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对策及建议
2017-01-14华平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农业综合服务站233020
华平(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农业综合服务站 233020)
淮上区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对策及建议
华平(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农业综合服务站 233020)
蚌埠市淮上区生猪养殖经历了专注于生产发展和养殖效益、忽视粪污处理的时期,这一时期生猪养殖规模从小到大、效益时好时差、粪污污染越来越重,究其因主要是生猪养殖场缺乏种养结合的粪污处理利用方案和合理粪污处理措施。当前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环保的生猪养殖模式已成为社会共识,特别是禁养区划定,对禁养区养猪场搬迁及养殖粪污治理已是基层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现就如何做好生猪养殖粪污处理、探讨生猪养殖科学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
1 淮上区农业基本情况。
1.1 淮上区种植业基本情况
淮上区辖5个镇2个社区,土地面积37.6万亩,农作物以小麦、水稻、玉米为主,常年种植小麦30.6万亩,水稻20.4万亩,蔬菜大棚4.5万亩,规模种植水果面积1万亩,规模种植莲藕0.5万亩,苗木、林地17万亩。通过调查全区仅设施蔬菜使用农家肥,其他农作物农家肥使用率很低。
1.2 淮上区生猪养殖基本情况
2016年底,生猪存栏6.4万头,其中能繁母猪0.72万头,年出栏生猪10.32万头。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43个。其中年出栏2万头以上猪场1个,出栏5000头猪场1个,出栏1000~5000头猪场8个,出栏500~1000猪场33个。
2 淮上区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存在问题
2.1 生猪养殖粪污处理不完备或没有
实现雨污分流是做好粪污处理前提,全区43个规模猪场仅1家实现雨污分流,一旦降雨量大必将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粪污没有全量做到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没有测算粪污对土地的承载面积,没有粪污管理、处理及粪污到田间的精准对接技术方案。经调查全区生猪粪便资源化利用相对较高,但污水利用率相当低。
2.2 生猪养殖粪污处理设备不好或停止使用
全区43家规模猪场有22家粪污处理设施,2个大型猪场以沼气发电项目申报粪污处理设施,其余20个猪场建50立方沼气池作为粪污处理设施,由于种种原因不论是大型猪场的沼气发电粪污处理设备还是中小猪场的沼气池对粪污的处理效果都不好,有的在断断续续使用,有的停止使用,且现有的22家粪污处理设备都始建于2007~2009年,当时养殖规模较小,经过近10年发展,原有粪污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与养殖规模不相匹配。
2.3 粪污处理设施紧缺
还有近一半的中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没有粪污处理设施,他们一般采取干清粪水冲式管理方式,干粪还田利用,污水顺其自流,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邻里矛盾。
3 生猪粪污处理利用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多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形式宣传禁养区划分有关政策、环保法及养殖粪污排放许可制度、生猪养殖者粪污处理责任义务、实行种养结合好处,宣传国家、地方支持发展高效循环生态养殖的有关奖补政策。在全区营造实施种养结合氛围,充分调动规模猪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性。
3.2 做好粪污处理利用示范
根据全区农业生产及生猪养殖实际,对粪污处理本着安全有效、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原则,提供针对不同规模猪场的粪污处理、利用模式。
3.2.1 猪-沼-粮(蔬、果、藕)型
适用于中小型猪场,首先做到雨污分流、干清粪、水冲洗,污水管道、沉淀池、沼气池(低位池)、高位池等都要坚固、防渗漏。其处理工艺流程是将顺着沟槽流入沼气池(低位发酵池)的粪水经过厌氧发酵作用无害化净化处理后,杀灭粪水中的寄生虫和病菌;再经过分离池的搅拌和过滤筛的作用分离成沼液、沼渣,粪渣收集装袋用于改良土壤,沼液流入低位池进行第二次暴氧杀菌后,由电泵抽到高位池,高位池利用自身的落差压力将沼液顺管道压入周边农田、菜地或果园。干净的猪粪在粪房堆积发酵处理当作有机肥使用。
3.2.2 高床发酵生态养猪模式
适用于大中型猪场,要求猪舍地势较高、两层结构。第一层用来专门处理粪污,是垫料发酵车间。第二层才是用来养猪的,采用温控通风设备、全漏缝地板结构,猪粪便通过二楼漏缝地板直接排放到一楼堆积发酵,不需要水冲洗,粪便通道上铺设木糠、稻壳等垫料以消纳生产过程中生产的猪粪便。同时木糠、稻壳上辅以生物菌有助粪污降解减少臭气排放,使用翻堆机对垫料进行翻堆处理,使养猪废弃物在好氧微生物作用下发酵降解,转变成固体发酵垫料,再将其转入粪场或配套的有机肥生产车间中继续进行高温好氧发酵,完全腐熟,最终变成优质的有机肥料。
3.2.3 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模式
适用于大型猪场,蚌埠八大集种猪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设施,取得良好效果。其基本原理是采用雨污分流工艺对猪场进行全方位改造,将猪场产生的原粪污集中到集污池发酵,集污池粪污通过管道转运到搅拌池,每天根据粪污量开启搅拌设备,将调制好的粪污水用泵机泵到发酵车间集污槽,污水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关闭搅拌设备,开启发酵车间喷污设备进行垫料喷污,喷污量根据垫料实际情况而定,同时辅以翻堆机翻整垫料,使粪污与垫料充分混合,经过高温发酵后,最终使猪粪污转化成生物有机肥,从而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利用。
3.3 加强粪污处理监管与服务
在禁养区以外,对猪场粪污处理农业、环保、地方政府等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不论是新建猪场还是改扩建猪场必须达到以下几个条件,否则不予生产或拆除。一是猪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二是猪场必须有粪污综合利用方案。三是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和消纳粪污用地。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另外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监管与服务,引导猪场规范开展粪污处理、实现种养结合。
3.4 加大财资金政支持力度
做好粪污处理需要从业者转变观念,更需要政府引导、扶持。在明确治污主体责任的情况下,政府整合各级财政资金鼓励、扶持猪场加大投入完善粪污处理工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扶持猪场发展适度规模的种养结合家庭农场,鼓励、扶持、推广种养结合示范,鼓励、扶持工商资本开展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