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的障碍及对策
2017-01-11姜云生
姜云生
摘要:科技资源是创新的基础设施。京津冀作为一个具有经济学意义的大区域,从宏观上系统性建设这类创新基础设施是最经济的。由于行政体制分割重复建设了大量的创新基础设施,经济因素、行为因素都成为阻碍京津冀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的因素。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促进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
Abstrac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ources are the infrastructure of innova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 infrastructure is the most economical from the micro system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Province. The paper is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shar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ource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Province. The analysis shows that obstacles of the shar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ources are including in economic, administractive and behavioral factors. Finally some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on using the market mechanism and policy guidance to promote the shar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ources.
关键词:科技资源共享;京津冀区域;障碍;市场机制;政策引导
Key words: shar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ource;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obstacles;market mechanism;policy guidance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6-0216-05
0 引言
科技资源是区域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创新的基础设施,是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能量基础。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包括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科技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和创新人才共享等。在一个具有经济学分析意义的大区域,从宏观上系统性建设这类创新基础设施是最经济的,进行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在大的区域范围内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大大减少重复建设、节约资金。
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科技资源整合共享、科技协同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和核心内容之一,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创新驱动力。京津冀城市群在科技、市场、信息等诸多方面都具有独特优势,为协同创新提供了较好的资源基础。京津是中国科技教育资源最密集的地区,汇集了全国1/4以上的高等院校、1/3的国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以上的两院院士、1/4的留学人员,聚集了成千上万的高科技公司,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潜力。从国际上看,2009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毕业生和教授创办的企业GDP总量相当于韩国当年的经济总量。[1]高效配置这些科技资源,充分释放它们的活力,发挥其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将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1 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的总体研判
1.1 省(市)内仪器设备共享度明显提高,而省(市)际共享进展缓慢
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与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的需求更为强烈,区域内现有大型科学仪器资源的作用不断发挥,三省(市)内仪器设备的开机率、使用效率都有大幅度提高。然而,从省(市)际来看,京津冀仪器设备资源的共享进展缓慢,合作范围与合作程度有限,亟待深化与提高。
相对于津冀而言,北京是我国的政治、文化、科技中心,大型先进、精密仪器设备拥有量在全国遥遥领先,早在2005年北京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组建了北京地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截止2014年底,共促进676个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3.84万台(套)、价值192亿元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开放设备数量是2008年的9倍。天津也不断加快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认定包括中央驻津院所、大学和市属科研机构在内的服务机构70家,695台(套)大型科学仪器,是2005年首批入网仪器数量的6倍。河北省在省科技厅组织下,由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1家单位组建的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联盟。截止2014年,河北省对外开放共享的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达到2388台套,仪器原值17.48亿元,是2008年的7倍。
尽管三省市内部共享程度有了很大提升,但是省际之间的共享进程缓慢。2013年由北京牵头组建了环渤海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联合了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省市自治区,整合了可开放的大型仪器资源3081台套信息;完成了六省市300台套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组建工作,开展了跨区域的资源共享服务。从实际运行来看,共享仅限于搭建平台,实质性的进展不大。
