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城市管理中的九个关系
2017-01-09柴文忠
文 柴文忠
处理好城市管理中的九个关系
文 柴文忠
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中的几个重要关系,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
城市管理作为公共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昔日的“为城市管理市民”转变成“为市民管理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随着城市建设越来越充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但现实情况是,城市管理相对滞后,存在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执法疲软、监督乏力等问题。为此,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中的几个重要关系,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
一是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关系。城市规划必须紧密结合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需要,既要考虑城市建设的效益和美度,也要考虑城市管理的效率和精度,切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确保“功能齐全不漏项”。城市建设要以规划为蓝图,从严实施,逐步形成适度超前、相互衔接、满足未来需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后续城市管理提供便利与可能性,保证“设施建设不甩项”。
城市管理部门要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城市规划、城市建设部门要及时将城市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情况提供给城市管理部门研究并提出调整完善意见。建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实施情况的评估反馈机制,城市管理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发现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建议函”的方式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工作提供“用户需求”。
二是妥善处理好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的关系。城市管理必须强调综合,强调综合决不是要取消专业,而是要在综合中体现专业。可采取按专业适度综合的城市管理模式,一是将城市环境与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直接相关的专业部门整合成“大部门制”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二是将与此间接相关的其他专业部门通过构建协调机制强化综合管理。两者形成“大部门制”城市管理体制与专业部门综合协调机制相结合的模式,改变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以期实现城市管理专业化与综合性的统一,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优势。
三是妥善处理好“高层统筹”与“下沉执行”的关系。“高层统筹”主要是指把高层级的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适当综合,集中履行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下沉执行”主要是指管理与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集中发挥属地管理、精细执法、服务民生效能。
在“高层统筹”上下工夫,就是要综合设置机构。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在“下沉执行”上下工夫,就是要使人员、资金、政策向基层倾斜,下移管理与执法重心。城市管理问题绝大部分发生在基层,要将执法管理力量充分下沉到街乡镇,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象。实现发现、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微循环”,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市民身边问题,提高管理效率。
四是妥善处理好“条”与“块”的关系。处理好“条”的关键就是要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管理标准,强化组织指导,不断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处理好“块”的关键就是要赋予街乡镇层面全面落实本区域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权。要改变以往多个“条”考核、指挥“块”的现状,切实转变为“条”组织城市运行管理和作业但要接受“块”的考核、认可。
五是妥善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的关系。关注“地上”,就要加快完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便民服务等各类城市基础设施,满足城市运行和市民生产生活的需求。重视“地下”,就要努力拓展地下空间功能,充分发挥好地下空间的城市容量效用。要将给排水、供热、燃气和通信线路等纳入地下综合管廊,推进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
六是妥善处理好城市功能与城市景观的关系。城市的各类建筑物、交通设施、环境设施、休闲设施等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居住空间和服务保障,同时这些设施也是城市的景观要素。这些设施要素如果规划、建设、管理得好就产生协调美观、赏心悦目的效果,否则就产生杂乱无章、粗俗丑陋的效果。要努力实现在功能性的基础上兼顾景观性,通过精心设计、精细管理实现功能性与景观性的完美结合。
七是妥善处理好常态管理与应急管理的关系。做好常态管理,一是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其安全高效运行。二是要维护好公共空间,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三是要改善人居环境。做好应急管理,就是要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持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八是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的关系。加快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边界,着力推进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管理执法作业相结合的原则,统一组建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行使有关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职责。可按照“大城管”职能定位,明确城市综合管理为决策部门,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为综合执法部门,形成紧密衔接、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通过部门职能、组织体系、工作力量、业务流程进一步改造融合,形成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执法“大城管”格局,是处理好两者关系,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
九是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民的关系。政府要努力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引导市民深度参与城市治理,实现公共价值。一是转变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拓宽畅通有序的参与途径,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倾听市民需求,引导参与考核评价政府部门的城市管理行为;三是搭建平台,发挥志愿者在城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四是培育社会组织,团结广大市民,特别是增强“新市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城市治理进程中来。
加快完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各类城市基础设施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