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GDP初次收入分配协调性及问题分析
2017-01-10蒋明祥
蒋明祥
(嘉兴市统计局,浙江嘉兴 314050)
工作实务
嘉兴GDP初次收入分配协调性及问题分析
蒋明祥
(嘉兴市统计局,浙江嘉兴 314050)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作为收入分配的基础,GDP初次收入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收入分配格局。本文重点阐述了新世纪以来嘉兴市GDP初次收入分配格局,并就收入分配协调性及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GDP;初次分配;分析
协调好GDP增长与政府、企业、居民收入分配关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民生水平现实要求,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
一、收入分配范畴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包括GDP(增加值)分配和财产性收入分配,增加值分配主要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损耗(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即国家所得、企业所得和居民所得。
二、GDP初次收入分配结构变化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嘉兴市经济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极大地丰富了初次分配的总量和规模。从初次收入分配增长速度看,按现价计算,各个时期收入分配增长速度呈现出逐期下降态势。嘉兴市新世纪前10年:1990-2000年,按现价计算,全市GDP年均增长20.9%;国家所得年均增长22.4%;企业所得(折旧和盈余合计)年均增长17.6%;居民所得年均增长19.2%。显示出经济转轨时期的市场化改革,嘉兴市经济增长效率显著,居民、企业和政府三者主体的初始收入都有长足进步。
新世纪以来,受国际复杂经济环境深刻变化和国内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影响及其他综合因素制约,嘉兴市经济增长率呈现逐年回落态势,居民、企业和政府三者主体的初始收入增速同步减缓。2000-2015年,按现价计算,全市GDP年均增长13.3%;国家所得年均增长12.8%;企业所得(折旧和盈余合计)年均增长13.8%;个人所得年均增长13.1%,增速分别比新世纪前10年有所回落。从GDP初次收入分配结构看,1990-2010年,嘉兴市居民、企业和政府初次收入结构总体呈现出“两升一降”特征。全市居民所得(劳动者报酬)比重由1990年的54.6%下降到2010年的38.7%;而政府所得(生产税净额)比重由1990年的13.2%提高到15.8%;企业所得(折旧和盈余合计)比重由1990年的32.2%提高到45.4%。
“十二五”以来,得益于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完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了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全市居民、企业和政府初次收入结构总体由“两升一降”特征转变为“两降一升”。全市居民所得(劳动者报酬)比重由2010年的38.7%提高到2015年的46.4%;企业所得(折旧和盈余合计)比重由45.4%回落到39.6%;政府所得(生产税净额)比重由15.8%回落到14.0%。
三、嘉兴市政府企业居民收入分配差异
新世纪以来,嘉兴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差异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企业居民收入初次分配非均衡比较
1.居民收入弹性逐年提升;企业和政府收入弹性逐年回落。“十二五”以来,嘉兴市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三者的五年平均收入弹性1.484、0.595和0.832,呈现出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而企业收入、政府收入增长慢于经济增长变动态势。从一个较长时期分析,居民收入增长自“九五”至“十一五”期间未能实现与经济增长同步;而同期企业收入、政府收入增长要略快于经济增长。自“十一五”以来这种收入分配趋势得以改变。尤其是2005年以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增长相对于经济增长回落速度有所加快的趋势更加明显。
2.嘉兴税收弹性逐年递增与经济增长率趋缓不够协调。嘉兴市税收弹性系数(注:税收弹性系数是指税收收入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一般可表示为税收变化率与GDP变化率之比,即税收弹性=税收变化率/GDP变化率)由2011年的1.253提高到2015年的1.776,高出浙江省平均0.51个点;分别高出台州、金华、绍兴0.44个、0.73个和0.95个点,居全省第3位,显示嘉兴税收弹性逐年递增与经济增长率趋缓不够协调。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应当关注经济增长率和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变动趋势的协调性,提升全市税收对经济增长的调节作用,避免形成拉弗曲线效应。嘉兴宏观税收负担率总体上呈轻税负型地区,但高于浙江省内城市绍兴、台州和金华市。2015年,嘉兴市税收收入占GDP比例18.3%,高出2010年2.2个百分点,高出台州、金华均3.5个百分点,高出绍兴5.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
人均税负水平与人均GDP在全省位次不够协调。2015年,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76834元,比2010年增加24691元。2015年嘉兴人均GDP低于绍兴13183元;分别高出台州和金华17846元和14278元,居浙江省第5位。而全市人均税收水平由2010年的8434元,提高到2015年的14066元,2015年分别高出绍兴、台州和金华2533元、5343元和4831元,居全省第3位。
3.公共财政收入两个比重“一高一低”相对于省内城市不够协调。“十二五”以来,嘉兴市公共财政收入占税收收入比例由2010年的47.5%提高到2015年的54.4%,低于浙江省平均4.7个百分点;分别低于台州、金华、绍兴2.2个、7.2个和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9位。同期,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GDP比例10.0%,高出2010年2.4个百分点,分别高出台州、金华、绍兴1.6个、0.9个和1.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这反映出嘉兴税收增长与GDP不够均衡,相对于省内台州、金华、绍兴市,嘉兴税收负担率相对较高,且上缴中央财政(上划上级财政)比重要高于省内同类城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偏低,或者说嘉兴税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偏低,与省内同类城市差异明显。
4.“两个比重”趋于回升。“十二五”以来,嘉兴市依照“十八大”精神,围绕“两同步、两提高”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GDP初次分配在政府、企业、居民间分配结构有所改善。
(1)劳动者报酬比重回升。新世纪以来,全市居民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经历了一个“U”字形发展路径。全市劳动者报酬比重由2000年的45.2%下降到2005年的40.4%。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由2010年的142.9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30.03亿元,年均增长18.2%,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71.8%提高到77.8%。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占人均GDP比重(注:居民平均收入/人均常住人口GDP),由2010年的40.7%回升至2015年的49.7%,分别高出全省、全国3.3个和4.1个百分点。“十二五”平均为45.5%,高于“十一五”时期5.2个百分点,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1.7个百分点。
