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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的敬祖与平坟

2017-01-14徐术

红岩春秋 2016年12期
关键词:公墓淮安墓地

徐术

俗话说,“一滴水可以反映一个太阳”。周恩来廉洁奉公正己做表率,体现在他工作、生活大大小小的事情中。

人们都知道,周恩来是一个儒雅、传统但又大胆突破传统的伟人,他孝顺父母但又不刻板地墨守成规。

淮安敬祖

周恩来未满周岁就过继给了嗣母陈氏。陈氏才学出众,是周恩来的文化启蒙老师。安葬嗣母是10岁的周恩来当家后所做的第一件大事。1907年生母去世后不久,周恩来的嗣母也在清江浦去世。一年中连续失去两位母亲,这对于幼小的周恩来来说是巨大的打击。由于父亲常年在外做工,周恩来兄弟3人一下子失去了依靠,直接面临着生存的威胁。周恩来领着两位弟弟(一个9岁,一个4岁),扶着陈氏的灵柩,乘船返回淮安,借债将陈氏安葬在周家的祖坟地。祖坟地位于淮城东郊的闸口村夏庄组,是周恩来的曾祖父周樵水当年迁居淮安时买下的。周家在淮安没有田地,除了附马巷的房屋(也就是周恩来的诞生地)外,只有这不足一亩的坟地。这里安葬着周恩来的祖父母、嗣父母、生父母等13位亲属的遗骨。

周恩来对嗣母的感情很深,在日本留学时,他于1918年1月2日写过这样一篇日记:“我把带来的母亲(指嗣母)亲笔写的诗本,打开来念了几篇,焚好了香,静坐一会儿,觉得心里非常的难受,那眼泪忍不住地要流下来。计算母亲写诗的年月,离现在整整的26年,那时候母亲才15岁,还在外婆家呢。想起来时光易逝,墨迹还有,母亲已去世10年了,不知还想着我这儿子没有。”同年2月12日,当周恩来从家乡的来信中得知爹爹(嗣父周贻金)和娘(嗣母陈氏)的坟露出棺材在外边时,心里“越想越难受,恨不得即时回国,为家里处置这些事情才好”。1941年周恩来曾表示,希望抗战胜利后能到母亲的坟前扫墓。他曾说:“38年了,我没有回家,母亲墓前想来已白杨萧萧,而我却痛悔着恩情未报。”1950年他又深情回忆:“1946年,我在南京。南京离淮安只有300余华里,我很想回淮安老家看看,因为淮安还有我两个母亲的坟……”

绍兴孝行

周恩来恪守传统,对亲人的孝行是毋庸置疑的。1939年3月末,周恩来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中将副部长的身份,自皖南到达浙江。在绍兴期间,周恩来拜访了姑父王子余,瞻仰了姑妈周桂珍的半身遗像,并向她三鞠躬。周恩来为定扫墓之事,还派秘书邱南章赴百岁堂周希农太公处,送去现金100元和一张便条,上面写道:“希农太公公赐鉴:兹派人呈上国币百元,请代办明晨祭席四桌,并于午间代请宝祐桥本家各长幼午餐,烦读之请,容明晨面谢。专禀,敬请晚安。曾侄孙周恩来叩,即晚。”

第二天,周恩来从县商会回宝祐桥百岁堂老家,与周氏曾祖希农等10余人同往扫墓祭祖,包括涂山鸭嘴桥、石旗唐家岱、外王狮子山等周家的祖坟。周恩来曾祖周樵水就葬在外王狮子山公墓。每到一处墓地,周恩来都亲自上香,行三鞠躬礼,给管坟人一些钱作酬谢。希农太公捧出《老八房祭簿》给周恩来看,当他看到樵水公子云门,云门公子懋臣(贻能)时,欣然举笔在懋臣公之下写上:“恩来……生于光绪戊戌年二月十三日卯时,妻邓颖超。”周恩来的孝行在绍兴一时被传为佳话。

周恩来从小与父亲聚少离多,因而对父亲有特殊感情。1942年7月10日,周恩来父亲周贻能在重庆红岩村去世。当时,周恩来因小肠疝气发炎,正在中央医院治疗。考虑到周恩来是传统的孝子,又担心周恩来的身体,董必武和红岩嘴的同志经研究后,决定暂不将噩耗告诉他,等其出院后再说。周贻能的灵柩暂放在红岩沟内,待周恩来回来后再出殡。周恩来回到红岩驻地,始知父已病故,“悲痛之极,抱恨终天”。据童小鹏回忆:“当7月13日周恩来出院回红岩二楼办公室,得知父亲去世已三日时,悲痛欲绝,恸哭不已。随后大声责问办事处处长钱之光,为什么不通知他,钱之光不敢回答。周恩来特别责问邓大姐说:‘别人不了解我,你还不了解我?父亲过世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也瞒我?我未能在父亲临终前见上一面,将抱憾终生。邓大姐只得流眼泪认错。一些同志闻声到2楼走廊,听到这些话,都为之感动得流泪。我更是泪流满面。这天晚上,周恩来为父亲守灵至拂晓。”

