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将新建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7-01-13王雯慧
本刊记者|王雯慧
科技部:将新建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刊记者|王雯慧
国家农高区是聚集农业创新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产业价值链,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化、高端化、融合化”发展,引领我国现代农业的改革创新示范区,是推动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的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高新区是科技的集聚地,也是创新的孵化器,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据《“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规划》,记者了解到,科技部将新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农高区”)。
国家农高区建设原则
一是规划引领,试点先行。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优先选择发展基础好,产业优势突出,地方积极性高的地区积极培育,先行先试。
二是部省联动,以省为主。建立部省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以省级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创造性。三是制度创新,突出特色。建立与农高区功能和定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分类指导,差异发展。
国家农高区建设定位
聚焦“三农”发展难题,推动一二三产融合、产城镇村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产业竞争力,把国家农高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高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阵地,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区,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实现农业高新技术高端化引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化支撑、农业农村融合化发展的功能。
国家农高区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设20个左右国家级农高区和200个左右省级农高区,逐步形成带动辐射强,区域特色鲜明,示范效应明显的农高区网络,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国家农高区创建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之内的各类园区为单元进行申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具有明晰的四至范围。(二)产业基础。符合《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制定园区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园区按照核心区、辐射区规划布局,核心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与服务业产值总额占总产值的50%以上。(三)创新资源。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创新资源集聚,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汇聚,具有科技型企业孵化功能和创业服务功能。(四)地方支撑。园区所在省级政府高度重视,配备专门的建设机构和具有一级财政的区政一体化管理机构。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创新保障机制,营造农高区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