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概述
2017-01-15王海燕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动物卫生监督所025150
王海燕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动物卫生监督所 025150)
王志慧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24000)
马志强 (内蒙古赤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24000)
赤峰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概述
王海燕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动物卫生监督所 025150)
王志慧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24000)
马志强 (内蒙古赤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24000)
赤峰市畜禽屠宰行业在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得到迅速发展,比重占全区畜禽屠宰场 (点)总数的11%,在保障本市甚至北京、上海、广东等国际化大都市肉类产品供应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介绍了赤峰市畜禽屠宰监管的基本情况,总结了赤峰市在畜禽屠宰监管方面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以期更好地为促进全市畜禽屠宰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提供参考。
赤峰市;畜禽屠宰;基本情况;问题;解决措施
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事关肉品消费安全,社会高度关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赤峰市在加快发展畜禽产业的同时,持续加大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赤峰市畜禽屠宰市场仍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工作也面临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屠宰场点数量偏多、经营规模较小,部分屠宰场点条件较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畜禽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 “放心肉”,赤峰市农牧业局积极围绕 “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屠宰环节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履行了部门职责。
1 整体情况
1.1 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划转情况
1.1.1 市本级职能划转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内党发 〔2014〕8号)文件精神,赤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了《赤峰市人民政府职能划转和机构改革方案》(赤党发 [2014]8号),就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到农牧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编委会于2014年12月4日又印发了《关于赤峰市农牧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方案的批复》(赤机编发 [2014]55号),由赤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赤峰市畜禽屠宰监管支队牌子,于2016年8月13日市编办印发《关于调整赤峰市农牧业局部分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责的通知》(赤机编办发 [2016]37号),通知要求,由市农牧业局成立畜禽屠宰监管科,负责畜禽屠宰行政管理工作;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畜禽屠宰技术工作。
1.1.2 旗县级职能划转情况
目前,全市12个旗县区已完成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其中,翁牛特旗在旗农牧业局内设的畜牧兽医管理股加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在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翁牛特旗畜禽屠宰技术中心牌子,在旗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翁牛特旗畜禽屠宰监管大队牌子,为翁旗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增加全额事业编制8名,人员和编制通过在旗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中带编调入解决;红山区在农牧业水利局内设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名,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畜禽屠宰技术中心牌子,为局属股级全额事业单位,内部增设肉制品检测化验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畜禽屠宰监管大队牌子,为局属股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以上人员编制在红山区农牧业水利局内部调剂解决;敖汉旗从商务局划入2名编制,从林业科学研究所划入3名编制充实到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畜禽屠宰监管大队。元宝山区为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增挂了牌子,为区改良站增加3名全额事业编制用于补充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人员。其他8个旗县区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问题。
1.1.3 畜禽屠宰企业基本情况
据实地检查统计,全市现有畜禽屠宰厂 (点)69个 (占全区畜禽屠宰场 (点)总数的11%)目前正在营业的畜禽屠宰厂 (点)有63个,占全市畜禽屠宰厂 (点)总数的91.3%,其中:取得畜禽定点屠宰证的屠宰企业34个。
1.1.4 屠宰分类情况
生猪屠宰厂 (点)15个,占全市畜禽屠宰厂 (点)总数的21.7%;牛屠宰加工厂4个,占5.8%;羊屠宰加工厂36个,占52.2% (同时具备牛羊屠宰生产线的8个);禽屠宰加工厂11个,占15.9%;肉驴屠宰加工厂2个,占2.9%;鹿屠宰加工厂1个,占1.5%。
1.1.5 企业分布情况
赤峰市现有69屠宰企业中,位于中心城区的屠宰企业有2个,旗县 (区)政府所在地的屠宰企业有47个,位于乡镇 (苏木)的屠宰企业有20个。其中,基本符合屠宰厂设置规划的屠宰企业有24个,不符合屠宰厂设置规划的屠宰企业有45个。
