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騙取經屋打了誰的臉?
2017-01-12呂世勳
呂世勳
廉署揭發一宗公務員知法犯法呃經屋的個案。話說一對分別任職檢察院、房屋局的夫婦多年前隱瞞在內地擁有物業,成功以六十多萬澳門元騙購石排灣一個經屋單位,令人咋舌。在香港,公務員騙取公屋津貼的個案時有所聞,倒是在澳門還真是少之又少。一說是,澳門公屋被標籤為質量不佳及基層家團的象徵,一般公務員不願為伍,故公務員騙經屋或社屋的個案很少見;二說,澳門經屋及社屋門檻設定太低,不要說公務員,連正常收入的家團都可能會被拒斥門檻之外,何來進場騙屋。
至於該對公務員夫婦,一個是來自公檢部門,一個是來自政府房屋分配部門,公然知法犯法,實屬少見的個案,畢竟,薪高粮準的公務員,公屋實在是看不上眼,而且被騙的單位是在地偏人遠的石排灣公屋群,真要住進去,不是被標籤為長者,就是標籤為窮人,顏面何在。
有議員憤怒斥其行徑影響極壞,應罪加一等,更建議完善公屋審查抽檢及內部指引。筆者相信,倘展開隨機抽查,結論必定令社會大跌眼鏡,此話一點不過分。一直以來,坊間有關富戶錯配公屋,包括社屋和經屋的說法是满天飛,尤其是很多內地新移民即使來澳定居十多年或數十年,他們要不獲安排入住社屋,要不就購得一屋難求的經屋安身,一些連社屋經屋也未輪候上的,寧可不工作或打散工賺二餐飯錢大有人在,或去建築工地執頭執尾,閒閒地執個一日三五百蚊,又可悠悠過日子了。而且事實上,很多公屋戶,並非真正的窮戶,相反,他們在內地置業或經營家族生意,在家鄉更屬有米一族,無他,澳門政府的公屋,建了就是給有需要的人住的,若沒人要的話,那公屋建來做什麼?
房屋不僅是歷年政府施政報告的重要篇章,房屋政策更是備受社會各界乃至廣大市民關注的民生訴求之一,當中,不排除各種政治團體投桃報李,大打公屋規劃、住屋難的民生牌,向政府索求社會福利、房屋福利政策,間接造成本澳社會對住屋充滿怨氣及恐慌情緒日增,把民生問題上升為政治問題,出現今次所曝光公務員夫婦騙經屋的案件,也就不出奇了。也難怪,是次個案一出,仿佛打了一記狠狠的拳,很多過往積極備戰的議員即刻閉目養神,視而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