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預算判給不能斷估
2017-01-12陳明金
陳明金
根據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明年澳門的共用、投資計劃預算開支,分別增長29.4%、37.8%。要真正做到“量入為出”,科學、嚴謹、準確的財政預算是前提,尤其是公共工程的預算、招標、判給,不能“斷估”。
回歸後,大型工程預算大幅超標,政府公信力、權威受損。西灣大橋工程,2002年以5.6億(元,下同)判出,後加工程費超過1億;橫琴澳大工程的河底隧道,只是簡單用兩岸的距離乘以單位造價,估算得出5億,未考慮通航等因素,結果一項就用了20億,以致總預算由58億增加到98億,最終102億;北安碼頭預算6億,38億埋單;輕軌預算42億,目前已過百億,十幾年過去,澳門段線路都未有;中央圖書館9億,不少居民質疑是“斷估”。
工程招標,缺乏科學、嚴謹性,不重視投標者的廉潔誠信度。公共工程評標的標準大同小異:工程造價、工作計劃、施工期和經驗等,並按照所佔比例評分。但有的廉潔誠信只佔5分,甚至沒有這項要求,而工程造價,往往卻高達40至60分,這其中就存在漏洞。例如,中鐵(澳門)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通過西灣大橋工程,行賄歐文龍被判刑。2009年2月,工務局就氹仔成都街停車場(中央公園)工程招標,不設廉潔誠信評分,這家公司卻以最低價4.4億中標。另一方面,當有廉潔誠信評分時,這類公司會用多家公司聯合投標的方式,去分攤減少失分,對比低造價、高得分,廉潔誠信的評分,就變得可有可無。對行賄、欠薪、僱黑工、安全事故頻發的公司,居民看不到如何懲罰。
評標制度缺失,低價中標後問題多多。氹仔中央公園工程判給後,曾引起10多家投標公司聯名向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工程偷工減料、質量差,居民一直批評不斷。2011年望廈社屋以6.8億、2012年輕軌車廠以5.5億低價判給私人公司後,分別鬧糾紛,工程拖遲好幾年,政府付出了高價“分手費”,再次招標,造價變成最高標價的18.3億以及中標價的10.7億,翻了兩三倍,公帑就好似草紙。
政府藉基建及公共投資,增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提高本地競爭力以及經濟活力,造褔於民,但工程預算、招標、判給,不能“有斷估冇辛苦”。澳門未來的公共工程不少,填海造地、粵澳新通道、鴨涌河整治、內港治水、澳氹第四條通道等等。如何按照行政長官所要求的“五步”編製公佈預算?如何體現廉潔誠信,避免“價低者得”的後遺症,令居民由質疑變成讚賞?有關的官員,真的不應該再“一味靠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