平坟与还耕

7月18日,周贻能被安葬在沙坪坝小龙坎伏园寺墓地。周恩来头戴孝帽,身穿白衣,走在送葬队伍的最前列。伏园寺墓地里又一座新冢立起,墓碑中间竖刻着:“父亲周懋臣大人之墓”。落款是:“男周恩来媳邓颖超民国卅一年七月十八日敬立”。周恩来在墓前向父亲默哀,并深深地叩首、叩首,再叩首。

周恩来虽然深切地怀念着自己的亲人,很想回到父亲、母亲的坟前看看,但是,在人民利益面前,他毅然牺牲自己个人利益和情感,决然地提出平掉自己亲人的坟茔还耕地于人民。他曾对身边的同志讲:“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1952年底,周恩来让警卫干事王雨波将八婶母杨氏护送回淮安,并让王雨波转告淮安县委:“家里的坟地如果能种,而群众要求要分,可让群众分去耕种。”

1958年6月29日,周恩来又亲自写信给淮安县委商讨平坟事宜:“我家有一点坟地,落在何方,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我先函告为证。”这两次周恩来的提议因八婶母杨氏等亲属的强烈反对以及地方政府的冷处理,平坟没能实现。但周恩来平坟的态度却一次比一次坚决。

1965年,周恩来在中南海西花厅同弟弟周恩寿商议平坟一事。因为担心乡亲们想不通不肯平坟,于是决定派一位亲属前去做工作并督办此事。周恩寿自告奋勇,极愿前往,但是周恩来没有同意,他说:“你的身份不同,是周恩来的弟弟……你回去后,省里、县里都要接待你,既影响人家工作,又造成浪费。”见弟弟没有异议,周恩来便说:“还是等在西安的尔萃回去办吧,他母亲在淮安,是探家,不会惊动地方领导”这一年春节前,周尔萃回乡探亲,周恩来将这个任务郑重地交给他,并明确交代:棺木要就地下沉一米以下,做到不影响机耕。

周尔萃回到淮安后,首先将周恩来的意见转告给了哥哥周尔辉和嫂嫂孙桂云,然后又向淮安县委作了汇报。农历除夕,周尔萃、孙桂云以及30多位当地生产队的农民,来到周恩来祖坟地,平掉了坟头,深埋了棺木。

周恩来得知后非常满意,从工资中拿出70元钱给生产队寄去,汇款人一栏里端端正正地写上“周恩来”3个字,在附言一栏内还有几行清晰的小字:“此款支付生产队平坟工资和赔偿青苗损失费。”

1957年2月,周恩来出访亚非后途经重庆,时任市委书记的任白戈向他汇报了拟把小龙坎墓地扩建成一处革命公墓的想法。周恩来当即明确表态:“两位老人(邓颖超的母亲杨振德也安葬在这里)的墓地是我私人墓地,不能称为公墓。如建公墓,我的父亲和岳母应该从墓地移出火化,平坟还耕。”

1958年11月,周恩来委派童小鹏等前去重庆平坟,指出:“我们国家人多地少,人死了,还要占块地,这是私有观念的一种表现。平掉坟地,不但可以扩大耕地面积,也是破旧俗、立新风的移风易俗的革命。平坟还耕、移风易俗我来带个头。”同时交代说:“老人的坟是我私坟,不能放在革命公墓。而且现在都提倡死后火化,不占土地,坟墓也没有再保留的必要,应平掉深埋,让出这块地。”童小鹏来到小龙坎伏园寺公墓后,让工人把离该墓地约30米远的一块水田里的水放干,挖出一口5米深的墓坑,然后一一挖开坟墓,从墓穴中挖出13具棺材,再用卡车送到火葬场开棺火化,将骨灰装入13个罐子中,并写上死者的姓名,最后运回墓地放入坑中,盖上石板,填土夯实,放水还原。真正做到“不占土地、不留痕迹、平坟还耕”。

永恒丰碑

1964年8月2日,周恩来在北京中南海西花厅召来在京亲属,专门向他们讲述家史:“曾祖樵水公的坟,人家来信问,已经破烂不堪了,准备重修,人家不肯深埋。我告诉他们不准修坟,要平坟,起码不准修。”同时,他也指出,“平坟的问题,也不能由我一个决定,以后如有机会到绍兴,我要找本家开个会,把坟平了”。后来,绍兴的周家遵照周恩来的意见,将周家在绍兴的几处祖坟都平了,棺木全部就地深埋。

从周恩来敬祖与平坟的矛盾冲突中,人们看到的是总理对亲人的深厚感情及他心怀国家、情系人民的彻底唯物主义孝道观。这种孝道不是出于一己的封建孝道,而是对传统观念之“最彻底的决裂”,是对传统孝道否定之否定的共产主义之“大孝”。这种孝道饱含了周恩来的亲情情结、报本观念和寻根心理,更饱含了他无私奉献、甘当人民公仆和谦虚谨慎的精神。周恩来平掉的是3处祖坟,却在人民的心中树立起一座永恒的丰碑。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实习编辑:陈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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