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注》人物补注
2017-01-16孙启新
孙启新
摘要:盛伟先生对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个别人物有的注释不够准确全面,有的应该注释却没有注释。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考证出赵丰原(名于京)是王士禛的门生;何海晏不是“初令秦中”;孝子周顺亭确有其人;睢宁知县李毓奇是益都县颜神镇(今博山)人;常大忠不是两次担任梓潼知县;潞城知县宋国英当为宋国锳(瑛);淄川教谕展先生的基本情况;齐东令徐公可能是徐国珍;淄川学师刘芳勋是贡生;何仙是长山县的何五子。
关键词:聊斋志异;人物注释;补注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笔者在研读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出版,蒲松龄纪念馆研究馆员盛伟先生校注的《聊斋志异校注》过程中,发现盛伟先生对《聊斋志异》中的个别人物有的注释不够全面准确,有的应该注释却没有注释,笔者今不揣谫陋,提出一管之见,以请教于盛伟先生和各位研究专家。
一、赵丰原之详注
蒲松龄在《布商》文末写道:“赵孝廉丰原言之最悉。” [1] 585 盛伟注释:“赵孝廉丰原:赵丰原,字于京,号香坡,又号客亭,历城(现山东济南市历城县)人,康熙二十年(1681)举人,后由举人选任城武教谕。官至河南府知府。详见《山东通志·人物志》。” [1] 586
盛伟先生的注释不够准确,也不详细。清乾隆《历城县志·选举表三》在“举人”一栏康熙二十年辛酉条目下标有:“赵于京,第十五名,仕至河南府知府,有传。”这个赵于京是不是赵丰原呢?继续查阅,在《列传四·国朝》查到赵于京的详细资料,发现赵于京就是赵丰原,丰原是他的字。再查阅清乾隆《临潼县志·职官》、清同治《河南府志·职官志二》,有赵于京的任职资料,可以相互印证,证实结论准确无误。
清乾隆《历城县志·列传四·国朝》记载:
赵于京,字丰原。其先大兴人,父士通迁于县。于京廉正有干略。康熙三十二年,由举人选城武教谕。导率有方,以卓异擢临潼知县。抵任甫五日,理滞狱,囹圄为空。地当孔道,官马或不敷。民间旧有贴马钱,于京尽革之。任佑中者,县巨猾也。构讼稍不如意,闭村堡,奋臂抗官,养健儿为爪牙,前官莫可谁何!于京围其家,擒党(羽)十数人。佑中遁京,率卒袭捕之,置于法。渭水没田万余亩,民逋赋累千金,代输之而去其籍。迁绥德州知州。临潼老幼提挈送者盈街巷,多至泣下。四十一年,至绥德,有饬报垦田起租之檄。他州县承上官意,率多报,以邀功。于京独默然,若无事,吏请至再三,叱曰:“国家太平六十年,尚有未垦地乎?且延绥傍山,多沙碛,雨少不继,则成石田耳,堪增税以困吾民耶!”竟无所报。四十二年,车驾西巡。于京扈跸至华阴,召见奏对称旨,命讲《周易》,赋诗,赐御书,授河南知府。数月,丁母忧,无以治丧。河南巡抚徐潮赙之,乃归。会潮入觐,上问豫省循吏,潮以于京对,因夺情复任。于京乞假,营葬毕始行。洛阳南村有雕木为佛像者,藏机于内,使耳目手足皆动,谓之活佛,惑愚民为奸利。于京焚其像而杖之,妖言顿息。卢氏山有矿洞,四方无赖子鸠众擅开,架屋为村舍,具什器,势渐炽,不能禁。于京选能吏,协营弁,率众焚其巢,决山渠水以灌洞,事乃定。宜阳民乔宗仁,饰博具诱人财,无以偿,有致之死者。于京立毙之。……四十五年,商洛贼万余据山,连卢氏阌乡界,郡城戒严。怀镇闫某率精甲五百来会,乃侦访通贼要路,分守三十余所。