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村镇加强普法的必要性及措施

2017-01-14徐福山郑泽南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4期
关键词:法治化必要性

徐福山+郑泽南

摘 要 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村镇普法教育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村镇普法水平的提高是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法治基础,现今,我国村镇法治化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村镇法治化进程推进缓慢,地方政府对村镇普法教育不够重视。本文通过讨论村镇加强普法的意义,结合现今我国村镇法治化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寻求促进村镇普法教育发展的解决之道。

关键词 村镇普法 法治化 必要性

作者简介:徐福山,中共长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行政法学;郑泽南,长春广播电视大学,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101

随着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被写入宪法,法治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着力点。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基本形成,民主法治建设逐步推进。但是作为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的法治建设相对比较缓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村镇的普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村镇普法建设是中国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经阶段,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村镇普法建设的意义

(一)村镇普法建设大力开展,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构建法治社会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是民主平等的重要途径。而普法则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手段,只有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面法律意识,才能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村镇人口占据全国人口的重要比例,因此,村镇普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全面构建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

(二)加强村镇普法建设,能够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村镇人口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并且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指导自身实践,能够减少村镇人民因为不懂法律而忽视法律、逃避法律、触犯法律的行为,弄够改变村镇人口权利意识高于法律意识的错误思想,减少因为无知而造成的犯罪现象,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家庭和谐。而稳定的社会秩序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社会进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三)加强村镇普法教育,能够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减少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

搞好村镇普法教育,促进村镇法治化建设,可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减少城乡矛盾,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四)加强村镇普法建设,能够维护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在我国人口比例中,村镇人口占据大部分比例。而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极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或者不公正待遇,普法教育能够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能够让农民群众这些弱势群体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投诉无门,在绝望中痛苦生活。只有农民的利益得到法律保障,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二、我国村镇普法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我国村镇普法建设虽然不断发展,但是法治化水平仍然较低,存在很多不足,这也对加强村镇普法建设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

(一)村镇法治建设不平衡,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明显

我国法治建设水平不均衡,存在非常大的地域性差别。同城市相比,农村的法治建设明显处于落后水平,农村城市差异巨大。而村镇之间横向比较,不同的村镇的法治水平也是不同的,基本取决于当地的经济水平。越是偏僻的乡村地区,其信息传播方式越少,信息传播速度越慢,广播、电视、网络的普及程度都不高,人们的文化水平也相对较低,获取信息的渠道受到阻碍。人们花费大量时间用来赚取收入维持生存,对于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的兴趣不大。因此,普法建设的前提是经济建设,只有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品,才可以更好的推进法治建设。

(二)村镇居民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水平偏低,普法教育推进困难

农村经济水平不发达,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大部分农民还徘徊在生存线上,更关心如何脱贫致富,养育儿女,对法律之类的内容无暇顾及。同时,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反而依靠长期形成的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来约束日常生活,认为法律是对自己生活的破坏,而传统和道德则是维持生活秩序的必要。人们将打官司看成是非必要的麻烦,对法律的认识是排斥且片面的,对于损害自身利益的事情很少采用正常的法律途径去维权。这造成了普法教育难以深入推进。

(三)政府普法意识不高,思想不重视,普法水平较低

农村基层政府的普法意识不端正,普法工作只是走过场,并未引起真正重视。基层政府敷衍了事现象严重,没有将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普法工作在总体行政考核中占比较低,对于基层政府没有约束力,因此很多普法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基层政府本身素质不高,缺乏相应的法治观念,对依法行政不够重视,行政水平较低,用权力代替法治。新农村建设火热发展,基层政府直接和村民打交道,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正是因为有一批法治观念淡薄的基层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脱离法治,损害人民利益,导致人民群众对法治失去信心,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四)普法形式单一,普法方式落后,普法教育流于形式

目前政府采用的普法方式较为落后,宣传载体较为落后,仍然是传统的黑板报、墙体广告、条幅等低端的宣传方式,并没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需求,筛选相关法律内容,开展深入民心的宣传活动。普法活动没有根据新时代的发展,结合日新月异的传播方式进行创新,像网络等宣传方式在农村普法教育中不能普及。正因为宣传方式单一,普法教学内容无趣,简单的说教无法引起人民群众的学习激情,人们机械接受法律内容之后也无法转换成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普法工作推进困难。

