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口大型装备研制类院所实践军民融合战略的探索
2017-01-20屈薛勇黄维勇
屈薛勇,陈 峰,黄维勇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陕西 西安 710032)
0 前言
2015年3月习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军民融合发展,总的是要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这是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所要实现的总目标[1]。其中全要素是指融合的资源形式,主要包括人才、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管理等要素;多领域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人才培养、后勤保障、动员、经济布局、基础设施,以及海洋、空天、电子网络等诸多领域;高效益是指融合的效果,要求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共用一个经济技术基础,能够使得整个社会资源,在“军”和“民”这两大领域能够互通、互用、互动,其最高境界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通过对两年来的的融合实践分析研究,习总书记在2017年9月22日的中央军民融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军民融合要聚焦重点领域的重要言论,重点领域即是国防科技工业,由此明确了“军”与“民”技术的双向转移和提升成为军民融合的重点,民口大型装备类院所迎来了军民融合的最佳机遇。
1 军民融合需要突破机制体制藩篱
军民融合是解决国家国防体系体制、机制运行效率的一种手段,在世界范围内有众多国家不断在军民融合方面展开研究和实践。虽然美国、俄罗斯以及日本等国家的探索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的借鉴经验,理论界也从数据角度对其融合的效果进行了判定,单从哲学的观点出发,站位于事物差异性的角度考虑,作为全盘借鉴的可能性不大,为此国家在西安市创建了军民融合创新改革的试验试点,对军民融合的机制体制进行改革创新研究,将宏观的军民融合战略细化为“军转民、民参军”,通过产业及其配套情况和服务体系的初步融合,体制的松绑和约定、进行一次自下而上的改革创新,以此对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进行样板性的探索与实践,同时通过科技资源的统筹创新研究,强化人才和成果转化机制的建立,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发展的目的。
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探索出军民融合的23条实践经验,从经验的内容上来看,集中聚集在科技资源统筹创新方面,也就是解放科技人员对于涉及军民融合体制、机制的探索经验,很少提及涉及配套的经验,究其原因,仍在于体制机制的束缚,主要表现在:(1)军工集团对子公司的改制、改组、产品范围调整、人员身份限制;(2)军方和国家国防科工局对涉军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分类和申报渠道限制;(3)军工资质的办理程序复杂以及军工资质的适用条件的宣贯不足;(4)民口企业参军的税费补助不能和军工企业享有实质性同等待遇。
2 “军”与“民”的关系研究
从产业角度来看,军就是指军工企业和军工院所;民就是民口企业,既可以是民营企业和院所,也可以是国有企业和院所。从战略的角度来理解,“军”即是军队,民即是所有为军队服务的产业链。从“寓军于民”的角度看,“军”即为代表国家的核心技术及机密,“民”即为除之外的领域。从发展的角度看,在战略规划实现之前基本上是第一种理解,在第一种理解的指导下,初步完成融合,才能达到所谓的深度融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结合对美国、以色列成功转型的军民融合研究,可以认为,军民融合的步骤不外乎是制度的松绑、产业和技术的融合,制度的重新建立,由此看来产业和技术的融合是建立军民融合的重中之重[2]。
3 民口大型装备研制类院所参与军民融合的基本条件
民口装备研究类科研院所在“全要素、多领域、高效”三个要求中分别占有人才、技术、装备科研与产业化优势,首先具备了参与深度融合的必要条件;其次是民口装备类科研院所具有科技创新与低成本孵化、产业配套的优势;再次是民口大型装备类研究院所产业化收益是地方经济收益的支柱之一,一直肩负富国的重任,担当意识和使命感较强。最后,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在于民口院所自身机制的灵活以及领导人员所具备的生产要素、资源配置的协调能力[3]。