贼知有备,竟不敢犯境。会大雪,喜曰:“贼降矣!”或请其故,曰:“山中无宿粮所恃,以苟延者劫远村耳。当此严寒,能荷戈履冰乎?”后五日,得潼关檄,果如所料。守河南前后凡四年,迁苏州知府。疾作,未之任。卒年五十六。于京性尚忠义,喜文学。其官城武,修文亭山曾子祠、汉忠臣佗侯庙。于临潼,表浑太史、叚太尉庙墓,新其庙,立樊舞阳祠,修横渠书院,与李颙、王心敬相友善,使二子从颙受学。于绥德,建韩蕲王祠。于河南,建狄梁公祠,新天中书院。所在捐俸修孔子庙,谆谆以课士为务。去后,人皆思之。
赵于京,字丰原,又号香坡,又“因读书于济南明湖之客亭,故人称为客亭先生”,客亭即大明湖历下亭。赵于京祖籍北直隶大兴县,其父赵士通迁居历城县。赵于京于康熙二十年中举人,三十二年(1693),由举人选任山东城武县(今菏泽市成武县)教谕。康熙三十七年(1698),以卓异升任陕西临潼县(今西安市临潼区)知县。四十一年(1702)升任陕西绥德州(今陕西省榆林市)知州。四十二年(1703)康熙帝西巡陕西,赵于京得到召见,奏对称旨。四十六(1707)年升任河南知府(河南省洛阳市),数月后母亲去世,回乡守制,后夺情复任。四十九年(1710)改任苏州知府,尚未到任,便因病故去,享年五十六岁。《历城县志》评论赵于京“廉正有干略”,“尚忠义,喜文学”。
赵于京是清初诗坛泰斗王士禛的门生。王士禛在《蚕尾文集》卷一《蒙木集序》叙述:“丙寅、丁卯间,予方里居,钟子圣舆与赵子丰原、王子秋史先后来从游。三子之才颉颃上下,类能敻然自拔于流俗,予甚异之。非济南山水之奇旷,百年一发之,而何以有是!” [2] 1799-1800 康熙二十五年(1686)至二十六年(1687),王士禛为祖父王象晋守丧期间,赵于京曾前来新城县(今桓台县)探望,向其请教诗作。
二、何海晏并非“初令秦中”
《拆楼人》起首讲道:“何冏卿,平阴人,初令秦中。” [1] 700 盛伟先生对此注释:1.何冏卿,即何海晏,字治象,号敬庵,明嘉靖进士,授四川顺庆府推官,官至太仆寺少卿。冏卿,即太仆寺卿;2.秦中,即今陕西省一带。[1] 700 盛先生的注释没有错,但两条注释联系起来看,却有问题。就是说,何海晏初次任职的地方,按第一条注释是在四川的顺庆府,按第二条注释是在陕西的秦中地区,一南一北,大相径庭,显然是错误的。那么,错在何处呢?是原文有错还是注释有误?
首先,看何海晏的首任官职。查阅清康熙《平阴县志·选举志·科贡》,何海晏于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考中举人,时年二十四岁。第二年成进士,授四川顺庆府推官,历吏部四司郎中、太仆寺少卿、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康熙《平阴县志·人物志·德业》有何海晏的传记,原文如下:
何海晏,字治象,号敬庵,弱冠成进士,授四川顺庆府推官。时按君试其才,以“嘉陵晚望”为题,援笔而就,云:“嘉陵烟树锁寒堤,暝色沉沉望欲迷。画阁窗含残照远,文峰塔隐暮云低。乾坤壶倒随萍迹,湖海蓬飘信马蹄。几度风花人自老,江天明月任东西。”三年课最,擢吏部,历文选司郎中,迁太仆寺少卿,出任藩臬,所至有声。任井陉道,有《登插箭岭题杨将军祠》,诗云:“将军古庙翳松萝,百代英声回未磨。插箭岭高飞鸟近,祭刀石冷夕阳多。(中缺二句)地下终同岳武穆,相嗟和议竟如何?”公之学识、品望可知。归里后,悠游林下者三十余年,亭台池馆、花木竹石,日以飞觞为乐。和平温厚,里人敬而爱之。所著有《敬庵斋集》、《候虫鸣诗集》,藏于家。
按以上资料,何海晏成进士后,首任官职是四川顺庆府推官,决非“秦中令”。明清时,“令”是知县的代称,“秦中令”即指陕西中部某个县的知县。