1.1.6 企业经营模式
在赤峰市的15个生猪屠宰企业中,实行代宰的有10个,占生猪屠宰企业的66.7%;自营的有2个,占生猪屠宰企业的13.3%;混合经营的有3个,占生猪屠宰企业的2%。牛羊屠宰企业40个,禽类屠宰企业11个,肉驴屠宰企业2个,鹿屠宰企业1个,全部为自营。
1.1.7 企业运行模式
生猪屠宰企业单纯屠宰模式的有11个,占生猪屠宰企业的73.3%;屠宰加工一体的有4个,占生猪屠宰企业的16.7%。11家禽类屠宰企业单纯屠宰模式的有9个,占禽类屠宰企业的81.8%;屠宰加工一体化的有2个,占禽类屠宰企业的18.2%。赤峰市牛羊、肉驴、鹿屠宰企业全部为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
全市69个畜禽屠宰厂中年实际屠宰量达2万口以上的生猪屠宰厂5个,年屠宰量达1万口以上的小型生猪屠宰厂(点)10个;年实际屠宰量10万只以上的羊屠宰厂有2个;年屠宰1万~5万只的羊屠宰厂34个;4个牛屠宰厂 (点)年屠宰量都在5千头以下;年屠宰量100万羽以上的禽类屠宰厂4个,其余7个禽类屠宰厂年屠宰量为50万~100万羽以下;2个肉驴屠宰厂年屠宰量均不足10000匹,鹿屠宰加工厂年屠宰量在2000只左右。
2 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为切实解决全市畜禽屠宰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屠宰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下发了《赤峰市2016年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生猪 (畜禽)屠宰整治活动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各旗县区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使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证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
2.1 落实举措,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市农牧业局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广泛宣传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各地农牧业主管部门要教育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营造畜禽屠宰良好氛围。今年,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在赤峰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了全市畜禽屠宰监管统一举报投诉电话:12316,全市在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刊登畜禽屠宰监管信息4条,在赤峰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刊登信息80条,在宁城县开展畜禽屠宰监管培训班2次。
2.2 加强监管,保障措施到位
各地监管部门结合不同时段的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畜禽屠宰企业是否按程序操作、各项记录是否填写完整、病死动物是否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10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市局畜禽屠宰监管科组织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所有的畜禽屠宰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对屠宰企业的无害化处理、肉品品质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屠宰企业库存有不可食用动物产品,不按应检出率对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按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的岗位设置要求配备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还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对管理制度不落实、缺少化验设施设备,存在肉食品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以旗县为单位逐个对畜禽屠宰场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集中所有屠宰企业负责人与当地兽医局、动监所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方法,并对肉品品质检验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2016年内,共召开座谈会11次,以市农牧业局名义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41份,配合林西县农牧业局立案处罚1起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屠宰厂,目前,该案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结案,及时消除肉品质量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协调、配合市饲料检测站开展生猪屠宰环节 “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抽样检测工作,2016年,对松山区、元宝山区、喀喇沁旗、敖汉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3 落实制度,强化厂点管理
一是要求赤峰市15个生猪屠宰企业在生猪进厂、待宰、车间(检验室)、无害化处理、出厂等环节安装摄像头,关键部位进行24h监控;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要求生猪屠宰企业建设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预冷 (排酸)车间,屠宰后的胴体经12h预冷 (排酸)后上市销售。目前,赤峰市的巴林左旗、林西县、松山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除元宝山区外的其他旗县已经建成,有望在近期投入使用。三是加大 “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实施两检制度 (企业自检和监督抽检,本地生猪监督抽检比例保持在2%以上,外省输入性生猪监督抽检比例5%以上)各地均能按抽检比例完成抽检任务。
2.4 严格审核,落实财政补贴
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申报2016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内农牧医发 [2016]314号)文件要求,市农牧业局对各旗县区下发了通知,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