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君、臣、佐、使”配伍与化妆品中药添加问题探讨
2017-01-10李凌霞蔺振林综述李季委审校
李凌霞,蔺振林综述,李季委 审校
论“君、臣、佐、使”配伍与化妆品中药添加问题探讨
李凌霞1,蔺振林2综述,李季委1审校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2.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内科 甘肃 天水 741020)
中药化妆品的开发,是当前美容市场讨论的热门话题。但是遵循什么样的原则,依照什么样的理论,如何对中药加以运用,对中药外用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原则性问题?定义中却没有明确的解释,致使实际应用中众说纷纭。那么,哪些理解是正确的,是符合中医基础理论的?哪些理解是错误的、不恰当的,甚至是牵强的?本文通过对中药性味归经、君臣佐使理论的形成过程给予详细阐述。总结为外用药的理论体系不同于内服药,化妆品开发中的中药性能不能用内服功能来解释,需要具体验证。
中药;化妆品开发;内服;外用
化妆品,是为了美化、保留或改变人的外表而用于人体的调剂(肥皂除外),或为了净、染、擦、矫正或保护皮肤、头发、指甲、眼睛或牙齿而用的调剂[1]。在品种分类中,依据化妆品用途,可分为肤用化妆品(指面部及皮肤用化妆品,如:各种面霜、浴剂等);发用化妆品(头发专用化妆品,如:香波、摩丝、喷雾发胶等);美容化妆品(面部美容产品,也包括指甲、头发的美容品);特殊功能化妆品(添加有特殊作用药物的化妆品)。 “添加有特殊作用药物的化妆品”即“药性化妆品”(也为疗效型化妆品,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日化用品)。中药化妆品属于药性化妆品种类之一,只是所含药品不是化学合成物,而是中药。药性化妆品的主要作用是润泽皮肤、保护皮肤,对于某些皮肤和身体不良状态也能起到一些辅助治疗作用。虽然这种分类和化妆品标识法规有不相兼容的解释,一直争执不断,但这个术语却在化妆品行业的词汇中固定下来[2],欲争求其合法性。中药是我国的传统文化瑰宝,人们对中药的需求和运用一直没有间断而且越来越丰富,含中药成分的化妆品在市场上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民众对此的需求也很广,法规只能从标识或规定上加以限制,但却不能阻止这方面化妆品的出现。又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第一章第三条对化妆品的保养作用解释为,对面部、体表、毛发、牙齿等部位进行护理和滋养,抵御外界不良环境因素的损伤、保持肌肤柔润光滑,使头发顺滑光泽,延缓肌肤衰老等,起保养作用的化妆品。而添加中药有效成分的化妆品虽然规定不能提及疗效,但是不同中药的特性决定了添加中药有效成分的化妆品必定具备与其他用途化妆品不同的保健作用,在皮肤保养方面的化妆品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多的比例与份额,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因此,含中药成分的化妆品的开发,是不可避免的话题。本文从“中药”及“外用”两方面,来解释一下“中药化妆品”开发中涉及到的问题。
我国中医药美容源远流长,药物和膳食美容的理论之源可追溯到第一部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备急千金要方》也有“面药”和“妇人面药”专篇。有“令人面白净”的“悦泽方”;有治“唇焦枯无润”的“润脾膏”,有 “治面生黑黯”,“治面皮粗涩”,“治手皴,干燥少润”之药;有“治口及身臭令香”之方。记载了很多美化面容、皮肤、毛发、肢体等中药化妆品配方。《本草纲目》也收集美容中药500余种,并记录了每味药物的功效及主要使用方法,如“楼实,去手面皱,悦泽人面。同杏仁、猪胰研涂,令人面白”等。如果给“中药化妆品”定义,应该是指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由中药制成或是在化学合成物质中添加中药或中药有效成分而成[3],是药物添加到化妆品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突出个性化应用原则,应符合化妆品的使用品质,属于另一种特殊用途化妆品。虽其概念一直存在争议,但关键必备的一条就是:中药化妆品应该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制出来的。即:“中药”一词有其特定的含义,只有在中医药理论[4]指导下所使用的药物,才属于中药范畴。中药具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性味归经等明显的自身特点,同时受阴阳五行学说的支配,具有独特的、固定的理论体系。
现今很多人在市场大潮的推动下,顺应人们崇尚自然的要求,同时又受《理瀹骈文》“外治之理即内治之理,外治之药即内治之药,所异者法耳”这一理论的影响,把中药外用与内用理解为是一样的,认为功效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给药的途径不同罢了[5]。于是,一些想把中药成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研发者便把中药的君、臣、佐、使理论应用到这种化妆品的配制当中,认为给皮肤外用后发挥了和内服一样的功效[6],如:补益气血,清热利湿等,通过调节脏腑功能的作用,改善了面部容貌。如:“用健脾益气法或滋补肝肾法等配制中药化妆品延缓皮肤衰老”,“化妆品添加某某中药有效成分后可以调节某某脏腑功能”,或干脆直接把一些内服方剂提取成分后拿来外用,并认定与内服有同样的功效。这样的理解和做法是不恰当的,是违背了中医药基本理论的!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中药在内服、外用两方面的差异点。