再看“顺庆”与“秦中”。查阅相关资料:顺庆府,地处四川省中部。南宋理宗宝庆三年(1227)升果州为顺庆府,元朝属顺庆路,明朝隶四川布政使司,置顺庆府,清朝隶四川省川北道。明清府治南充(在今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清末管辖南充、西充、营山、仪陇、邻水、岳池六个县;蓬、方安两个散州。
秦中,也称关中,古地区名,指今陕西中部平原(渭水流域)地区,因春秋、战国时地属秦国而得名。《汉书·娄敬传》:“秦中新破,少民,地肥饶,可益实。”颜师古注:“秦中谓关中,故秦地也。”
从以上资料来看,顺庆与秦中没有任何瓜葛,两个地方风马牛不相及。顺庆府所辖州县也没有“秦中”这个地方,当然也就不会有“秦中令”了。
综合这些资料,笔者推测蒲松龄原文出现何海晏“初令秦中”错误,有两种情况:一是以讹传讹。蒲松龄写作《拆楼人》时,对于何海晏的首任官职,何氏后人或者当地人已经不太清楚了,毕竟过去了一百五十多年。加之淄川与平阴相距较远,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中难免出错,又加之蒲松龄对得到的消息无法核实,文中出现这个错误在所难免。二是故意为之。蒲松龄在这个故事中揭露何海晏的隐私,何氏后人可能兴师问罪,必须承担风险,因此蒲松龄故意模糊一些细节,以混淆视听,逃避文责,这也解释得通。
三、孝子周顺亭确有其人
《孝子》讲了益都(今山东青州市)孝子割肋疗亲的故事:“青州东香山之前,有周顺亭者,事母至孝。”“母股生巨疽”,“数月不痊”,周顺亭“以利刃割肋肉”,“烹肉持膏,敷母患处,痛截然顿止”。[1] 930
故事中的周顺亭,确有其人,他就是周践恭,字顺亭,益都县孝悌乡李家庄人,清光绪《益都县图志》有其传记。《益都县图志·人物志·孝义传》记载:
周践恭,字顺亭,孝悌乡李家庄人。母病,刲股和药以进,病竟已。及母卒,庐墓三年。践恭所居,在嵘山西南隅。殁,即葬于其居之南。今其地,名为孝子坟云。
文中的“刲股”,是指割取大腿上的肉。周顺亭母亲病重,他割取自己大腿上的肉,掺到药里,端给母亲吃,母亲竟然痊愈。“庐墓”,是指古人在父母死后,服丧期间在父母墓旁搭盖小屋居住,守护坟墓。周顺亭母亲去世后,他在坟前搭建房屋,为母亲守墓,时间长达三年。周顺亭死后,葬在他生前居住地的南边,这个地方现在当地人称为孝子坟。
蒲松龄在《孝子》中叙述周顺亭割肋疗亲的过程,与县志的记载基本相同,只是更为详细,更加感人。
盛伟先生在《聊斋志异校注》中对香山作了注释:香山,据嘉靖《青州府志》卷六载:“城东四十五里为香山。《齐乘》所谓嵘山是也。” [1] 930 但是盛伟先生没有对周顺亭作注释,可能是没有看到《益都县图志》关于周顺亭的这段资料。
四、李毓奇是益都县颜神镇(今博山)人
《捉鬼射狐》开篇写道:“李公著明,睢宁令襟卓先生公子也。” [1] 1009 盛伟先生注释:“李襟卓,名毓奇,山东益都人。明万历十年(1582)中山东乡试第二名,万历四十年(1612)至四十四年(1616),任江苏睢宁县知县。” [1] 1010 近查清光绪《益都县图志》、民国《续修博山县志》,发现此条注释部分有误。
按照盛先生考证,李毓奇是益都人,笔者于是先查阅《益都县图志》,在《益都县图志·选举志》前半部分“举人”“进士”列表内没有查到此人,在后半部分终于查到记录。全文如下:
又,举人,洪武年有王让(丙子),嘉靖年有赵汝弼、赵敬简(丙午)、赵敬宾(戊午),万历年有赵尔待、李时华(并癸酉)、李毓奇(壬午)、栾行言(乙酉)、刘若虚(辛卯)、赵大伦(庚子)、郑之韩、翟凤翮(并癸卯)、翟凤羽(乙卯)、岳储珍、王宏化(并戊午),天启年有张联轸(甲子)、李馨(丁卯),崇祯年有孙廷铎、翟文贲(并壬午),凡十九人,皆隶今之博山。……并不录。
