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砸伤人,为何一栋楼的住户都赔钱?
2017-01-05李军
李军
大雪纷飞的一个周末,芙蓉小区2号楼3门301室一侧以上的住户同时收到了一份一模一样的快递,里面有一张银行卡和一封道歉信,只听大家纷纷感叹:“那件事终于水落石出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高空坠物 善良老人遭横祸
5年前一个深秋的傍晚,家住芙蓉小区2号楼3门101室的李大爷正在楼道口清扫落叶。突然,一阵秋风刮起,楼上一个花盆被吹落。李大爷躲闪不及,被重重地砸倒在地,动弹不得。当时,四周空无一人。不一会儿,邻居刘帆路过此处,看见倒地的李大爷,惊呼一声:“您这是怎么了?”随后赶紧拨打120,把李大爷送到了医院。李大爷被诊断为腰椎骨折,住了3个月医院,一家人东拼西凑支付了30多万元的医疗费。而李大爷却再也无法站起来了。
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变成了残疾人,而且还花了巨额医疗费,李大爷的儿子咽不下这口气,决定揪出这起事故的“元凶”,为父亲讨个说法。“是谁家的花盆把我爸砸坏了?站出来!”然而,整栋楼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承认。无奈之下,他只好报了警。
警察从二楼起挨家挨户进行了调查,但大家都说不是自家的,而且,事发时天很黑,也没人注意到是谁家的。一番调查下来,警察并没有发现明显的线索,只是说根据花盆的坠落轨迹和力度来判断,这栋楼3门201室一侧以上的住户都有嫌疑。但花盆是被大风刮落,非人为故意的刑事案件,警察也只能做到这儿了。
调查没结果,邻居们开始互相猜测“凶手”到底是谁。有人说:“刘帆,你家住5楼,阳台养的花也最多。老实交代,砸伤李大爷的花盆是不是你家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啊!”本是句玩笑话,却惹得刘帆勃然大怒,多亏有人拦着,要不然非打起来不可。刘帆很严肃地说道:“这种事人命关天,可不能乱说,再说了,李大爷受伤还是我发现后送去医院的!”
这时,不知谁说了一句:“听说李大爷这次住院没少花钱,一家人过得挺难的。”刘帆立刻接上了话茬儿:“李大爷的为人大家都知道,咱们楼谁家遇上点儿大事小情,李大爷从来都是能帮就帮。如今,他有难,咱们也不能袖手旁观。我提议给李大爷捐些钱,帮他渡过这个难关。”说罢,就从口袋里掏出了1000元。很快,邻居们也纷纷响应,总共捐了2万多元。
李大爷一家人对邻居们的帮助满心感激,可这2万多元对他们来说却是杯水车薪。李大爷老两口吃低保,儿子刚工作没多久,收入也不高。本想着找到事主,能给些补偿,偿还部分债务,如今折腾一番却毫无结果。为此,李大爷的儿媳没少和丈夫吵架,甚至赌气跑回了娘家要闹离婚。一家人愁眉不展。
法律援助 和睦邻居担责
李大爷受伤后,刘帆经常来看望,有一次,无意中说出走法律途径也许能解决问题。找不到事主,吃了这么大的哑巴亏,李大爷的儿子不甘心,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律师咨询。想不到,律师的解答竟给他们带来了曙光。
★法律点:高空坠物伤人,谁来承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也规定: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李大爷得知这个消息后却连连摇头:“邻居们和咱处得都不错,还给我捐了钱。而且,砸我的花盆也只能是一家人,咱要楼上的邻居们都担责,合适吗?”“咱这是依法维权,谁让他们没人承认啊!再说了,不这么做,那些外债怎么办?”“可咱们也请不起律师呀!”“律师说了,咱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打官司。”
★法律点: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此外,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国家和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
接到李大爷的起诉后,邻居们都很震惊,也很想不通。应诉时,纷纷向法院抱怨自己的委屈,都称不是自家的花盆砸伤了李大爷,却又拿不出没有过错的证据。最终,只有301室拿出自己在外居住多年、阳台封闭的证据而未被追责,而301室一侧以上的每户人家都被法院判决承担4万元补偿。
邻居们心有不甘,但了解到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李大爷的生活困境,也只好履行了判决。自此,到底是谁家的花盆把李大爷砸伤成了谜,大家对那个始终不肯露面、逃避责任的直接责任人恨得咬牙切齿。
渐渐地,大家几乎都要忘记这件事了,直到5年后这封信的出现。寄信的人正是事后搬走的刘帆,他在信中写道:
“对不起,邻居们!5年前,是我家的花盆砸伤了李大爷。当时,我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连房子都抵押出去了,实在拿不出钱赔偿,最终让无辜的你们替我背了黑锅。这笔债压得我寝食难安。如今,我终于可以偿还这份债,还有利息,请邻居们接受这份迟到的道歉,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