1.2 省(市)内和省(市)际的科技数据信息共享均不畅通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科学信息和数据成为更为重要的基础性战略科技资源,而科学数据共享将在应用过程中发挥这一价值潜力,为经济增长、国家安全、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美国是世界上对科学数据共享介入最早的国家,也是其科技创新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1975年,全国301个计算机可读数据库中,美国占59%,而到1998年美国在全球数据库所占比例上升为63%。
目前,京津冀三地均建立了各类、各层次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云,如北京的首都科技条件服务平台、天津的大数据云平台、河北的科技基础条件网络平台及石家庄大数据产业联盟。但是,科学数据资源尚缺乏有效的整理和建库,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阻碍了省(市)内的有效共享,也阻碍了科技数据的高效和高质量的使用。
对于省(市)际而言,尽管近年京津冀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等一直在不断探索加强互联互通,科技合作不断加深,但科技数据共享进展不大。首先是,科技数据资源大多为部门所拥有,各部门之间缺乏相互交流与沟通,缺乏共享的氛围和意识。第二个方面,三省市统一的技术规范尚未建立,数据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和分布式数据库网上管理与分发服务技术尚不成熟,在技术上科技文献共享也存在一定的难度。第三是亟待建立信息安全体系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科技成果的跨区域转移、转化是京津冀科技资源流动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从技术交易的数据来看,北京的技术资源流向天津、河北的比例不高。从表2可以看出,天津和河北都没有因为地理位置优势而从北京承接更多的技术转移,从在全国各省市排名中反映出其承接能力呈逐年下降趋势,河北、天津吸纳北京技术交易额,只占北京输出交易额的1%。
1.3 京津冀科技人才的共享进展明显,但与发展需求差距依然较大
京津冀三地在科技人才共享方面,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来看都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贯通人才市场与人才服务、人才评价互认互准、共建共享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加强高技能人才公务员人才交流培养、共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立相互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才政策互通等方面。特别是2016年,京津冀人才共享取得了诸多进展,比如京津冀联办人才招聘会,成立京津冀地区首个跨区域众创联盟组织“京津冀众创联盟”等,三地推动的“通武廊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北京通州、天津武清、河北廊坊三地将在区域人才评价互认、人才培养挂职交流、创新平台共享共用等方面加强合作,并将在推出“人才绿卡”、鼓励企事业单位间科研人员双向兼职、实施高端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等11个方面实施先行先试政策。
京津冀三地人才流动虽然呈现一些新变化,但从实际来看依然不能满足区域需求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需求。北京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生活压力大等因素,常住外来人口增长明显放缓,从2013年3.7%的增速,降低到2014年的2%;天津的人才政策吸引力很大,走应届毕业生通道或拥有高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外地人都可以直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经费补贴、发放安家费等,拓展“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省市财政5年内为符合条件的英才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房租补助。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推进,北京市部分功能、产业将向河北、天津进行疏解、转移,这将会使京津冀地区劳动力流动进入活跃期,如何构建新的就业协作机制、实现人才一体化建设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 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的主要障碍及成因
关于科技资源共享的研究,目前开放式创新资源共享模式占主要地位。国内外已有研究表明,开放式创新模式下创新资源的共享约束往往来自组织内部或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有吸收能力、产品复杂性、管理风格、信息技术和创新文化等,[2]而外部影响因素通常主要是国家政策环境、公共服务平台等[3]。也有很多学者在研究知识转移或知识扩散的文献中,应用沟通理论来建立自己的分析框架,将多个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归结为与知识流动的一致性。这些研究成果,为京津冀协同资源共享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京津冀协同创新的主体来看,其实主要指企业、大学、科研院所、政府等。这些创新主体对于创新资源共享发挥着不同的影响及其之间的逻辑关系理应成为关注的重点。
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的障碍,已有研究成果较多地关注了政府。[4,5]他们的观点是,开放条件下,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是遵循市场规则的,主要障碍在于三地政府,这是表观的。实质上,产业之间的断崖、认知和行为习惯在阻碍创新资源共享方面构成内在的因素,然而这些更容易被忽视。
2.1 地方政府对创新资源共享的影响
地方政府对创新资源共享的影响是巨大的,政府是推动科技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动力与推手,但是行政壁垒所造成的信息屏蔽,影响到区域信息资源的流动与共享。一般地方政府会通过各种优惠的政策等吸引高层次的科技资源要素,并且采取措施避免优质的资源要素流出,这样的政府管理策略必然会影响创新要素的流动,甚至会造成恶性竞争。