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使我国在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装备制造产业和技术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辅助于长期的配套经验,造就了民参军的可能性。长期的技术和资金积累为民口大型装备类院所奠定了技术和资金基础,不存在所谓“民参军”存在的基本技术门槛问题、资金运作问题、抗风险能力问题。以西安地区为例,西安地区有民口应用和开发产出的院所约48所,军工院所28所[4]。军工院所的专业涵盖了航空、航天、船舶电子、核能兵器等6大行业,民口院所在包含六大行业的同时,还兼有通用技术的研究内容,产业链较为齐全,具备向国防科技工业提供双向技术能力提升的基本条件。
4 民口大型装备研究类院所实践军民融合路径探索
在优势与机遇并存的良好环境下,关于实践民口大型装备研制院所的军民融合路径设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结合国内外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有针对性的进行路径探索。认为应以人才和机构优化组合为基础,核心产品和技术为竞争标的;构建保持主业优势,产品与技术双向融合、资本运作三者平行的融合发展态势。
4.1 注重体系和发展趋势的研究
着眼于战略角度分析军民融合产业体系,其顶层体系为中央军委和政府双控体系,即目前的涉军产业体系的规划、科研、采购体系为双线制管理。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全军装备发展规划、研发试验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军通用装备订购目录的公布和修订,并对预研资金、条保资金进行管理和支配。配合军民融合战略的实施,陆续对社会公布非涉密共用技术的研发和装备预研,并面向社会修订了最新的通用装备订购目录,加快“民参军”的步伐;另一体系为国家工信部管理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对国防工业的规划、固定和技改投资、产品目录的管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技术和项目按照重要性进行了划分,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个层级,在军民融合的大背景下并逐渐向社会开放,理论上民口企业可以通过竞争参与涉军项目的竞标,争取资金支持和项目配套。
通过对上面两个系统的研究不难看出,民参军企业在目前状态下参与军工项目研制和配套,存在以下壁垒:(1)申请项目的预研和条保资金处于不利地位;(2)针对民口参军企业的免税政策较难享受;(3)配套层级靠后,项目的总体承担机遇受限,技术成果较难向第一层级转化;(4)保密制度限制,高新技术双向转化受限;(5)“军工资质”齐全办理的难度较大。针对体系和目前存在的现状,为了在短时间内打破局面,采取了主要提升“民参军”能力问题的创新试验,试验改革的内容有:退税制度改革、条保普惠政策的享受、军民两用标准通用、“军工资质”办理(民参军企业的认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军工能力建设和军工企业的改制,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改革,力求民口企业的参军能力得到提升,在竞争态势下进一步促进军民融合。
对于资金的解决方案,有待于军方和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和条保资金、技改投入资金的分级管理方案的细化,通过对项目本身密级的分级,提高民口院所参与的几率,同时解决参与申报途径的畅通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需要顶层规划来实现的。对于税收问题的解决方案亦可以是地方财政支持,也可以是对现有的国家财政政策的调整。保密限制和军工资质问题需要明确军工资质不是参军的必要条件,目前关于军工资质的体制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军工质量体系和军工承制资格证已经实现合一,2017年底将实现联审制度,将军工资质的办理难度逐步降低,但需关注资质分类问题。
4.2 研究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与军工企业发展的瓶颈,增强民参军的信心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国家层面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政府和企业进行重新分工,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和市场的配置作用,对国有企业(包括各大军工集团)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 2016年1月1日印发并实施《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军事装备与科学的发展引导方式为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的新模式。从顶层对军民融合进行了设计部署,为进一步加快细化可操作性政策措施奠定了基础。
