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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情况介绍

2017-01-20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7年4期
关键词:水能小水电水电

杨 敏

(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云南 昆明 650233)

云南省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情况介绍

杨 敏

(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云南 昆明 650233)

本文简要介绍了云南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开展情况。云南围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开发保护并重,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为国家政策扶持的小水电项目提供规划依据。规划通过全面系统摸底调查,优选规划对象,加强指导督促,统筹考虑了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优化了河段的梯级规划开发方案,规范了农村水电开发的重点和布局,为今后水能规划管理及制度建设提供依据,对云南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的开发管理,着力打造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水电;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规划;约束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2012年以来,云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全省水利普查名录中的径流面积3000km2以下2044条(全省水普名录河流数为2095条)中小河流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调查,云南省具有水能开发资源点的中小河流有1166条,其中,可开发2级及以上电站的河流有573条。2012年前已编制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中小河流475条,其中443条已通过审批。根据摸底调查,云南省纳入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修订)的中小河流共63条,2016年云南省水利厅已组织完成63条河流的规划报告编制。现就云南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粗浅地谈几点体会。

一、取得的成效

(一)树立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突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在本轮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中,云南省认真践行全省生态功能区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更加注重人与环境的协调。全省中小河流的开发利用更多放在红河、文山等重点开发区,开发水电项目,确保中小河流开发符合全省主体功能区域要求以及水资源配置要求。同时,在规划中将维护河流生态健康放在重要位置,调查基本摸清规划区域水生、陆生动植物情况。属于保护物种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物种繁衍生息。在核算发电装机规模时,按照先生态、生产生活,后发电的用水原则,河道来水中先行扣除最小下泄流量以及周边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量,才能作为发电用水来确定装机容量,并明确相应的生态流量监控管理措施,保证河流生态健康,防止出现脱水河段。通过以上措施,积极在规划中统筹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力求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对河流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

(二)开发和保护并重工作思路,重点解决财政扶持项目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轮水能资源规划修编成果,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三五”农村水电发展规划、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实施方案,拟订农村水电小水电扶贫项目计划,将全省“十三五”农村水能资源功能更多地转向山区群众脱贫和生态保护上,充分发挥小水电精准扶贫的优势,促进农村增收;更多地放在河流生态修复上,重点对已建水能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的老旧电站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通过本轮规划,进一步优化了全省农村水电开发布局和开发时序,使农村水电开发进一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能源需求,水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梳理和评估水能资源状况,完善农村水电管理信息

按照水利普查名录,组织对全省2044条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情况进行了摸底,对已完成的部分中小河流开发情况进行了复核,补充了部分河流水能资源数据信息,到2016年底,全省中小河流建成农村水电站1175万千瓦,1970座,后续尚有约600万千瓦的开发空间,开发率近70%,剩余的未开发资源点大多零星分布各地,完整未开发的河流总体上已很少,多为生态敏感区、开发条件较差的河流以及部分界河。同时,对经济生态影响方面进行了初步评估。总体上,云南农村水电站布点分散,座数仅占全国的4%,但装机容量占到近15%,农村水电站布局总体上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对环境影响程度不高。通过结合规划修编对全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建设情况进行梳理,补充了一批中小河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资料数据,为完善农村水电管理信息,指导全省农村水电河流科学有序开发提供了支撑。

(四)统筹和协调科学开发思路,加强规划制度体系建设

云南省此前已完成的部分中小河流水能规划,主要由业主出资委托设计单位,以河段规划来编制,这样的方式,往往造成偏重发电效益,对河流生态重视不足,对河流缺乏有效统筹,影响了水资源综合利用功能。本轮全省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明确了规划的技术要求及审查审批程序;采取以河流和流域为单位,布局、布点中强调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协调;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商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了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的多部门规划工作机制,为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强化规划的约束指导功能打下基础。

二、经验和做法

(一)全面摸底调查,优选规划对象

⑪Neil M.Richards,Jonathan H.King,“Three Paradoxes of Big Data”,Stanford Law Review Online,66,2013,pp.41 ~46.

云南省针对中小河流众多、水能资源点多面广、已建在建水电站数量多的特点,组织对全省流域面积3000km2及以下2044条水普名录的中小河流,开展了以规划和建设情况为重点的摸底调查,收集各州(市)水利部门的意见,统计分析需要开展规划或修编规划的河流情况。根据各地农村水电开发建设目标,省水利厅优先选择近期及远期拟开发的河流进行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而对于涉及生态保护核心区域,以及开发难度较大,或河流梯级已经基本开发完毕,调整空间不大的河流,原则上不纳入本次规划编制或修编范围。结合云南省单站装机0.5MW以下的水能资源量小、开发少的实际,将全省摸底调查范围从单站装机0.1MW以上提升至0.5MW以上(0.5MW以下作打捆统计),加快了摸底调查工作进度。各地根据摸底调查进一步优选规划对象,在明确具体规划河流目标的基础上,拟订了全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为争取规划经费和指导各地做好规划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指导督促,保证规划质量