地方政府对创新资源的阻碍有其深层次的原因:①行政壁垒。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受到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政府对部门管理者的考核主要是经济指标,因此发展经济成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点,这样一来科技资源必然会成为地方政府争夺的资源,进而影响到科技资源的共享;②“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创新资源属于高层次的资源,创新资源高低决定着经济利益的高低,因此在以GDP为主的考核中,地方政府会组织各种创新资源的流出,这样一来就会造成高层次的资源成为京津冀争夺的要素,阻碍京津冀科技资源的共享;③协同创新软硬环境。不同创新环境对创新影响较大,创新环境包括专门人才、技术基础设施、教育培训、科技服务业等配套能力,促进创新的政策与体制,也包括通达能力、专业沙龙、相关论坛等。[6]创新的软硬环境建设是政府的责任,更多是由政府来主导完成的。
在京津冀这样一个具有经济学分析意义的大区域,从宏观上系统性建设这类创新基础设施是最经济的,但由于行政体制分割重复建设了大量的创新基础设施,甚至在京津冀内部也建设了一批功能相似的机构。
2.2 “经济断崖”依然存在,创新资源共享基础缺乏
资源共享应以经济关联为依托。京津冀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导致三地之间经济联系松散,产业合理转移、协同发展的难度加大。从核心经济指标来看,2014年河北省人均GDP为39846元,不足北京、天津的一半,人均财政收入为5098元,不到北京的1/3、天津的1/5。从居民收入来看,河北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仅为京津的55%,农村居民收入仅为北京的一半、天津的60%,在冀北地区,更流传着“翻过一座山,收入翻三番”的说法。从单位土地产出来看,北京每平方公里每年产出是1.73万元,天津为1.2万元,而河北仅为1500元。相比上海到苏南,产业之间的转移较为顺畅,因为处于合理的梯度范围内,“缓坡”顺势转移。而且,近年来河北省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低于天津5个百分点左右,还第一次低于北京,未来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的态势令人堪忧(表3)。
造成经济断崖、科技资源难以共享的成因,是三地的产业落差。在长期的发展中,河北培育了钢铁、煤炭、水泥、化工等占优势地位的资源型重化产业结构,形成了一种封闭内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对科技创新等缺乏需求。北京的高新技术成果在近邻的河北,找不到用武之地,因此在冀转化率仅有5%,而75%到江浙和广东转化。
2.3 企业、地方政府的行为习惯和认知能力
科技资源共享的范围和效果,也要取决于创新主体的认知能力和行为习惯。京津冀三方中,河北处于经济发展的“洼地”,是创新资源的最大需求方。然而,多年来,河北企业家和地方政府已经习惯于在开矿、挖煤、炼钢、搞水泥、造玻璃上打转转,创新意识薄弱,创新驱动力不强,虽然近年转型升级力度加大,但更倾向于招现成的资金、技术,更倾向于现成的科技成果转化,而对京津创新资源共享不关注、不重视。首先,集中体现为创新投入少(表4),创新能力弱。河北R&D经费投入强度2014年仅为1.06%,在全国排20位,不仅与京津差距巨大,而且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六成。其次是京津冀引入合同数量不多。河北在北京输出外省市技术合同总额的比例呈现下降的态势,2014年仅为1.17%,在全国排23位。
3 推进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的思路与对策
加快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一方面需要京津冀科技资源协同创新机制的构建,另一方面需要河北自身增强与京津科技资源共享的能力。
3.1 推进顶层设计,加强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建设
京津冀科技资源不能够充分流动共享的原因之一是资源间的各种封闭和壁垒。因此,需要促进京津冀科技资源的外部化和社会化,促进资源开放、合作、共享。首先,京津冀区域的科技资源共享应建立以市场为基础、政府引导,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保障实施的制度安排,纳入到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规划中。二是建立集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大型仪器设备、科技情报资源共享规则,形成稳定的服务于京津冀创新发展的统一网络化服务平台。由于资源的外部化、社会化是资源开放的前提,因此必须将体制内外、区域内外的各种资源全部对外开放,进行有信任的合作。而对于那些不便于传递的信息和知识,应该通过编码化等方式使其外显化,并成为可以传递、复制和使用的知识和信息。三是是建立由三方政府、企业、商会、民间组织等多方机构参与的科技资源共享联系会议制度。一是常设性联席会议,由参加联席会议的省市区各选派主管副省(市)长组成,下设联络小组,负责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的年度目标、计划和实施情况的总体部署、联络和协调;二是专题性联席会议。根据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小组,提出制定项目执行方略,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议会办公室报告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创新人才流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2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整合区域科技资源
京津冀三地应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优势,通过科研合作攻关,建立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科技资源开发与共享机制。要集成京津冀地区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主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例如大气汚染联防联治,水源地保护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要主动服务京津冀区域定位,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和高技术企业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例如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规划纲要,通过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把科技资源配置与京津冀区域发展定位结合好。应积极推动通过科研合作攻关项目,三地联合承担大型科研课题,把跨学科、跨地域科技资源集聚起来,实现资源利用的互补,获取科技资源的“乘数效应”。同时,鼓励民间各类产业协会或商会以各类形式相互交流,促进区域内产业的合作与发展。从调研情况来看,通过市场力量形成资源共享具有创新的倍增效应,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将进一步促进科技资源的创新与整合,从而形成良性循环。通过改革,推动京津冀创新创业,主动释放创新活力,鼓励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
3.3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资源共享效率