从底层一线分析,军品与民品的协同发展的观念格局正在初步形成,迫使军工企业对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探索,逐步重视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的转化发展。军工企业自成系统的旧格局因分散投入、层级较多、产业关联度低,迫使其有整合转让的改制要求[5];军工企业的人才结构、技术储备、文化观念已经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急需新元素、新思想融入军工企业,适应军工生产及配套的技术创新和科研生产。这些因素已经为民口参军机构提供了实质性的机遇。
4.3 以产品定位确定融合方向
大型装备研制类院所具有技术推广范围多而广、跨行业适应性强的特点,同时由于涉及高端制造,因此与涉军产品的联系较为紧密。尤其是材料加工型装备,不仅是装备自身技术和产品集成,由此产生的新材料、新工艺及其衍生技术也是军民融合的关键。因此应着重对照两系统发布的最新目录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对照性研究,掌握实际需求。对自身产品的存量技术进行转化,对增量技术进行储备和前瞻性的研究,为争取全面开放后的预研和条保资金支持做好铺垫。在转化和储备过程中还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和通用标准的限制与先导作用,为参军能力的提升做好风险回避性保障。
进一步明确军民融合的产业(产品)方向,不是所有的高新技术和研究项目都适宜于军民融合。从产业的角度出发,目前较为适宜的为航天航空、船舶电子、先进材料、高端制造等容易取得突破和双向转移的行业。在当前阶段,作为民口大型装备研制类院所应避免对极具专业性、国防核心机密以及武器总装产品的融合。应加强对产业全面的分析研究,合理确定融合产业和技术,重点针对上述行业的新材料、新技术展开融合。
4.4 加强规划与战略协同创新研究
民口大型装备类院所在计划经济时代具有明确的分工,在多次部委重组的过程与军工企业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进入90年代,经过“事转企”改革后,经历了市场经济的洗礼,对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已经具备相当成熟的经验,但是在目前经济前新常态大背景下,发展军民融合仍需要做出总体规划。规划包括融合内容,机构人员组成、激励政策,布局设计,构建军民融合和主业平行发展的态势,以战略、技术(标准)、信息协同为保障,通过两步走的原则实现“参军”和单一或多重产业领域主导的军民融合规划。以西安地区的高效研究机构为例,通过对63所高校中涉及应用技术的15所进行了调研,从学术的角度出发,设置有军民融合的战略研究机构,对研究方向进行了明确。
产品和技术规划的前提是对产品乃至支撑技术的掌握和研究,对参军和参军程度以及潜力进行指标性研究,一旦确定好相应的参军产品和技术后,就必须按照两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关入围条件的补齐,并以专利和通用标准对自己的产品和技术进行门槛性保障,对竞争对手进行一定的门槛隔离。
机构与人员组成以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也是必须的条件,参军配套、主导是一种有附加制度约束的市场行为。建立培训教育与制度约束,参与人员涉密岗位的界定采取“以项定岗”的方法,同时以 “涉密等级、涉密层次、涉密幅度、涉密数量、涉密时限”等综合要素,确定涉密工作岗位的涉密等级,进行针对性的教育;防患于未然,预先订立风险防范预案,确保军民融合安全发展。
规划或借助信息共享平台,发挥应用类院所在成果转化、低成本科技资源孵化方面的优势,达到对行业科技资源于信息的集中。主动搭建或主导一个供各个创新主体互动的信息平台,将更有利于沟通多方的信息,由此实现多方的互惠互利,争取在学科领域或行业中的一方面成为军民融合创新的主体。以西安地区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为例,目前的全市各类军民融合平台约26个,其中政府主导或政府资金支持的仅有2个,大多数为企业自发组织,接受政府的监督,解决本企业或本行业的军民融合信息、资源、资金的统筹规划问题。
4.5 探索资本运作的军民融合新途径
资本运作既是军民融合全要素融合的要求,又是产品升级转型的辅助条件,在现有可操作性政策范围内,对于民口大型装备研制类院所而言,受体制、机制审批权限的影响仍然较大,融资、筹资渠道相对单一,借助于目前国家试验推行的证券化和政府主导基金,为产品及其产业提供一定资金保障。
探索以产品为中心,多元化的军民融合模式,尝试投资型、合资型军民融合经营模式。社会资金以入股、风险投资等形式供给资金,院所负责核心技术研发制造,双方或多方共同收益。地方大型装备研制院所参与军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尝试军民合资方式,通过军工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或合资型企业的途径,以国有资产占有量达到51%集中控股为前提,实现民口装备研制类院所的主导地位。