(五)农民学法积极性不高,参与机制不够成熟,缺乏专业人员推动村镇普法事业发展

农村的普法教育缺乏长期有效的机制,多方参与的机制也没有形成。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生活水平相对较差,专业的法律人员和工作者不愿进入农村进行普法工作。而农村现有的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又相对较低,造成普法活动难以持续、有效的进行。

(六)农村普法教育活动经费有限,导致活动效果较差

由于财政困难和对普法教育工作的不重视,农村基层的普法宣传经费不能按时发放,影响整个普法活动的开展。在不同的乡镇机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挪用和侵占普法经费的现象,造成普法活动无法保质保量的进行。

三、加强村镇普法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需要改变观念,转变认识,重视村镇普法工作

树立正确观念,增加普法管理职能,加强对各级普法机构的考核和监督,将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对农村法治推进工作的规范和管理,保证农村普法工作循序渐进的发展。建立完善的普法考核制度,明确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职能,协调各个部门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注重农村经济发展,为普法教育提供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努力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加大农村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普法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

(三)尊重农民在普法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农民是村镇普法建设中的主体,因此,政府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使农民从中获得切实利益。

(四)改善普法教育方式,将知识和趣味相结合

我国农村的电视、手机普及率较高,政府可以从这两方面着手,采取与各电视台、各个电信公司合作的方式,增加普法教育宣传形式。同时,增加法制宣传的趣味性,例如组织法治电影进村下乡活动,将法律内容通过小品、歌曲表演等方式,通过组织小分队进入农村演出,寓教于乐。为了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可以指定适合当地的奖励制度,例如参加普法活动较多的农民家庭,可以给与经济上的奖励,或者组织法律知识抢答竞赛,获奖者可以给与奖金或者政策优惠,从而提高其参与积极性。地方性电视台可以经常播放一些法治类节目,将普法内容拍成短视频或者微电影,内容简单易懂,大大提高普法效率。

(五)建立村镇法律援助机构,加大对村镇的法律援助力度

国家应加大普法人才方面的培养,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招揽专业的法律人才,并且建立长期的培训机制,让普法人员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掌握必要的知识和宣传方法。同时,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法律援助的投入力度,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让所有人都能享受法律的公平公正。鼓励个人和组织积极参与到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中去,鼓励专业的法律人士称为普法志愿者。最后,改革诉讼收费制度,减少诉讼费用,让普通村民不因无法支付诉讼费而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

(六)规范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行政水平教育和培训,树立法律权威

完善与农村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得各项行政活动有法可依。注重农村司法机构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司法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保证农民能够方便快捷的行使自己的诉讼权。严格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作为,加强对村镇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乡村政务公开,增加群众监督和反馈渠道,保证各级政府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后,加强新闻媒体对政府执法的监督,树立法律在人民心中的权威,增加人民心中的法律信仰,从而推进普法工作。

(七)重视教育,保证乡镇儿童受教育权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加强法治重要的时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治教育也要从娃娃抓起,保证乡镇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农村儿童的文化水平,为之后的普法教育做基础。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乡镇儿童是乡镇普法教育的未来,保证儿童的受教育权,是推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的普法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培养,让孩子从小树立法律意识,为今后的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四、结语

乡镇普法建设是促进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普法教育利国利民,对于保障农村人民的自身利益有重大意义。我国普法教育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普法教育水平发展缓慢,普法方式较为单一,普法经费不足。但是,通过不断的改善,建立健全完整的普法教育机制,构建和谐的乡镇普法环境,改善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手段,将普法内容和农村实际生活需求相结合,建立专业、规范的普法宣传队伍,提升普法宣传水平,同时,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树立法律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将普法教育和经济、文化发展相结合,一定能够改善我国普法教育的现状,促进农村经济、文化、政治全面发展,减少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和城市协调发展。普法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总结经验教训,整合相关资源全面推进,我们相信,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建立一个稳定的农村法治社会。

参考文献:

[1]刘文慧、宋远军.浅谈农村普法及措施创新.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21(1).

[2]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

[3]李先波、杨志仁.农村法治建设的困境和出路.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1).

[4]蒋元文.加强立法探索保障促进城乡脱货凑发展.新重庆.2007(6).

猜你喜欢

法治化必要性
家庭教育法治化的几点思考
电气自动化在电气工程中的应用
养老金入市的必要性与风险分析
我国侦查法治化问题研究
信访法治化中的权利义务配置
国企改革法治化的“知”与“行”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思考
以权力法治化推进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