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 为人民群众食药安全把好关
2017-01-04
近年来,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多年获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优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考核优秀,成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单位。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昆明市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要求,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公共安全体系、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权重提高到3%,实行“一票否决制”。2013年以来开展了50多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全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每年专项经费超过2000万元。
突出监管和服务“两个重点”。昆明市局制定 60多项规范执法制度,获证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2013年以来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8396宗,罚没3441万元。此外,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较早出台《餐厨废弃物处置办法》,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散装油,实施米线“禁裸令”,形成“昆明经验”。2013年以来办理行政许可近万件,审批时限压缩50%~70%,实现零超时、零投诉、零复议。全力服务产业发展,辖区内两家连锁药店成为全国十强。
昆明市局局长李勤(左二)检查第四届南博会暨第24届昆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打造应急管理、信息监管、投诉举报“三个平台”。打造应急管理平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开展实战演练。打造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昆明市信息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开展全程视频监管试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已纳入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打造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市、县两级“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就维权调解和监管知识,轮训基层监管人员1680名。
构建全程网格化监管、食品药品可追溯、技术支撑、社会共治“四个体系”。昆明市局率先在全省构建了市县食品药品稽查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工作人员4600多名,形成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建立了生产管理、入市备案、进销记录等制度,加强初始管控,构建系统的溯源链条。此外,还建立了以市级检验机构为核心、县级检验机构为支撑、乡和市场快检室为基础的检测体系。开展立体式宣传,连续13年组织家庭小药箱清理暨用药安全宣传月活动。
建设学习、廉洁、服务、法治、效能“五型机关”。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大力建设“五型机关”,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创新性开展述职述廉、公开承诺、工作目标倒逼等工作, 该局自组建以来无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