1 中药外用和中药内服,两者进入身体的途径不同,吸收代谢方式也不同
内服的药物与食物一样,是经过脏腑代谢,吸收有效成分,而后产生药效。《灵枢•本篇》有:“六腑者,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液者也”;《素问•经脉别论》亦云:“饮食入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灵枢•营卫生会篇》:“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可见,饮食入于胃中,经胃的腐熟,成为食糜后,下降于小肠,进一步消化并泌别清浊,清者为精微以养全身,其中的水液渗入膀胱,经气化作用排出体外,浊者为糟粕进入大肠,经燥化与传导作用而排出体外。在饮食的消化、吸收与排泄过程中还有赖于胆汁的疏泄以助消化和三焦的敷布原气、疏通水道作用。因此说,中药内服,经过了与食物相同的代谢过程,最终有效成分被吸收而发挥相应的药效,无效成分被分清泌浊后排出体外。
外用药包括皮肤局部用药、腧穴用药、灌肠、鼻腔用药,眼部用药、呼吸吸收等[7]。有人认为,外用药对机体的全身调节作用有两种:①指药物通过皮肤、孔窍、腧穴等部位直接吸收,进入经脉血络,输布全身以发挥药效作用。但外用药的剂量一般都很小,吸收进入血液循环的剂量更微,很难产生明显的脏腑调节作用,应该有另外的药效机制,尚有待于研究;②指药物对局部产生刺激后,间接通过经络系统的调节而起到纠偏衰、补虚实、扶正祛邪的作用。中药的外用有不少情况是一种刺激反馈,对该机理的完善也是一种探究。而中药外用,发挥的主要作用是局部作用,通过对局部病变的寒热温凉及活血化瘀等作用而达到消痈散结、祛邪、除瘀、止痛的目的。因此,中药外用与内服是两种不同的吸收代谢途径,其产生的药效成分也必定不会相同。如:大蒜内服能行滞健脾,外用则杀虫、引热下行;生半夏,内服可燥湿化痰、降逆止呕,外用则散瘀消肿止痛;硫磺,内服可温热助阳,外用则解毒杀虫止痒;黑芝麻内服能补肝肾、润五脏,外用则败毒消肿,生肌止痛。
2 中药外用和内服,两者吸收代谢后进入体内的有效成分不同,发挥的药效也不同
中药的性能主要有气味、归经、有毒无毒、阴阳补泻、升降浮沉、配伍禁忌、用药禁忌及用药剂量、煎药方法、服药法等,从中药的发现应用到中药学理论体系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是一门富于实践的学科。首先,气与味是药物性能的重要标志。《神农本草经》序录:“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四气,就是药性的寒热温凉,是药物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不同反应和所获得的不同疗效而总结出来的。它反映了药物对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的作用倾向。而这种“药物作用于人体”的方式,从历代医书的总结来看,主要是指药物的内服而言。五味的酸、苦、甘、辛、咸,首先是用人的感觉器官辨别出来的,它是药物真实味道的反映,因此,它必是针对药物的口服而言。另外,更重要的一点,五味则是通过长期临床实践观察,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如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内经》中亦有“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淡味渗湿”等记载。那么,从其应用来看,也是以内服后作用于脏腑为判断依据的。再从归经来看,“归经”有“引经报使”,即引某药达某经之意,是指药物对于机体某部分的选择性作用。即归经理论也是从药物口服后的临床疗效中观察总结出来的,如茯神、枣仁能治愈心悸失眠,说明它们归心经;紫苑、杏仁能治愈喘咳胸闷,说明它们归肺经。可见,不同的归经药物,具有调节不同的脏腑阴阳平衡及经络气血运行的功能,其核心仍是以脏腑经络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另外升降浮沉的应用,也是古人根据患者之病势及病位来决定的。因为正常人体的脏腑气化功能有升有降,相互协调,以维持机体的平衡,如果升降失常,就会产生上逆或下陷的病变。“高者抑之”,“下者举之”,以此来调整脏腑气机的紊乱,如黄芪、升麻、柴胡等升浮药可升阳举陷,大黄、芒硝等沉降药可泻热通便。因此,升降浮沉,也是指药物的内在作用机理而言。还有中药的配伍原则、禁忌、有毒无毒等也是指药物的内服而言。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药的性味归经、升降浮沉、配伍、禁忌等药物特性及规律都与脏腑经络密切相关,是古代劳动人民在以药物内服为前提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8],因此,其特性和用药规律不可以照搬到药物外用当中。
3 中药外用和内服,发挥药效的机制不同
内服药的药效机制是通过调节脏腑功能,使脏腑相应功能得到改善,从而达到平衡机体状态的治疗目的,如:滋补肝肾法治疗肝肾亏虚型的头晕眼花,温肺化痰治疗寒痰咳嗽等。而外用药是作用于病变局部,药物通过皮肤、腠理、腧穴等部位接触吸收,进入机体发挥作用的量和有效成分都难以确定,值得借鉴的经验也很少,药理效应难以确定。因外在疾病多位于体表的皮、肉、筋、骨、关节等某一部位,当机体感受外来伤害、六淫邪毒、情志劳欲等致病因素影响了气血的正常运行,造成局部气血凝滞,阻于肌肤筋脉或留于筋骨,经络阻塞、邪毒壅遏,病变处红、肿、热、痛,出现功能障碍等外部病变。因而经验外用药的局部作用机理主要是疏通局部经络气血,解毒散结为主,而调节脏腑功能方面显得证据缺乏。
4 中药外用理论体系尚待建立
