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
2017-01-11崔长征
崔长征
中央国家机关解决党建工作“灯下黑”
2016年5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巡视办《关于人社部和公务员局机关司局党支部书记问卷测评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看来,中央与国家机关存在‘灯下黑情况,要有针对性加以解决,通过“两学一做”活动,取得党员教育的实效。”对此,我部党组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存在“灯下黑”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深刻反思存在“灯下黑”问题的根本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部党组高度重视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但是,这次问卷测评暴露出的问题,确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司级单位党支部书记作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担负着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本应组织党员学习,严格党内生活,坚定理想信念,反而连一些党的重大理论和基本知识都答不好,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反思其原因,一是部分党员干部政治上不清醒。这次考试测评的题目,都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做到融会贯通、烂熟于心,但事实上,对于中央这些最新要求,没有认真理解和掌握。二是部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认真。浮在表面、流于形式,不扎实、不深入、不系统,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没有把理论武装当成政治任务来完成。三是思想上不重视。部分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四是党的观念不强。部分单位行政一把手在日常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党支部书记没有把抓党建当成分内之事,对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下大气力解决“灯下黑”问题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党组和各单位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下大气力抓好理论武装。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个单元,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大讨论,全面梳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自己做合格党员的差距,充分认识解决“灯下黑”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思想统一到总书记要求上来。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单位党组织书记针对“灯下黑”问题,以“做合格共产党员”为题层层讲党课。在讲党课时,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认真查找自身问题,敢于作自我批评,以讲党课带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三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部党组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党委举办党建知识专题培训,对所有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轮训一遍。不久前又分2期举办了处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共500多人参加。各单位党组织把开展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加强研讨交流,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每一名党员都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读党章党规,深入学习系列讲话,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四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年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于理论学习不认真不落实的,一律评为“一般”或“较差”,并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五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效果的督促检查。机关党委成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了解学习情况,与党员干部座谈,检查支部记录和学习笔记。2016年10月中旬和12月初,中央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组和组织二局有关领导两次来我部,深入到基层党组织,采取个别访谈、座谈、查看支部记录本、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督查。反馈情况表明,我部采取的一系列解决“灯下黑”问题的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