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与男友解除同居关系如何处理财产?

2017-01-07

分忧 2017年2期
关键词:结婚登记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

问:我和男友因为感情不和解除同居关系,因为财产问题准备诉诸法院。请问: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处理?

答:依据《物权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猜你喜欢

结婚登记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
物权法中居住权问题分析
浅析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程序性瑕疵婚姻登记的效力与完善
对现代中国物权法的规定研究
现行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2013~2015年全国法院受理81805件贪污贿赂案
关于彩礼返还若干问题的探析
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问题探究
《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