科技资源共享要打破传统的收费模式,而是应该建立以开放服务为主,以差别化收费为辅的运行模式,通过合作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效率,实现科技资源市场价值。一方面科技部门要加强沟通,根据实际需要,克服科技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等,避免出现部门化、单位化以及个人化的倾向。例如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已经与北京科技部门开展了科技资源共享,尤其是科技资源服务平台的运行大大提高了科技资源的应用价值;其次制定科学的惩罚奖励机制。对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机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科技合作部门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根据科技资源开放程度对其进行资金奖励,并且对于科技资源不进行共享的,则要进行惩罚,并且列入“黑名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则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在进行科技项目的申报等;最后科技共享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与培养,为科技共享提供人力资源。例如针对科技人才培训,由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北方技术交易市场、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主办,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创为信国际技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承办的“京津冀技术转移人才实训基地授牌仪式暨2016年技术转移高级人才实训班”在北京举行,为科技共享提供了高素质的人才。
3.4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科技资源共享模式
在京津冀区域内,北京具有突出的科研资源优势,天津的科技研发能力也很强,河北也有一些特色的科技资源,应通过有效渠道或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共享。人类社会发展进入DT时代,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的思维、技术、模式、产品、服务等突破行政藩篱和区域界线,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体系,推进京津冀大型仪器设备、科技信息、科技人才等资源共享公用,打造成国家级科技资源共享示范区。
①建立大型设备共享联盟。可以激活一些本地闲置但对其他企业、部门有需求的仪器设备和信息资源,使其复活,提升科技资源效率;另一方面,扩大科技资源的服务范围和使用频次,提升对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集群升级的支撑能力;尤其是未来科技资源购置方面,可以减少重复建设,大大降低社会成本。
②搭建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包括京津冀科技数据、科技专家服务网、京津冀网上技术市场等进一步推进面向京津冀企业、市县,以服务技术创新需求为重点,建立统一的科技信息和专家资源服务信息网络,优化配置京津冀区域信息和人才资源,提升创新人才支撑区域创新发展的能力。评选“科技资源共享示范单位”,将资源共享情况纳入科技单位考核。
③规划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京津冀区域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科技经济基础刻据和基础条件等,共同规划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④统筹建设配套公共设施。对于影响科技要素流动的公共设施建设,如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园区建设等,要加强统筹,建立“京津冀一体化交通出行服务平台”。
3.5 打破行政界限,构建以产业分工与合作为基础的科技资源共享和创新链条
从京津冀全局统筹科技创新,促进三地科技资源共享。根据京津冀的比较优势和产业特点,整合技术研发链条,从而形成合理的分工体系,推动产业布局的优化。加强科研与生产的联系和互动,将北京打造成为京津冀乃至全国自主创新策源地,以技术研发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京津冀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北京应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主动加强在京津冀范围内进行产业链布局的力度,主动疏解转移非首都功能,加快一般工业、批发业和物流业的转移,发挥好科技、人才、国际交往的优势,共同把创新这篇文章做好,形成协同创新,把新兴产业蛋糕做大。天津市要建设具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化工产业、面向国际市场的中高档轿车和具有自主品牌的环保经济型轿车、石油钢管和装备制造、现代医药产业基地。从长期来看,应把单纯制盐、纯碱、钢铁、一般机械制造和一般化工转移出去。河北的着力点,应放在北京、天津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基地。对于传统产业,应借力京津科技资源优势,加快转型升级,打造成国家新型工业化基地。以各类国家级、省级园区为平台,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天津滨海新区合作,打造京津冀创新共同体。
3.6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河北与京津科技资源共享的能力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基于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实现科技共享的前提就是政府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面的政策措施提高科技创新发展的稳定发展。首先河北省要加强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切实将资金等应用到科技创新研发上,例如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河北省通过与科技部合作,累计争取资金100多亿;其次大力发展科技园区,以科技园区作为载体实现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园区是实现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通过园区建设积极吸引科技型企业参与到园区,以此提高河北省科技软实力;最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培育市场主体。河北省借助“一带一路”及北京和张家口共同举办冬奥会契机,加速成果转化进程。例如北京海淀区与秦皇岛合作构建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采取多方利益共享新模式。双方建立“四四二”利益分配机制,对中关村海淀园企业落地秦皇岛,实现的地方财政收入,双方按照各40%共享,同时还有20%用于建立产业基金,扶持入园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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