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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所接到的读者来信

2017-01-14马征

当代工人(B版) 2016年12期
关键词:职工单位

文/马征

这些年,我所接到的读者来信

文/马征

入职时,恰逢杂志社新老交替,领导把“职工信箱”栏目分给了我。

工作交接时,老编辑马大姐拿着一大叠来信和答复交到我手中:“这个栏目职工都很关注,不是那么好做的,希望你们年轻人能把它做好。”我似懂非懂,点头称好。

后来,等真正经手做栏目,才懂得它的繁琐与严谨,绝望与期盼。每封信背后都牵着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有时是一群人的心,愤怒的无奈的卑微的侥幸的,通过提问和讲述一并袭来,让人措手不及。

时间久了,答的问题多了,了解的事情多了,某天突然发现每封信背后透出的,其实是国家变革社会发展的碎片。虽是一鳞半爪,足以管中窥豹。

想当初,我还是小瞧了它。

害怕答错

2009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第二年,政府部门和媒体都在做普法宣传,热度十足。那时,几乎每天都有一个电话打到社里咨询相关问题,读者来信自是不少。

这些信有写在白纸、信纸的,有写在孩子作业纸的,个别写在单位用纸上,目测多是普通职工。他们用语行文直来直去,就像工人说话那样,嘎嘣脆。

比如这封:我是一家民营企业员工,在2008年1月新劳动法实行后,单位在每个员工合同到期和续签期间都要求员工签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表格(劳动局监制,四份),这样是不是即使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也不能要求公司签订终身合同啊?另外这个怎么应对?

我很紧张地查询法律文件,读者来信里如果留了电话,便打回去,如果没有就寄一封回信。菜鸟做事一般都认真,我尤其认真,因为怕答错,丢人现眼。

起初我只知道《劳动合同法》,后来才知道《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再后来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读者咨询的范围越来越广,我经手的法律文件名单也越来越长,现在早已超过了100个。

知道的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越不敢轻易回答。有时说一个“是”字,要查阅四五份文件才敢确定。短则半小时,长则半天。这活儿很琐碎,但必须严谨对待,一旦答错了要么我会扼杀一个希望,要么我会赋予一个假象。

对于刚上班的新手来说,无论哪种,后果都很严重。

我心理上负担不起。

接力答题

作为一个外地人,接咨询电话是最头疼的事,因为很多方言听不懂。

我原以为所有东北人说话,都像小品里的赵本山,先是艮纠纠的鞍山话给我一击,然后锦州话把我绕晕了,等大连读者打来电话,我听着像是在说外语。“那是海蛎子味儿!”同事解释了半天,我还是一脸蒙圈。

让我蒙圈的还有不少读者来信,比如这封:子女抚养到18岁必须施工丧(原话如此)吗?没头没尾,没背景没过程,看得我一头雾水。

还好这是邮件,回信告诉读者没看懂,第二封信就清晰多了:我一亲属是在职职工,在家中突发心梗去世。孩子9岁,妻子是农村户口没有工作。请问这样情况下,职工的单位是否给孩子抚养费和遗属抚恤金。请赐教!

我翻了好多文件,最后在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查到,职工因病死亡时,应给供养直系亲属发放一次性的救济费。虽只有6个月工资,也算是江湖救急吧。知道这个好消息,读者发来第三封信,连说了两个谢谢。我心甚慰。

三封信解答完一个问题,不算多。印象里,有人曾先后发来四五封信咨询。倒也不是问题复杂,而是每次回信之后,会引出对方新的疑问,我只好接力回答。

我认识一位律师,有次闲聊中他说,每小时收取咨询费500-800元。我差点吓掉下巴。他开玩笑说,等你退休了可以到人力市场支张桌子,收费答题。

答题可以,收费就算了,并非我有多么高尚的情操。大多数来咨询的职工,不是遭难就是遭灾,向他们收钱有点趁火打劫了。

于心不忍。

隐匿身份

信在抽屉放的时间长了,有一股子霉味。

读书时,也常跟三五好友写信,互通有无。等后来手机和电脑普及,写信显得暧昧。不过,写给杂志社的来信,多是因为读者年岁比较大,不会操作电脑邮件。

有一位辽阳读者来信,称1975年1月参加工作,但档案里记载的是时年9月份才办理手续。他看到2014年7月的杂志,自认为适用于其中刊登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其实,这个规定是2013年才公布的,只适用于之后的情况。法不溯及既往,这是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他可能并不知道。

刚工作时我也不知道。曾经用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向2000年左右未签合同的职工支招,现在想想真是羞愧。不过那时所适用的《劳动法》,也主张必须要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殊途而同归,实属万幸。

西方人重理性,喜欢把很多东西放在科学框架下分析,比如字迹。潜意识、性格特征、心理素质,分析得颇有门道。有时我拆开信封,似乎也能感受到写信人的一些个性。

有的人很讲规矩,抬头是称谓问好,首段先称是杂志忠实读者,第二段自我介绍,然后是有哪些不公遭遇,希望给予解答或帮助,结尾还不忘祝好。有的人上来就说事,说完即终结,一点不浪费笔墨。

