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需要积极动员社会参与
2017-01-13宋贵伦
宋贵伦
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角度来说,全面不全面,关键要看社会建设,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今后五年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改革、治理,必须积极动员社会参与,共商共治、共建共享。
在谈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从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指出了关键问题。实质上是讲,关键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效如何。
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奋斗目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中,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社会建设是短板,存在问题很多、差距还很大。
如果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角度来说,全面不全面,关键要看社会建设。我认为,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今后五年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改革、治理,必须积极动员社会参与,共商共治、共建共享。
“社会动员”为何重要
社会动员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我们党和国家是靠动员社会参与发展和兴旺发达起来的。一部中共党史、一部新中国发展史,就是一部社会动员的历史。成败得失,究其根本全在于此。因为,社会工作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党群关系问题、政府与社会关系问题,是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抓住了这个根本和关键,许多问题就可以看清楚、做明白。
应当说,我们党和政府历来是重视动员社会参与的,而且在不同历史时期,面临不同的形势任务,有不同的工作着力点。纵观党的社会工作史,从建党到“两个100年目标”实现,可划分为四个历史阶段,每个阶段大致30年左右。
第一个30年,从建党到新中国成立。这一时期,主要是围绕开展武装斗争动员群众,让社会“动员起来”。第二个30年,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这一时期,是围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社会工作,重点是处理好政权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主要是让社会“组织起来”。第三个30年,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前。这一时期,主要是围绕改革开放做社会工作,重点是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主要是让社会“活跃起来”。第四个30年,从党的十八大开始到新中国成立100年。这一时期,是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社会动员,重点是处理好社会建设、改革、治理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系,主要是动员全社会共同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让社会“更加和谐起来”。这是更加宏伟而又复杂艰巨的目标任务。
纵观四个30年历史,我们可以找到我们党积极动员社会参与的发展轨迹:从动员社会先后服务于军事、政治、经济重点工作,到把社会建设、改革、治理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不仅是工作任务量的变化,更是质的飞跃。社会工作从单方面配合、服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到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互联互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本质要求。
那么,社会治理如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呢?近几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2014年以来,在视察北京工作和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会议上,围绕大城市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8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11月又印发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治国理政理念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关键是,努力推动党组织、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基层组织、自治组织“六大体系建设”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大能力提高”,力求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实现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治理创新、动员公众有序参与、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引入市场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法治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破解难点问题方面实现新进展。
完善社会治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途上,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社会治理是基础性、长远性、根本性任务,但又是短板,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社会建设、改革、治理和社会领域党的建设至关重要,但又是薄弱环节,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我们必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努力奋斗。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动员社会参与,首先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自治、社会文明、社会和谐和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做好。
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尤其是要通过明晰和落实政府责任清单、转移职能清单,进一步为社会力量发展和发挥作用让渡空间。
二是要引入市场机制。主要是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社会企业,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三是激发社会活力。主要是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组织治理,加快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
四是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主要是推动服务管理重心下沉、进一步发挥街道办事处综合协调职能,理顺街道与政府职能部门关系,把街道“加强区域化党建、开展公共服务、统筹辖区治理、组织综合执法、指导社区建设”职能落到实处。
五是完善社区治理。主要是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深化社区居民自治,推动城乡社区协调发展。
六是形成共建共享格局。主要是建立健全社会协同参与、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促进驻地单位协同。
与此同时,加强系统治理,深化多元治理;加强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破解难点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努力构建社会和谐。
动员社会参与,要具体从三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一是要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二是要以需求为导向促改革;三是要以目标为导向抓实效。以目标导向为例,当年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五个更加、一个广泛覆盖”的目标,即: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动员更加广泛、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广泛覆盖,并明确了22方面、79项任务。在去年印发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六个更加、六个明显提高”的目标和“构建六大治理体系、提高四大治理能力”的44项具体任务。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北京目标”
北京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则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着力点。
一是以“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为载体,进一步找准社会动员的工作重点,把社会力量聚焦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社会建设、改革、治理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城乡社区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共同体,完善的社区服务是动员社会参与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以“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作用,有步骤地实施社区就业、社会保障、养老助残、卫生计生、文化教育体育、流动人口、公共安全、环境美化、便民利民和志愿互助等社区服务“十大覆盖工程”,不断完善社区服务手段体系、提高社区服务能力。这其中,除了配合政府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外,完善社会公益服务和便民服务,社会力量是主体。
二是以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增强社会动员的组织能力,把社会力量纳入党和政府工作的主渠道。社会组织是当代社会的主要组织形态。动员社会参与,最主要的是将社会再组织起来并有序参与。北京在探索实践中,以大力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为基础,将社会再组织起来。目前,已将80%以上的社会组织纳入工作体系。与此同时,逐步完善全市社会组织服务“一中心、多基地”立体化工作网络,大力培育发展服务民生类、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类、参与基层治理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以及高精尖产业联盟组织、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等,并积极搭建“北京社会组织公益行”、“北京社会公益汇”等平台、创新社会组织参与载体,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参与城市管理、推进法治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以实施“网格化+”行动计划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平台,把社会力量引入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信息化网络。网格化是政府、市场、社会参与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的新平台。要积极动员社会用好这个平台。2004年以来,北京市率先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和社会治安网格化体系建设,并逐步推动“三网”融合发展,基本实现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网格化体系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通过“网格化+”行动计划,积极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享,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度,将社会服务、城市管理、治安维稳等各项经常性工作纳入网格化体系,将养老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拆违打非、治理“大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难点工作及时纳入网格化体系,实现公共服务精准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四是以推动“三社”组织联动为着力点,进一步推动社会多元参与,把社会力量积极作用的发挥当作新动力。在巩固发展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企业发展,着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三社”组织联动。社会企业在“三社”组织中是薄弱环节,也是一个新生事物和新的社会力量,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要推动成立全市性的社会企业联盟,引导以民生服务类为重点的社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慈善、教育、福彩、体彩等公益资源进入社会企业。着力加强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履行社会责任的“北京企业榜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围绕构建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广泛动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行动。
五是以社会领域党的建设为龙头,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把社会力量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党的领导是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根本保证。新时期全面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是我们面临现实的重大课题和任务。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实施“点、线、面系统推进工程”,即在“点”上做足文章,由点到面,逐步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商务楼宇)党建工作全覆盖;在“线”上狠下功夫,分类推进,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在“面”上务求实效,属地为主,逐步实现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全覆盖,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