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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小学生校服标准与监管

2017-01-20王德珠

中国纤检 2016年12期
关键词:学生服纤检推荐性

王德珠

学生服这种被称为校服的产品又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文件,形成了全链条、无死角监管态势,同时随着校服产品标准的相继颁布而形成了完整的标准体系。

校服相关标准

自2003年有关校服行业第一个标准发布以来,十几年时间,已经先后发布了4个国家产品标准(推荐性)、2个行业产品标准(推荐性)、4个紧密相关的基础性标准(强制性)和若干个地方产品标准(一般都是推荐性)。

主要标准名称如下:1.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2.GB/T 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3.GB/T 22854—2009《针织学生服》;4.GB/T 23328—2009 《机织学生服》;5.FZ/T 73021—2004 《针织学生服》;6.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 学生服》;7.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8.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9.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0.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11.DB11/T 151—2002《学生装》;12.DB13/T 488—2002《学生装通用技术要求》;13.DB21/T 1228—2014 《学生装通用技术要求》;14.DB22/T 359—2003《学生服通用技术要求》;15.DB33/T 322—2001《针织学生服》;16.DB34/T 787—2014《校服》;17.DB36/T 711—2013 《学生服理化性能技术规范》;18.DB42/T 154—2003《学生服装通用技术规范》;19.DB43/ 179—2003《学生服》;20.DB50/T 462—2012《中小学校服》;21.DB52/T 1051—2015《学生用军训服》;22.DB52/T 1053—2015《机织校服》;23.DB61/ 940—2014《学生服安全技术规范》;24.DB63/T 556—2005 《学生服》;25.GZ 18100302 学生服(校服)113—2015 。

标准之间关系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所有校服产品标准(国标、行标)都是推荐性的,而与此密切相关的基础性标准却均为强制性的,换句话说,校服产品质量指标必须首先符合这些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还要满足具体执行的产品标准(除此而外的)技术指标要求,才能称为“合格产品”。另外,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FZ/T 73021—2004《针织学生服》因已有新的相应国家标准代替,自然失效作废;除了现行有效的5项行标、国标外,不完全统计还有15个地方标准,其中有2个地方标准为强制性,一个地方为联盟标准(浙江);地方标准,实施范围不出省域,对于销售到外省的产品不适用;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 学生服》作为唯一的行业最先出台的推荐性标准,年代比较久远,技术指标较单一,现实中已经不太具备执行意义。

主要产品标准内容间差异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GB/T 31888、GB/T28468、GB/T 22854、GB/T 23328、DB21/T 1228、FZ/T 81003等标准都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但因年代不同,标准内容差异较大。具体参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GB/T 31888标准指标设置项目多、全面、完整,更多地考虑到了学生穿着的安全、舒适,体现了新时代的要求。比如,对贴身穿的服装要求面料棉纤维含量不低于35%;使用说明标签不允许在衣领处缝制等等,无不体现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严格按照GB 31888标准生产加工出的校服一定是安全、放心产品。

专业纤检机构如何监管

1.监管现状。校服监管同高校絮用纤维制品监管相比,起步较晚,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全国各地纤检机构基本上是结合各地实际,八仙过海,各尽其能。但主要的工作方法还是从制定地方标准入手(全国超过50%的省份制定了校服地方标准),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发文,通过委托验货抽样检验等方式,旁敲侧击式起到一些监管作用,全方位、正面地监督执法、检查,名正言顺地开展监督抽查、发布结果公告,完全以一个监管者的身份亮相社会,起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管还有一段距离。

2.校服生产企业现状。多年来,由于需求方对校服的款式、格调、质量要求不高,把关不严,简单的有几台缝纫机就能加工、生产,因此,小作坊、个体户现象比较普遍。就我省而言,校服生产加工企业近百家,95%以上的企业都是统计规模以下,绝大部分都是个体户,能有30多名员工、20台以上缝纫设备,基本常年专门生产加工校服的企业都算比较不错的,全国其他省份情况应该也都差不多。另外,企业分布也不集中,有的地市1~2家,也有的地市10多家,但基本上每个地市都存在,只是有的时候很难找到具体位置。生产的产品不仅供应本省,还远销周边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份。

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监管工作。《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赋予专业纤检机构保障校服等校园纺织品质量安全的重任。全国各地省情不同、纤检机构基础不一、布局也各不相同,如何在新形势下有效做好校服质量监管,理应引起全国同行高度重视与思考。

(1)首先应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关键时机,大力宣传这一“办法”,让全社会都知道质监部门尤其是纤检机构今后要担负起这一责任。可以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一切有效的手段结合“纤检进校园”等活动,把“办法”宣传到位、让其深入人心。

(2)要充分用好、用足(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四部委文件,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勤沟通、多联系,紧紧抓住“总需求”这个牛鼻子。有句广告说得好:“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用在这里也许不很恰当,但其内涵却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质量的源头固然是生产制造出来的,但它更是由“需求”来决定的,这里的“需求”才是质量的源头!现在一系列的顶层设计对各地纤检机构开展工作相当给力,教育主管部门主动作为了,我们的监管工作就很容易顺风顺水!

(3)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鉴于校服生产加工企业的现实特点,各地应以省级纤检机构为总领,充分发挥好属地纤检机构(或属地质监、市场部门)的先锋作用,省级纤检机构一竿子插到底的老路子是无法完成好当前总体要求的;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做好“双送检”的技术机构布局,要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服务工作,注意处理好自身“监与检”“管与服”之间的关系。校服产品质量检验周期短、量大、集中,各地若只有省级一家技术检测机构显然是无法按时保量完成好“双送检”任务的。作为一个监管新手,纤检机构应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汇报,向地方技术机构通报信息,根据当地企业分布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检验检测机构布局,以应对来自校方的质量把关需求,切忌大包大揽眉毛胡子一把抓,只有勇于“舍”一个,才能更好“得”另一个。要深知:第一时间满足生产加工企业及校方的“双送检”需求,才是做好校服质量监管的重要前提!

(作者单位:辽宁省纤维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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