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婚外情,离婚能索赔吗
2017-01-10
伴侣 2017年1期
问:
我已婚五年,生活一直很安稳。然而前不久,我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我决定离婚,但公婆不愿意给我赔偿,他们认为这件事对我没有什么影响,根本谈不上赔偿的问题。请问作为无过错方,我能否因丈夫有婚外情要求赔偿?这种赔偿有标准吗?
答:
对于婚外情引发的离婚赔偿,一般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其中物质损害赔偿包括了因收集对方有婚外情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目前因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一般需要根据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