由《益都县图志》得出两个结论:一是李毓奇于明万历壬午年中举人。壬午年,即万历十年;二是李毓奇是益都县颜神镇(今淄博市博山区)人。据有关资料,博山先后称颜神、颜神店和颜神镇,属益都县管辖,清雍正十二年(1734)始设博山县,属青州府。由此可知,雍正十二年后,李毓奇所在村庄由新设立的博山县管辖,因此李毓奇也就由益都人变更为博山人。再查《续修博山县志》,有如下记载:“李毓奇,字襟卓,万历壬午亚元,知睢宁县。”充分说明李毓奇是博山人。
另外,查阅《睢宁县志》,盛先生所言李毓奇担任睢宁知县的时间正确无疑。清康熙《睢宁县志·职官》记载:“李毓奇,山东人,由岁贡万历四十年任。”《光绪睢宁县志稿·职官表》的记载与康熙《睢宁县志·职官》记载相同。两本县志均称李毓奇是岁贡,当为记载失误。李毓奇的下任知县任职时间为万历四十四年,这说明李毓奇于此年离任。
五、常大忠并非两任梓潼令
《梓潼令》叙述太原进士常大忠在京城候选知县,抽签决定任职地点的前夜,梦见梓潼帝君手持名帖前来拜见,结果选任梓潼知县。守孝期满,等候补官时又做同样的梦,果然再去梓潼担任知县。[1] 1105
盛伟先生的《聊斋志异校注》中没有常大忠的注释。笔者依据常大忠的相关资料,给予注释。
常大忠的资料,清光绪《交城县志·选举》《交城县志·人物》均有明确记载。《交城县志·人物》载有常大忠的传记,全文如下:
常大忠,顺治丙戌解元,壬辰成进士。文优行洁,为诸生,早已知名于时。及登贤书,终日手一编,务为有用之学,足迹不入城市。通籍后,选四川梓潼令。川东甫经流寇之乱,人民凋敝,亟为设法招集流亡。自剑门以西复业者,不啻万家。邑文庙倾圮已久,复经营重建。暇日进诸生,亲为讲解,文教大兴。他如蠲谷赈济,舍棺掩骼,修筑河堤,设立义仓,善政累累,尤难殚述。以忧去,服阕,补江南潜山县,为治一如在蜀。土寇与水贼潜煸,时探知之,即督乡兵剿于天柱山。一战歼其渠魁,不至酿成大变。潜山人至今尸而祝之。以治行最,升直隶保定府同知。北地苦寒,播种不能以时,民多饥困,乃亲教以种植之法。时出省视,勤者劳以酒食,惰者惩之。期年,桑麻遍野,遂为沃土。遇事听断明决,吏不能欺,民无冤抑。以劳勚,卒于官。百姓讴思不置,争输赀,建立专祠。复敦请,入保定名宦。历宦所至,洁己奉公,丝粟不扰民。卒之日,几不能具棺敛。居恒,宗族称孝郎,党称弟。分禄以赡贫宗,推恩及于同里,善举尤多。卒后,县令赵吉士,详请从祀乡贤,称为第一乘人物。斯言诚不愧云。
据《交城县志》所载:常大忠,字二河,是太原府所辖交城县人。他于清顺治三年(1646)中举人,系乡试解元,顺治九年(1652)成进士,选任四川梓潼知县。当时遭逢战乱,百姓流离失所,衣食无着,常大忠上任伊始,立即想法招抚流民,使其返乡从事生产。资料介绍,从剑门关以西回乡复业者,多达一万多户。县里的文庙倒塌,常大忠筹款重建。闲暇时间,召集县里的秀才,亲自给他们讲解四书五经,指导八股文写作,全县文风大兴。此外,常大忠免除税负,设立义仓,赈济贫困百姓;施舍棺材,掩埋无主尸骨;修建河堤,预防洪涝灾害。所作善政,难以一一叙述。传记还说,常大忠“丁忧服阕”后,任江南潜山知县,如同在梓潼县一样尽心尽力工作,后来升任直隶保定府同知,积劳成疾,死于任所。
《梓潼令》叙说常大忠“服阕候补”,“复任梓潼”知县,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是“补江南潜山县”知县。这从以上所引《交城县志》常大忠的传记可以看出。潜山县今为安徽省安庆市辖县,地处安徽省西南部。再者,据清咸丰《梓潼县志·职官》所载:“常大忠,字二河,山西交城人,顺治间任。招抚流移,垦辟荒芜,以循良著。见《通省志》。”文中没有谈到常大忠再次担任本县知县之事。
