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地信事业发展的法制基石
2017-01-12本刊评论员
◎ 本刊评论员
筑牢地信事业发展的法制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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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经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强国的制度基石,标志着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需求的急剧增长以及传统测绘向信息化测绘的转变,作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立局之本、事业之基”的《测绘法》与当前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越来越不适应,加快修订《测绘法》迫在眉睫。
2011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正式启动《测绘法》修订工作,经过六年的艰苦努力,六年的呕心沥血,六年的坚持不懈,今年4月27日,新《测绘法》正式颁布。
《测绘法》的修订是顺应时代发展、服务国家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促进行业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满足应用需求的重要保障。它的颁布将为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新《测绘法》的颁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何通过学习和宣传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学好、用好新《测绘法》,对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意义重大。
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要在“学”上下功夫。“学”就是要领会主要内容,掌握规律,提高站位,使其成为破解难题、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支撑。新《测绘法》从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实际出发,坚持“加强共享、促进应用,统筹管理、提升服务,规范监管、强化责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修订原则,重点聚焦地理信息安全、事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在强化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和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促进测绘成果共享与应用、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和应急测绘保障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创新性规定。掌握了这些,就牵住了新《测绘法》的“牛鼻子”,在具体工作中就能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还要在“做”上抓落实。“做”就是要做好新《测绘法》的宣传、普及和落实。要重视新《测绘法》的宣传,既要着眼长远、打好基础、建好制度,也要立足眼前、突出重点、扎实工作,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和普及,不断增强普法的生动性和实效性,为新《测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完善配套法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抓好责任落实,从而把立法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保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充分认识新《测绘法》颁布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真抓实干,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的热潮,让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从而筑牢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法制基石,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