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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 知

2017-01-18豫政办20172号

中州建设 2017年22期
关键词:十三五能源规划

豫政办〔2017〕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贸区等国家战略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形成现代化建设大格局的关键时期。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能源发展新形势,科学谋划我省未来五年能源发展,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对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省深入贯彻实施内节外引能源方针,积极应对能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压力,着力构建统筹内外的多元能源保障体系,持续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扩大能源对外开放合作,有效支撑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未来能源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省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从国际看,能源供需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非常规油气、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扩大,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价格持续低迷。从国内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发展面临转型提质新要求,能源供需形势总体宽松,但局部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在应对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新形势下,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加快能源转型发展,提升能源产业竞争力更加迫切和重要。从省内看,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经济发展正处于动力转换、结构优化的关键阶段,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保障能源供应、加快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能源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难得机遇。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推动能源供给革命、推动能源技术革命、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总体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内节外引能源方针,以清洁高效为主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强化能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更加科学开发省内能源,引入省外清洁能源,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支撑系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二)指导原则

转换动力,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引领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和能源价格改革,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动科技创新,着力提升能源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促进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系统优化,协调发展。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传统能源与新兴能源互补融合,加强能源系统统筹协调和集成优化,提高供需双向互动响应能力。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全方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促进传统能源绿色发展,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碳排放,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并进。

多元合作,开放发展。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依托优势企业,加快服务转型,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应急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多元保障的能源供应体系。

普遍服务,共享发展。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显著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坚持能源发展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推进能源扶贫工程,重大能源项目优先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布局。

(三)总体布局

发挥我省资源和区位优势,顺应能源发展新形势,优化“四基地、一枢纽、两中心”(即清洁煤炭基地、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绿色煤电基地、中原炼化基地,全国电力联网枢纽,全国重要煤炭储配中心和区域性油气输配中心)总体布局,重点建设清洁煤炭基地、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绿色煤电基地、中原炼化基地,提升省内能源清洁生产水平和有效供给能力;建设全国电力联网枢纽、全国重要煤炭储配中心、区域性油气输配中心,扩大省外能源利用规模,形成内节外引、多渠道、多元化的能源保障格局。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内节外引为基本特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支撑系统。“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下:

——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7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62亿吨原煤以内。全社会用电量3760亿千瓦时左右。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以上,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5%。

——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8700万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400万千瓦。

——城乡配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显著提高,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中心城市(区)不超过1小时、城镇地区不超过10小时、农村地区不超过24小时。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

把发展非化石能源作为新时期能源发展的主攻方向,鼓励优先开发和利用非化石能源,不断扩大利用规模,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非化石能源全方位、多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积极稳步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增强非化石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作用。

1.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生态优先、集散并举、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风能资源勘测开发。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重点推进资源条件较好的豫西北、豫西南和豫南开发建设。积极推进豫北、豫东等平原地区低风速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十三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480万千瓦,累计达到600万千瓦。

2.推动太阳能利用快速发展。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公共设施及商业建筑屋顶和个人家庭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保护生态前提下,有序推进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探索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综合治理等发展新模式,提高光伏发电综合示范效应。鼓励建筑物配套建设公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提高太阳能热利用普及率。“十三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累计达到350万千瓦。新增太阳能热利用集热面积800万平方米,累计达到2000万平方米。

3.提升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着力推动生物质能源梯级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建设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非粮生物液体燃料,重点在豫西南和豫北开展纤维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按照合理布局、区域统筹、热电优先的原则,稳步推动城镇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鼓励各市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改扩建原有焚烧设施,支持相邻县(市)共建共享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支持热需求稳定的产业集聚区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鼓励大型畜禽养殖场、垃圾填埋场、污水废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沼气发电工程。开展餐厨垃圾能源化利用示范,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生物柴油项目。推动沼气高值化利用,优先发展集中供气,鼓励沼气提纯后作为车用燃气使用。统筹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立规模化的生产销售体系,开展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小锅炉供热示范。“十三五”期间,新增燃料乙醇产能20万吨/年,累计达到100万吨/年;新增各类生物质发电装机23万千瓦,累计达到80万千瓦。

4.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开展地热能资源地质勘查,加强压水回灌循环利用,提高地热能开发利用水平,统筹布局地热能开发项目,重点发展浅层地热能,规范发展中深层地热能,鼓励在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开展地源热泵供暖制冷,探索开展地热发电试点。“十三五”期间,新增地热供暖制冷面积3000万平方米,累计达到5500万平方米。

5.合理发展小水电。加强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小水电开发。“十三五”期间,新增发电装机5万千瓦,总装机突破54万千瓦。