《交城县志》《梓潼县志》说得很明确,常大忠的父亲(或母亲)去世后,他回家守孝三年,期满补任江南潜山知县,之后升任保定府同知,因劳累病逝于任所。如此看来,蒲松龄《梓潼令》的叙述有误,常大忠没有两任梓潼知县。这似乎是蒲松龄“真人虚事”的翻版。
值得一提,倒是真有官员两任梓潼知县,不过是二百年之后的事了。据《梓潼县志》记载,山东篷莱人张香海(举人)分别于咸丰三年(1853)、七年(1857)两次担任梓潼知县。笔者查阅的《梓潼县志》,就是他主持纂修的。
六、潞令宋国英当为宋国锳(瑛)
《潞令》讲了潞城知县宋国英残害无辜百姓,最终死于非命的故事。故事开篇讲道:“宋国英,东平人,以教习授潞城令。” [1] 1146 盛伟先生对宋国英未作注释。笔者查阅相关志书,对宋国英有了大概了解。
据民国《东平县志·选举·贡表第五》所载:宋国锳于清顺治年间考为贡生;顺治年间东平县共有三十二人考为贡生,贡生名称“未详”;宋国锳这个家族的兄弟辈,有五人考为贡生,除宋国锳外,他们分别是宋国键、宋国铣、宋国錞、宋国钫。宋国英的名字,在《东平县志》记为“宋国锳”,应该是其本名,不会有错,这可与其本家族兄弟的名字相互印证(最后一字都是金字旁)。蒲松龄记作“宋国英”,或者是为了避嫌,或者是记录有误。至于宋国锳是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或者例贡,志书没有详细记录。
清康熙《潞城县志·官政志》记载:“宋国瑛,山东东平人,贡士,卒于任。”按志书记载分析,宋国瑛任职时间当在康熙初年,后来病死于任所。笔者认为,《潞城县志》中的知县宋国瑛,应该就是宋国锳,因为无论从功名还是籍贯乃至任职时间来看,都符合宋国锳的基本情况。此外《东平县志》也查不到宋国瑛这个人。《潞城县志》中“宋国锳”写作“宋国瑛”,笔者判断,可能是该志书纂修者书写错误。
七、教谕展先生是谁
《鬼令》开篇介绍:“教谕展先生,洒脱有名士风,然酒狂,不持仪节。” [1] 1208 “教谕展先生”是何许人也?盛伟先生没有注释。联系文中“邑中某乙者,负贩其乡,夜宿古刹”一段文字,得知商贩某乙是淄川人,由此推知,展先生是淄川县教谕。笔者查阅《淄川县志》及《莱阳县志》,梳理出此人的基本情况。
清乾隆《淄川县志·官师志·儒学教谕》记载:“展玠,莱阳人,卒于官。” [3] 512 又记载此官“顺治间任”。据此资料,展玠是山东省莱阳县(现为烟台市所辖莱阳市)人,清顺治年间任淄川儒学教谕,病死在任所。
教谕是学官名,明清时县学置教谕,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训导,也是学官名,明清时为县儒学的辅助教职。《明史·职官志四》:“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清史稿·职官志三》:“儒学:府教授、训导,州学正、训导,县教谕、训导,俱各一人。”
《鬼令》叙述教谕展先生因为醉酒,在孔庙的台阶上骑马奔跑,撞到古柏树上,头破血流,夜半时分死去。临死前自言自语:子路怪罪我在圣人面前无礼,让柏树碰破我的头。
查阅《淄川县志》,明清时(主要是清雍正前)淄川的展姓教谕只有一人,别无他姓,即展玠。再结合《鬼令》所叙情节,可以确定“教谕展先生”就是展玠。