一是抓学习培训和指导督促。为准确把握工作思路和重点,提高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技术水平、编制质量,组织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和勘测设计单位共76人次参加了水利部在桂林、乌鲁木齐、昆明等举办的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培训班,以及技术大纲的研讨,通过学习培训,为准确把握规划精神做好规划工作创造了条件。

同时,及时下发了水利部拟订的技术大纲和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积极宣传落实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和规划中的绿色环保、可持续开发理念。围绕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规划质量,落实工作经费等进行了研究,积极跟踪规划编制进度,督促规划上报备案,对规划报告质量进行复核把关,遴选编制较好的典型,推荐各地学习参考,不断提高编制质量。

二是加强重点区域规划。红河州是云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富集的区域,是农村水电开发建设的重点地区,但全州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规划相对滞后,是本轮规划的重点区域。为此,省水利厅加强对红河州的指导督促,明确了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编制全州及其各县的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工作方案。在工作经费困难的情况下,红河州水利局争取落实了规划经费,委托技术较强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完成了《红河州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全本。

(三)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协调推进

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涉及环保、能源等多个部门,同时必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用水需要。云南水利部门积极与环保、能源等部门沟通,协调规划审批工作,有编制任务的州(市)县(市、区)在规划工作中积极与当地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在审查审批过程中邀请环保部门参加,听取意见建议。对于规划中涉及的多条跨省河流,加强与下游省区的沟通衔接,向涉及的下游省区通报了划情况,并了解其需求及关注问题,进一步统筹兼顾跨区域河流水能资源开发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需要。

(四)强化规划约束,引导推动工作

不断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没有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项目不得列为实施项目。如在《云南省农村水电“十三五”规划报告》中,对各地小水电扶贫、增效扩容等农村水电建设项目进行了规划复核,没有规划依据的多个项目不得纳入建设范围。

三、遇到的难点问题

云南省本轮规划编制侧重于没有规划且未进行水能资源开发的河流,以及拟纳入“十三五”财政资金投入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所属河流进行的,离“应编就编,应修即修”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规划工作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二)规划管理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云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特别是在规划的审查审批以及执行监督等环节的工作机制还有待明确。目前,能源部门(负责社会化投资的项目)和水利部门(负责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等均在各自职责范围开展河流水能或者水电规划,相互间的协作配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小水电是重要的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和清洁可再生能源,也是云南省重要的优势资源,为支撑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广大农村电力供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云南中小水电资源开发率已经较高,同时还面临着汛期弃水压力大等严峻形势。2016年7月5日,云南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03年省政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决定》全面加快小水电发展之后,对小水电政策的重大调整。《意见》紧密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经济新常态下去产能、去库存、调结构和提高供给体系效率的战略要求,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结构现状,提出了全省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是审核增量,严格控制新增中小水电项目审批。二是严管存量,强化中小水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河流生态运行监管,促进中小水电资源科学环保安全高效利用。三是调整属性和功能定位。调整已建中小水电的消纳市场和方向,由保障云南主电网运行转为服务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12月,水利部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绿色小水电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激励政策,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到2030年,全行业形成绿色发展格局,小水电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调度运行安全高效,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绿色发展机制不断完善,河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良好,绿色小水电理念深入人心。

毋庸置疑,云南一些地方小水电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等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今后云南小水电的改革发展要围绕水利部及云南省关于小水电发展的新要求,以强化规划约束,优化开发布局;强化科学设计,倡导绿色开发;稳妥推进升级改造,推动生态运行;健全监测网络,保障生态需水;推动梯级协作,发挥整体效益;完善技术标准,搞好示范引领。

水能资源规划需要定期修编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建议国家在 “十三五”期间继续强力推进此项工作,把河流生态保护以及中小河流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目标作为重点,从源头上确保水能资源开发科学可持续利用。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必须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合理布局小水电项目,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小水电;在部分生态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保护区,严格限制新建小水电;原则上限制建设以单一发电为目的的跨流域调水或长距离引水的小水电。适时组织开展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回顾性评价或后评价,按照河流功能要求,调查评估小水电开发布局、开发规模、开发方式、建设运行等情况,优化调整老旧电站。

Introduction on Implementation of Water Pow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in Middle and Small Rivers in Yunnan

YANG Min

(YunnanProvincialDepartmentofWaterConservancy,RuralHydropowerandElectrificationDevelopmentBureau,Kunming650233,China)

This article briefly introduces implementation condition concerning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of water power resources in middle and small rivers in Yunnan. By centering upon the green development concept, sticking to equal importance of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highlight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Yunnan emphatically provides planning basis for small hydroelectric projects supported by the country. Through comprehensive and systematic survey, the planning optimizes planning object, intensifies guidance and monitoring, comprehensively considers impact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on the environment, optimizes cascade development planning program in rivers reach, regulates keys and layout of rural hydropower development, provides basis for follow-up management and institutional building of water power planning, further intensifies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of water power resources in Yunnan, focuses on forging the people's livelihood, safety, green and harmonious hydropower and propels ecologically civilized building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y in Yunnan.

green hydropower; middle and small rivers; water power resources; planning; constraints

10.16617/j.cnki.11-5543/TK.2017.04.003

TV213

A

1673-8241(2017)04- 0007-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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