6.稳步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南阳、信阳等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工作,争取继续列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待国家启动内陆核电项目规划建设后,积极推进南阳、信阳、洛阳、平顶山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核电项目公众宣传,为核电项目规划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坚持清洁高效,优化发展化石能源

稳步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炼能提升和“气化河南”工程,进一步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

(三)突出有效保障,统筹发展现代电力

严格煤电市场准入标准,积极推动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加快发展热电联产,提升电力清洁高效生产水平。加强电网骨干网架,加大城乡配电网投入,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和布局,统筹电源电网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安全高效电力保障。

(四)坚持创新驱动,提升能源装备行业水平

1.加强能源创新能力建设。以提高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项目,优化配置能源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能源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2.增强能源装备竞争力。抢抓新一轮能源技术革命和产业转移机遇,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突破口,增强自主创新、服务增值、先进制造和产业配套四大能力,提升优势产品国际竞争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能源装备,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的能源装备特色产业集群。

3.培育现代能源装备制造服务业。结合河南省服务型制造行动计划,积极拓展工程服务产业领域,以提供运营平台和完整技术解决方案为手段,实现从单台产品供应商向集成系统和成套设备供应商转型,从设备供应商向运维服务商转型,实现产品高端化、产品结构高度化和利润最大化。

(五)突出普遍服务,加强农村能源建设

坚持惠民利民,建设美丽乡村,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用能条件,不断促进农村能源清洁化,提高电力、燃气消费在农村能源中的比重,因地制宜构建便捷高效、多能互补的农村绿色能源体系,推动农村能源建设由单一解决农村能源供应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转变。

(六)坚持绿色低碳,加快转变能源消费方式

坚持能源节约与开发并重,突出节能优先,注重环境保护,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推进节能降耗和需求侧管理工作,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1.严格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落实国家“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

2.实施重点领域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

3.推进用能清洁替代。以民用、交通、工业等用气领域为着力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鼓励天然气在新兴领域应用。

4.推动用能方式变革。大力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城乡居民绿色消费,全面推动城镇能源消费方式转变。

(七)坚持系统优化,构建智慧能源系统

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优化,以提高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为重点,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构建集中与分布协同、供需双向互动、多能互补、高效灵活的能源系统。

(八)突出公平效率,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能源政策体系

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研究利用投资补助、财政贴息、地方立法、税收优惠、价格政策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节能、清洁能源发展、能源科技创新、能源安全生产、能源普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拓宽能源行业投融资渠道,建立竞争有序、公开公平的能源投资机制,统筹利用现有相关基金,引导创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产业,促进能源投资多元化。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投资、信贷、税收、入网等激励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能源立法进程。支持省内优势能源装备企业实施新能源示范项目,加强与骨干能源企业对接合作,加快提升我省能源装备制造水平。

(二)强化能源生产运行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建立健全能源安全运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设防标准,提高能源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改造,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力度。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出台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办法。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煤电油气运应急与社会综合应急协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构建系统科学、层次清晰的能源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体系,完善实施监督和评估调整机制。对能源规划、建设、生产、运营、消费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体系。加强能源行业准入管理,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促进能源产业集约高效发展。认真贯彻国家能源法规政策和能源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煤、电、油、气、新能源等地方能源行业管理办法和地方行业标准,积极推动能源企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发挥政府部门对能源行业的服务和协调作用,规范能源信息统计、报告和发布制度。

(四)深入推进开放合作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完善省际政府及企业间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我省区位、市场、产业基础等优势,持续深化与沿线资源丰富国家、能源富集地区的供需、产业合作,积极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构建开放合作的能源供应体系。推进输煤通道建设,争取国家骨干油气管道路径有利于我省,合理规划建设跨区输电工程。支持中央在豫企业快速发展,持续加强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合作,积极利用其在外省或境外能源生产基地向我省供应优质能源。鼓励我省优势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加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开发,建立省外或境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营销网络,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五)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约束性,建立健全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推进、各地政府和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强化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镇化、节能、生态环保等相关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完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业领域规划,根据需要编制细分领域有关专题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全省能源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规范市级能源规划和省属大型能源企业规划编制,实行公布实施前备案制度。切实做好能源发展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工作,逐年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适时进行滚动修编,加大规划约束性指标及公共服务领域任务的考核力度,将规划实施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

五、环境影响

本规划立足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坚持以绿色低碳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节能环保优先,统筹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着力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力求最大限度降低能源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高度融合。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要求,本规划已编制《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对全省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了深入分析,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影响提出了预防减缓措施,并据此对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经评估论证,规划实施所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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