有的人写字工工整整,一笔一画。有的人则铁画银钩,剑拔弩张。有的人即使是在白纸上写字,依然行段清晰。有的人有方格不用,字全写在行空里,生怕被束缚。

工作7年多,接到的信件都会表明单位身份,除了一封。这位读者自称“刘君”,是一名飞机发动机试车工,想咨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事。文末,他留言“沈阳某单位职工”。

沈阳跟飞机制造相关的单位,一个手就数完了,更何况他信封上的邮戳“珠林营业”早已出卖了他。

我理解他为何要隐匿身份,害怕内容泄露,引起麻烦。其实,即便他留下真实信息,我们也会保密。尊重读者,保护信息来源,是新闻单位的基本工作准则。

写信要蹭热点

有一天,收到来信一封,是咨询丧葬费的。因为各地标准并未统一,不同性质的单位标准也不同,信里说的比较含糊,于是把电话打过去询问。

对方说,儿子在北京病逝,单位告知只有5000元丧葬费,他想问问是否准确。查询后确是如此,对方客客气气地道谢,挂了电话。

中年丧子,其痛锥心,不知道这位父亲耗费了多少心力,才能把情绪控制得如此冷静。挂完电话后,我反而呆坐了许久。

有时候,一封来信求的是一份心安:读者明明知道答案,只想从媒体那里得到肯定的回答。而更多的时候信里满满都是绝望,看得人心里暗潮汹涌,忍不住也想咒骂社会的不公。

呼格案后,据说不少媒体都收到了各种喊冤信,一般来说都跟刑事案件有关。我却收到一封另类的职工来信:“我羡慕呼格吉勒图父母遇到新华社驻内蒙古记者,此案得以平返(注:原文笔误)判决和赔偿。我渴望贵刊能把我家的遭遇垂问一下。”

这位职工家里兄妹四人,两个哥哥患有精神疾病,他一直负责照顾兄长。2000年妹妹又在工作中摔伤,常年养病未愈。一人照顾三个亲人,本就捉襟见肘,可他是大集体职工,单位拖欠各种社保费,导致他在退休年龄无法正式退休。“我是负债含泪流血过日子……”

这位职工希望能从企业讨回17年零4个月的生活费和公积金,并要求企业补缴各种社保费。文末,他手抄了一份国务院针对东北的文件,里面特别提到了“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信读完了,心里沉甸甸的。我相信他说的都是事实,可采访中了解过不少大集体的现状:没钱、没人、也没动力为职工解决问题,主管国企恨不得一脚把他们踢走,并不想分担任何包袱。即便到了今天,很多集体职工的问题依然症结难解。

我已记不起当时是如何回信的,可能是不疼不痒的几句安慰吧。很多民众在遭遇不公时,第一个想起来的就是媒体,他们希望有一个代言人能帮助自己对抗强权和体制。只可惜,媒体也只是这个世界的小小零件,大多数时间也爱莫能助。

强势并不强

当下,很多民众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腹议颇多,网络上更是充斥着各种谩骂。其实这些所谓的强势单位中,也有很多弱势群体。

我接到一封来信,对方是营口某医院的护士,曾负责护理高干病房。工作中,她要清点收拾床上用品:“简直就是一个被服的海洋,每个房间(仓库)被品足有房屋的1/3高,甚至一开门,就有被品滚落到脚上。”

这位护士跟同事归类清点了3个月,每天戴两个口罩,下班时口罩上全是灰尘。结果,她后来开始不停地打喷嚏、咳嗽,自此留下了病根,每年到季节便会如此。医院诊断是变异性哮喘,年年需要打针输液治疗。这位护士想问问,自己是否属于工伤。

在民众的印象里,医护人员大都是高高在上、收钱索贿,谁能想到她们还要收拾充满了病菌的被服品,而且还因此患病?在漫漫人生中,大多数人都是只凭偏见活着,真实的世界里的真实故事我们反倒接受不了。

我认识的一位朋友,在政府机关的接待室工作,经常也会接到群众来信。据他说,竟还有血书写就的,令人惊心。我还未接到这样的信,只是有些信的内容让人看了也惊心,比如反映基层贪腐的,一些国企国有资产流失的。

曾有一个大国企派遣职工写信求助,要求跟正式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三张白纸,密密麻麻地签着姓名和电话,传递出巨大的无奈和不甘。几经周转,我采访报道了此事,可稿子出来后如石沉河底,悄然无声。我尽力了。

记得国内著名调查记者王克勤讲过,他每次搬办公室时最占地方的行李,就是几麻袋的读者来信,承载着读者对他的诸多信任。于我而言,这些读者来信就像一个台阶,让我触摸到繁华世事背后的血肉。

沧桑百态,真实莫过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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