从横向比较看,改革开放以来“苏南模式”和“浙南模式”两种不同的发展路径、发展机制形成了差异化的收入分配机制,“苏南模式”——一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政府在整个财富分配当中占据了主导;而“浙南模式”初次分配中居民相对获得更多的收益。借鉴于“苏南”和“浙南”模式的嘉兴发展路径,使其居民劳动者报酬率低于省内浙南同类城市,高于江苏苏南城市。2015年嘉兴市居民劳动者报酬率(注: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占人均GDP比重)49.7%,低于省内城市台州(58.5%)8.8个百分点;但分别高出南通(34.7%)、常州(32.5%)、扬州(30.0%)15个、17.2个和19.7个百分点。
5.“两个同步”趋向协调。“十二五”全市劳动报酬与生产率同步系数由“十一五”时期的1.26提高到“十二五”的1.71,新世纪以来平均系数为1.19,这意味着全市劳动者报酬增速快于劳动生产率,劳动者基本分享劳动生产率提高带来的成果。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性提高。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系数由“十一五”时期的0.96提高到“十二五”的1.58,新世纪以来平均系数为1.07,这表明居民收入增长略高于经济增长。
(二)社会各阶层的贫富两极差异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嘉兴农民收入水平连续12年位居全省首位。2015年嘉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2.5万元,达到26838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7倍,这已是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连续12年位居浙江省首位。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00年嘉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37∶1,2006年嘉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步入“1时代”,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91∶1。至2010年降至1.913,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38元,城乡居民收入比1.695∶1(见表1)。
表1 主要年份全国与浙江省及嘉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比较表单位:元
2.各行业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差距缩小。2015年,嘉兴市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间的比值为3.82倍,比2010年的4.31倍缩小0.49倍。全市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4.03万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2.1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24万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7倍;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10.72万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6倍。作为直接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行业职工工资相对较低。18个国民经济门类中,2015年全市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和建筑业平均工资分别居倒数第1、2和3位。
(三)与国际差异比较
一般而论,分配率是衡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平的主要指标。劳动者报酬总额占生产总值比重越高,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也就相对越公平。以政府和居民收入比重为例,发达国家居民收入比重一般均超过50%,而政府收入比重一般在10%左右。2015年嘉兴市居民收入比重46.4%,政府收入比重14.0%。由此可见,嘉兴GDP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率仍偏低,加之全市城乡居民收入中初次分配比重较高,再分配比重小,就会加重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和不均衡,从而影响到“橄榄型”分配模式的实现进程。(见表2)。
表2 嘉兴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表
四、对策建议
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关键要处理好各种生产要素之间如何获得合理报酬的问题,改善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结构。
(一)提升科学发展质量效率,力争把“蛋糕”做大
一是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经济“蛋糕”扩大的基础上,兼顾公平与效率,提高初次分配中不同产业劳动报酬水平,实现劳动者报酬与经济协调增长。二是拓展转型发展空间。通过“退二进三”、“退低进高”、“退散进集”和“机器换人”等措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深入实施浙江省委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工程,最大限度地释放民间的创业创新活力。
(二)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力争把“蛋糕”管好
政府应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管理,让市场担当资源的主要配置者。一是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重点是要着力建立和营造机会平等、公平竞争的规则、秩序和环境。二是要完善市场监督机制。重点要在企业处置转让、土地拍卖出让、重大工程承包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控,以保证在转型发展时期产权再配置中初始分配不过分悬殊,抑制少数人财富的过度积累。三是要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主要是规范国企负责人和经营承包者的年薪收入,纠正企业内部分配中向个人倾斜和平均主义倾向,抑制各类奢侈挥霍消费现象,惩治和防范腐败行为。四是要加快公共管理转型。重点要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变“经济建设财政”为“公共服务财政”,将财政收入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三)创新收入分配机制,力争把“蛋糕”分匀
一是要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是要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三是构建职工收入保障机制。要适时适当提高标准,加大对高工资收入行业的监管。要通过法律规范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长效机制,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以及物价水平相协调的工资增长新原则,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四是千方百计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要拓宽居民以及农民投资渠道,确保财富保值。要继续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力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责任编辑:施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