查阅清雍正《莱阳县志·选举志·贡举》,有展玠的简单资料:“展玠,(顺治)丁亥贡,授阳信训导,升淄川教谕。”清顺治丁亥,即顺治四年(1647)。展玠于顺治四年考为贡生,之后被任命为山东阳信县(今归滨州市管辖)训导,因政绩优异,升任淄川县教谕。展玠的任职时间,因志书没有记载,无从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展玠担任训导、教谕的时间均在顺治年间。
从《鬼令》所叙情节得知,展玠并不是一个好儒学教官。得出此论的原因有二:一是“洒脱”。他酗酒闹事,竟然不顾禁令,在孔庙的台阶上纵马驰骋,扰乱清规,真是匪夷所思。二是无才。与他人对酒令时,一个简单的酒令也“凝思不得”,说不出口,可见不学无术,腹中空空。也正因为如此,蒲松龄才借“鬼令”一事,对其揶揄一番。
八、齐东令徐公似是徐国珍
《龙戏蛛》讲述了“循良之吏”齐东知县徐公遭雷击惨死的故事。盛伟先生没有注释“徐公”。分析文章的内容,翻阅相关志书,笔者判断文中的“徐公”可能是贵阳人徐国珍。
查阅《新修齐东县志·官师》,清朝初期担任齐东知县的徐姓官员有两名,分别是徐綦昌、徐国珍。关于徐綦昌,志书记载:“徐綦昌,北直大兴县人,贡士,康熙五年任。”另记载:“徐国珍,贵州贵阳,举人,康熙十年任。多政声,士民思之,祀城隍庙。二十六年立祠,行香寺侧。立传。”
按《龙戏蛛》所述,徐公“为人廉正爱民,柩发之日,民敛钱以送,哭声满野。” [1] 1236 说明徐知县是个廉洁正直、士民爱戴的好官,决非碌碌无为之人。蒲松龄在篇末“异史氏曰”中一改以往挖苦官员之惯例,以质问上天糊涂的口吻,赞扬徐公是个万民拥戴的“循良之吏”。齐东县于蒙古宪宗二年(1252)设立,明洪武九年(1376)隶属济南府,清因之。1958年撤销齐东县,该县大部划归邹平县,另一部划归博兴县,再后改划高青县。世居淄川的蒲松龄,对于临近齐东县的基本情况一定相当熟悉,对于清初齐东知县的品行也会有所耳闻,心知肚明。
对比志书所载徐綦昌、徐国珍两位官员资料,徐国珍更符合《龙戏蛛》中徐公的情况,也就是说,徐国珍可能是《龙戏蛛》的主人公。
《新修齐东县志·名宦》有徐国珍的传记:
徐国珍,兴学校,恤贫孤,治狱廉明,尤喜息讼。士民悦服,远迩歌颂,洵古遗爱也。邑顽户诡书,积年逋欠,公力除夙弊护法,千余金赔补,钱粮顿清,至今官民受益焉。城隍庙设主崇祀,亦以志不忘云。邑举人郭国琦述。
传记重点讲述徐国珍办理拖欠钱粮案件,从中可以看出他不畏强暴、正直无私的秉性。本县有个愚妄户主仿造文书,拖欠了若干年的粮款。徐公不怕威胁,不受利诱,迫使这个大户缴齐了欠款一千多两白银。重点案件一突破,全县拖欠的钱粮很快全部收齐。
再查看清咸丰《贵阳府志·选举》,里面也有徐国珍的资料。志书记载:徐国珍,顺治十七年庚子举人,贵阳人。“附生,官知县,科第录,作教授。”从这则资料看出,秀才(附生)徐国珍,于清顺治十七年(1660)经科举考试,录取为举人,先任府儒学教授,后来升任知县。查阅《新修齐东县志》,徐国珍的下任知县接任时间是康熙十六年(1677)。
按《龙戏蛛》所述,徐国珍病逝于任上,而两部县志都没有明言他在任上去世,蒲松龄的叙述似乎与此不符,但从士民到城隍庙祭祀他来看,应该是在齐东县去世了。城隍庙是祭祀城隍的庙宇。在我国,城隍是城池守护神,其前身是水庸神,是冥界的地方官。宋朝以后,城隍信仰成为民间非常普遍的信仰,各地百姓信奉的城隍神更加人格化、本土化,普遍将大家认同的、已去世的英雄或名臣奉为城隍神,如西安祭祀汉高祖大将军纪信,北京祭祀文天祥等。《吴令》就讲道吴令某公死后,与城隍神争吵,还原同居一处,当地百姓只得另建一处城隍祠祭祀他。
