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难以避免但无需恐慌
2017-01-12郑秀亮唐海文
郑秀亮+唐海文
“电磁辐射几乎无处不在,谁也无法避免!”在11月17日召开的2016广东省电磁环境管理与技术交流会上,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电磁室主任曹勇提到,我国移动电话用户已经超过70亿,再加上各种家电设备等,人几乎每天24小时都暴露在电磁环境中。
然而,面对这个每天都会接触的电磁辐射,很多人闻之色变,导致各种关于电磁辐射的投诉逐年上升,反对甚至阻挠涉电磁项目的事件屡屡发生。我们到底应该以一种怎样的态度去看待电磁辐射呢?
电磁投诉为何这么多
电磁辐射即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现象。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电磁辐射如影随形。高压线、输变电站、移动基站、广播电视、轨道交通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项目,都是电磁辐射的产生源。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未来广东还将继续大力推进移动通信、输变电等项目的开展。”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会长戎明海表示,虽然项目建设如箭在弦,但是公众对电磁辐射较为敏感,投诉甚至阻挠项目建设的事件层出不穷。来自基层一线的环保执法人员也表示,公众对通信基站、变电站电磁辐射的投诉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
问题出在哪里呢?“知识普及不到位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副秘书长周新民认为,目前公众获取知识很多都是通过网站或者手机等渠道,信息来源五花八门,内容更是参差不齐,夸大电磁辐射危害的内容更是比比皆是,这就更加加重了公众对电磁辐射的恐慌。“我们协会也编写过一些变电站、通信基站的科普小册子,但是宣传的范围毕竟还是有限,作为业主单位跟施工单位,必须要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只有公众不恐慌,能以科学客观的态度对待电磁辐射,这些工程才有望不断推进。”
国家核安全局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电磁矿冶处主任科员吕浩则指出了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在电磁环境管理方面,我们目前还存在法规标准不健全、不衔接,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晰的问题。”吕浩提到,高压输电线沿途以及一些变电站,管理的权限主要在电力部门,但是电力部门对环保的问题关注相对较少。然而对于此类项目的辐射投诉,群众往往首先想到的就是环保部门,这对信访投诉的解决就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环评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事中事后经常会遗留一些问题。”吕浩提到,目前输变电项目存在“久拖不验、久验不结”现象;电网企业存在“重环评,轻验收”现象;输变电工程拆迁问题较复杂,易出现工程已建成但尚有部分需拆迁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情况;输变电项目线路路径容易发生摆动,这就导致核准后的建设内容不同于环评时的建设内容,最终运行的线路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路径不一致,如果不予说明,就容易引起公众的质疑。
除此之外,工程拆迁补偿不到位,利益诉求未满足,是更为难解的问题。“一些地方拆迁过后,可能房价上升了,群众认为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又推翻原来的赔偿方案,导致纠纷的出现。”吕浩提到。
电磁环境管理不断完善
“修订发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编制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清单》等。”吕浩提到,鉴于公众对电磁辐射的关注度比较高,国家也在不断完善电磁环境管理的法规保证体系。
“法规的修订越来越科学规范,也更加关注公众的健康问题。”曹勇介绍说,以《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为例,“限值一般基于‘健康效应得出,而本标准在防止已知的不良健康影响基础上,从谨慎预防原则出发,增加了安全系数,以‘控制电磁环境质量。”曹勇表示,限值的制定,加强了电磁环境管理,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
对于公众比较关注的输变电工程,环保部还专门出台《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清单》(环办﹝2016﹞84号),清单涵盖范围有:电压等级升高;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设备总数量增加超过原数量30%;输电线路路径长度增加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站址位移超过500米;输电线路横向位移超出500米的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因输变电工程路径、站址等发生变化,导致进入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因输变电工程路径、站址等发生变化,导致新增的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的30%;变电站由户内布置变为户外布置;输电线路由地下电缆改为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同塔多回架设改为多条线路架设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
发生清单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其他变更界定为一般变动。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对工程最终设计方案与环评方案进行梳理对比,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一般变动只需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实施前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此外,在环评阶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明确属于工程拆迁的建筑物不列为环境敏感目标,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阶段,验收调查范围内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都应列为环境敏感目标,确保满足有关环境标准要求。
为了保证公众对涉电磁项目的知情权,环保部进一步规范电磁环境公众沟通工作,加强电磁环境信息公开。例如,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评报告和验收报告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全本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和验收报告时,应依法公开全本信息。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这是电磁环境管理的方针,管理的原则应遵循‘依法行政、全面接轨、分级管理、公开透明、严格监管。”吕浩介绍,根据国家的规定,在电磁管理中,应该结合电磁环境的特点,掌握电磁环境管理规律,高举“环境友好,公众接受”的旗帜,秉持“程序合法、监测达标”的底线,规范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方式,推动相关产业和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电磁辐射监测技术不断提升
对电磁环境的管理,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监测,这是开展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环境监测站。另外,我国有监测权力的机关、部门和单位繁多,如农业、水利、气象等部门,都有根据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监测结果的权力。近几年,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
以上这些监测机构对监测各种环境污染因子均形成了一定的能力,对强化环境管理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些监测站各自为政,还缺乏有效的组织和整合,并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环境监测网络和具备网络运行功能。”北京森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琨认为,这种状况无法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
对此,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监测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实际上,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对传统工业行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产业链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能够支撑信息进入物品,带来了全球“万物互联”的大变革。“这就促使基于规范监管、数据共享、协调联动的‘互联网+仪器的诞生成为必然。”朱琨认为,在新的形势下,新的环境监测仪器发展的趋势将必然是:单机监测将被逐渐淘汰,它们将逐渐发展成为网络的一个节点,未来的单机即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基于这样的认识,森馥科技开发出了SEM-600电磁辐射分析仪,这是一个流程电磁辐射智能管理系统。这个系统通过对电磁辐射检测技术及各检测流程环节的梳理,结合ISO、CNAS、CMA等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运用现代移动互联网技术,研发一种内置检测程序的电磁辐射分析仪和与之配套应用的电磁环境管理APP软件及电磁环境管理平台。
平台用以大幅提升电磁辐射现场检测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其劳动强度,并能同步将现场检测数据实时回传至后端的电磁辐射检测管理系统,形成对监测过程中的检测人员、检测数据及检测质量的全方位控制与管理,从而提高电磁环境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从一项检测任务的下达到检测报告的生成,全部在系统中自动完成。”朱琨还提到,这个系统实现现场数据打印,原始数据记录变得简单,更真实可靠;监测数据通过无线上传;系统审核确认,生成正式报告,可以杜绝数据造假问题。
这个系统还具有大数据分析的能力,通过对全年所获得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城市区域电磁环境地图,获得城市区域电磁环境数据,帮助完善国家环境年鉴中的数据缺失,对城市电磁环境的长期发展变迁做到有效跟踪。
“未来的电磁辐射在线监测系统,将呈现多元化发展。”朱琨表示,针对公众对电磁辐射的恐慌心理,该公司研发出了“可移动式电磁辐射在线监测系统”,可放置于居民指定地点进行连续数天的基站电磁辐射监测,解除公众对人为操控监测数据的疑虑,也可用于公众冲突应急事故监测;“基站电磁辐射在线监测系统”,在公众投诉冲突特别严重的区域,安装长期电磁辐射在线监测系统,用以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误解,是良好的数据公示、公众对话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