4.6 加强对军民融合主导的认识
实施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以来,国家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角度出发,在全国设立了8个试点区域,其中的2个试点力求对军民融合的体制机制进行创新试验。目前,从试点区域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的发展指数(主要包含民参军单位数量和民口技术对军方的转化率)构成来看,真正意义上的军民融合仍未全面展开,各种指标数据的支撑来源口径存在一定的概念性差异。
在当下的体制、机制探索以及改革先行阶段,政府出台激励政策较多,感官认识似乎政府处于以为主导地位。那么体制、机制突破后情形将是以市场为主要因素,以需求为主导的军民融合,参与各方将更多的遵循市场机制进行,因此成本和技术指标仍是产品、产业融合深度的主要影响因素。这个因素对于民口大型装备研制类院所来讲是一个良好的机遇,需要进一步总结转制以来的市场经营经验,为进入军民融合深度融合做好铺垫。
5 民口大型装备研制类院所的军民融合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5.1 融合不是低端的产品配套
军民融合的字面意思,从产业的角度理解即是产业链的相互交换,或者弥补,在目前体制、机制有一定约束的态势下,产品的配套或低端产品的融合似乎更为切合实际,但是从战略角度理解,应该是产业链的优化布局,技术经济的配套,通过配套达到资源的最优化流动。
5.2 军民产业融合亦不是简单的技术转移
军用产品研制过程中对产品的可靠性、质量等级、复杂环境的适应性有极高的要求,民用产品以经济、适用、通用为原则,这个原则就为配套层级的技术转化设置了障碍;其次通用装备的采购中,由于密级较低的原因,民口技术在转化的过程中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难以有效保护,导致无序竞争。再次是保密时间长度的原因使双方对可能产生的竞争性因素不能进行有效的评价,阻碍了高新技术的双向转化。对于一般技术的双向转化,需要约定技术标准,在满足军品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民参军的技术门槛。在高新技术的转化方面还有待于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
5.3 国有院所和民营企业及其产业化机构军民融合的隐性门槛不同
随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国防科工局诸多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装备研制、供应类市场的准入门槛逐步降低,民口企业取得“军工资质”的渠道进一步贯通,随着分类审查、两证融合、联合审查、先入后审等政策的陆续出台,准入门槛将会进一步降低。但是隐性门槛问题仍然存在,对于不同性质的民口企业还可能出现门槛高度不同的情况,在行业的集中采购目录、合格供方名录、预研及研制项目竞争、技改经费、条保经费等方面表现的将尤为突出。特别是装备科研领域,民营企业和国有院所、目录征集渠道、沟通渠道、申报渠道存在较大差异。相比之下,民营企业获得装备预研、研制项目、条保资金、竞争性采购优势远不如国有院所和企业,因此在今后较长一个时间段内,能够深度民参军的仍将是民口国有企业和院所。
6 结束语
军转民、民参军从最初的结合,到融合乃至目前的深度融合并强调发展,逐渐引起各个领域的高度重视。军民融合既是国家战略,同时也是产业调整、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可以从国家政治、经济、宏观布局等多个方面理解。就目前的军民融合发展情况来看,深度融合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对民口大型装备类院所实践军民融合路径的探索过程中,不能忽视人的作用,只有充分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结合政府的引导与支持政策,民口大型装备类院所将会成为民口参军的典型代表。
[1] 加快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N].解放军报,2016-10-20(1).
[2] 杨新改, 夏彬 .浅析发达国家促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防技术基础,2010(04):3-5 .
[3] 张维迎,盛斌,论企业家经济增长的国王[M].三联书店,2004.
[4] 西安统计年鉴2016[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
[5] 郭坚.我国军民两用技术产业链延伸研究[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03):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