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动态
2017-01-20
中国水利 2017年19期
河长制工作动态
江苏:9月24日,江苏省审议通过《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将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其中,为全省河长制工作增加了法律依据。《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9月25日,吉林省召开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对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及共享制度、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督办督察制度等文件进行了集中审议,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总结、作出了部署。省委副书记、省级副总河长高广滨出席会议并讲话。
安徽:9月25日,安徽省河长办召开成员扩大会议,加快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安徽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长办主任方志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青海:10月9日,青海省召开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总河长王国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副总河长王建军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省级责任河长严金海通报全省河长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