现有外用中药数量有限,2000年版药典记载650种,而其中标出可供外用的仅有9种,既可内服又可外用的有124种,其中明确标有内服和外用功效的中药只有硫磺、白矾、轻粉3种,且差异较大。即使临床应用的,功效也主要集中在活血化瘀、消痈散结、清热解毒、祛湿杀虫等方面[9]。时至今日,多数中药仍无外用方面的实践和研究,对其规律体系的研究更少,如外用后的寒热温凉、吸收后的药效、毒性、药物相互作用等都没有较详细的理论体系。这些都是前人没有总结而值得今人去探讨的内容。中医是经验医学,因此要总结出常用几百味中药的外用功效必定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10],当然,如果和现代研究手段相结合后,时间也许会缩短。
5 小结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论述,笔者认为,虽然目前按国家要求,中药饮片提取有效成分大多是以天然提取物的名义添加到化妆品当中来突出其保养功效,但我国如果将来模仿其他国家的“药物化妆品”分类,市场势不可挡地要开发“中药化妆品”,那么,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具中医理论特征” 为开发中药化妆品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整体观、辨证论治、药性理论、复方配伍”等理论也是我们要遵循的[11]。但是,外用药的药性理论和配伍作用等,还需要很长时间去进行经验总结和实验研究,还没有完善的外用药理论体系。在中药化妆品开发方面也不能随意推断或照搬内服功效,尤其是原有君、臣、佐、使的配伍规律是不能随意应用在药物外用当中的。如果有“药物化妆品”这一分类的话,其作用除普通的润泽皮肤、保护皮肤外,最重要的特点应该是对于某些皮肤和身体不良状态能起到一些辅助治疗作用,而这部分药性也是通过体表皮肤来吸收的,符合的是外用药的吸收机理,本质上仍遵循药物外用规律,而外用中药的吸收代谢途径及功效和内用是有区别的,不应该把内用功效和性能照搬到中药化妆品的功效解释当中,而应该经过严谨的实验判定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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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董银卯,邓小锋.化妆品植物原料现状、应用与发展趋势[J].轻工学报,2016,4:30.
Discussion on Compatibility of Principal, Subordinate, Adjuvant, Guide (PSAG) Related to Adding Chinese Herb of Cosmetics
LI Ling-xia1,LIN Zhen-lin2,LI Ji-wei1
(1.Jiamusi College, University of Heilongjia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Jiamusi 154007, Heilongjiang,China; 2. Departm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o. 3 People’s Hospital of Tianshui, Tianshui 741020, Gansu, China)
The def i nition abou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herb cosmetics, which is a popular topic in the nowaday cosmetic market, do not have an established standard about the principle, methodology, application, and notice on the external use of Chinese herb. This article discusses about the right or wrong and the conformity of extant opinions on the application through verif i cation from the theory of channel tropism on property and f l avor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patibility of Principal, Subordinate, Adjuvant, Guide (PSAG) theory. The conclusion shows that the theory system of external and internal used medicine are different. The performance of Chinese herb in cosmetic development should not be explained by principle of internal used medicine and there should be verif i ed.
Chinese herb; cosmetic development; external use; internal use
R28
A
1008-6455(2017)05-0138-03
2017-01-09
2017-03-10
编辑/李阳利
李季委,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中医内科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心身疾病、脾胃病调理;E-mail:lijiwei8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