综合以上几则县志资料,徐国珍的基本情况是:徐国珍是贵州贵阳府人,顺治十七年中举人,先做府儒学教授,康熙十年(1671)升任齐东知县,十六年离任(或病逝)。徐国珍为政廉洁正直,深受士民拥戴,离职(或病逝)后士民在城隍庙中祭祀他。康熙二十六年(1687),齐东县士民专门为他建立祠堂,按时焚香叩拜。
九、学师刘芳勋是贡生
《乱离二则》第一则讲道:“学师刘芳辉,京都人。” [1] 1321 盛伟先生注释:“学师刘芳辉:学师,生员称儒学教官为学师。刘芳辉,据《淄川县志》载,刘芳辉当为刘芳勋,昌平人,顺治间淄川儒学教谕。” [1] 1322
笔者查阅清乾隆《淄川县志·官师志·儒学教谕》,内有刘芳勋的简单资料,全文如下:“刘芳勋,昌平人。(以上俱顺治间任)” [3] 512
再查阅清光绪《昌平州志·选举表·贡生》,在《贡生》表内查到如下资料:“刘芳勋,国朝顺治年。”所任职务一栏空缺。
综合上述资料,刘芳勋是直隶昌平州人,清顺治年间考为贡生,任淄川县儒学教谕。其任职年限和去向有待继续考证。
十、何仙是何许神仙
《何仙》讲到:“长山王公子瑞亭,能以乩卜。乩神自称何仙,为纯阳弟子,或谓是吕祖所跨鹤云。每降,辄与人论文作诗。李太史质君师事之,丹黄课艺,理绪明切。太史揣摹成,赖何仙力居多焉,因之文学士多皈依之。” [1] 1691
盛伟没有对何仙作出注释。那么,何仙是何许神仙?翻阅清嘉庆《长山县志》,在《人物志·仙释》中找到了与何仙相似的神仙何五子的资料。《长山县志》记载:
何五子,邑北弥勒胡同人也。童子时,遇纯阳授异术,遂辟谷于凌岩,明洪武中化去。暨康熙丙寅、丁卯间,屡降乩于邑南李中丞斯义之庆云堂,订风雅,谈性命,自称烟霞老叟。有《凌岩集》一卷。
分析《长山县志》中何五子与何仙的异同,可以看出二者的身世经历基本相同。
(一)《长山县志》言称何五子生活在长山县城北弥勒胡同,也就是说他是现今邹平县长山镇人。《何仙》没有明说何仙是哪里人,但说扶乩之人是长山人王瑞亭。王瑞亭其人,《长山县志》没有记载,笔者没能查出他的基本资料。
(二)《长山县志》记载何五子童年时遇到八仙之一吕洞宾(吕岩,字洞宾,道号纯阳子),传授给他道教法术。何五子在凌岩(似指灵岩寺)修行时辟谷,明洪武年间修炼成仙。《何仙》介绍何仙是吕洞宾的弟子,又介绍有人传说何仙是吕洞宾骑乘的仙鹤。
(三)《长山县志》说清康熙二十五至二十六年(1686-1687)间,何五子屡次降临城南官至福建巡抚李斯义的庆云堂,与李斯义谈论诗文,辩论理学。查阅《长山县志》,李斯义于康熙二十年(1681)以山东乡试第二名中举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会试第五名成进士,钦选翰林院庶吉士。这也就是说,在李斯义成进士的前两年,何五子多次降临李斯义家中,与他切磋八股文。《何仙》明言李斯义拜何仙为师,何仙为他批改八股文,改动的段落词句条理分明,准确恰当。李斯义能考中进士,多亏何仙帮助。因此很多文人学士都信仰何仙,向他请教。
(四)《长山县志》说何五子除了与李斯义研究诗词文章外,还谈论道家学说,自称烟霞老叟,著有一卷《凌岩集》。《何仙》则说何仙每次降临,喜欢和文人们谈诗论文。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得出结论:《长山县志》中何五子就是《何仙》中的何仙。
参考文献:
[1]盛伟.聊斋志异校注[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
[2]袁世硕.王士禛全集(三)[M].济南:齐鲁书社,2007.
[3]王敬铸.宣统淄川县志[G]//陈涟远,白相房.淄川县志汇编.淄博市新闻出版局,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