,队伍不断扩大。但不少地方的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农业技术干部,缺乏从事执法工作经验,甚至不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更不具备执法人员基本的业务素质及农业执法的能力,严重影响农业执法的公正和执法的效率。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主要表现在“二多二少”,即低学历的多,高学历的少;非法律专业的多,法律专业的少。
1.2 执法效果难以保障
执法效果的保障源于执法实践,当前农业执法面临着执法人员少、执法事项多等客观问题,进而使得执法得不到有效覆盖,一些区域长时间停留在定点、定期执法的阶段中,日常巡查的作用不够突出。
1.3 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2 农业行政移动执法通在农业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针对苏州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农业行政移动执法通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2.1 建成苏州市农业知识库,为执法提供专业的知识指引和持续的知识积累
农业专业知识库集成了农业法律法规库、违法行为库、执法知识库、知识共享索引以及在线学习功能;农业法律法规库、违法行为库为执法人员提供快速查询,帮助掌握农业法律法规、违法行为;通过对法规、规章、办案实践的整理,形成的执法知识库,与执法办案流程对接,在办案过程中为执法人员提供专业知识指导。知识共享索引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执法知识、执法经验线上交流共享的平台。培训主管部门通过在线学习下达学习指标,上传学习课程,执法人员利用碎片化时间在线学习并获得学分,完成学习指标。农业知识库在线学习为该市执法队伍培训提供了新手段,降低了执法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加强了学员主动学习的驱动力,有效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个人执法能力,加强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
2.2 建成执法证管理系统,加强执法证和执法人员监督管理
系统以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为依据,对农业执法证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对执法证的管理,加强执法队伍人员管理和监督,为领导人员调度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执法证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能够对执法证、持证人员以及执法人员的权利范围、执法区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发生的超越执法范围、执法区域的执法案件,系统自动预警,主动发现,及时规避和减少执法风险。苏州市负责吴中区的执法人员,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误入姑苏区进行执法,农业行政执法通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相关人员,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管理后台或监控大屏查看执法人员位置,该执法人员可通过执法通移动端接收预警信息,及时规避执法风险。
2.3 建成执法办公系统,加强执法协同能力,提高执法效率
通过执法办公系统,实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员与人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公告、通知、公文、邮件等收发。同时,将执法人员日常工作进行“聚合”形成个人执法中心,执法人员通过个人执法中心能够快速掌握各类通知、公告、邮件、预警以及需要自己处理的执法事项。
2.4 建成行政执法系统,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
严格执法程序。执法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判定行政执法是否有效的重中之重,更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系统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行为定性、使用法律、处罚幅度等方面严格把关。自从使用农业行政执法通以来,未发生过一起撤销或败诉案件。
规范文书制作。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是执法水平的直接体现,如果执法文书出问题,极易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主要采取了5项措施规范执法文书:①提供统一模板;②关键内容均有典型案例供参考;③系统自动稽核机制,对于填写的文书在保存时均有验证;④关键文书安排专人审核;⑤自动关联机制,执法人员在选择违法行为时,系统自动提供违反的法律依据及自由裁量,避免用错法律依据的情况发生。从而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水平。
规范自由裁量。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它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控制不力,极易导致滥用权力和滋生腐败。2015年,在苏州市农业委员会指导下,将《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产品标签通则》、《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百部法律法规中涉及自由裁量权的罚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违法行为库,在符合法律法规本意的前提下,初步确定了权力名称、权力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农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库的建成,为规范该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起到重要作用。
2.5 建成农业行政执法数据分析平台,提升领导科学决策能力
以农业行政移动执法的应用形成数据中心为基础,引入专业的智能数据分析平台,对农业行政执法数据通过专业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形成农业行政执法数据仪表盘,使领导能够快速全面的掌握区域农业行政执法情况。并建立监管对象、执法队伍、执法案件、执法稽核等农业执法数据分析主题,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分析支持。对应历史数据,采用大数据思维,使用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统计分析方法,通过执法数据的挖掘,进行农业行政执法趋势预测分析。
3 结论
苏州农业行政移动执法平台的成功开发和应用,是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在农业综合执法形势下,从执法队伍管理、人员培训、任务管理、执法办公办案、知识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对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进行的积极探索和尝试,为各地农业综合执法的信息化提供有益的建设经验。
苏州农业行政移动执法通规范了农业执法的方式和手段,强化了农业执法人员的个人能力及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大力推动了农业法制化建设工作的发展,并为苏州农业执法工作实现综合、全面、规范、高效保驾护航,为苏州“互联网+农业”贡献一份力量。
[1] 黄忠.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践与问题探讨.农药科学与管理,2010,(7)
[2] 王学政.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7)
[3] 纪锡华.浅谈我国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农业信息,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