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农村家庭创业之激励*
——基于CFPS数据的实证分析
2017-01-03华语音余静文
华语音,周 洋,余静文
(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新常态”下的农村家庭创业之激励*
——基于CFPS数据的实证分析
华语音,周 洋,余静文
(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0年的数据,从微观层面实证研究了互联网对农村地区家庭创业的影响。研究发现,互联网的使用对农村家庭的创业意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平均而言,上网的农村家庭比不上网家庭的创业概率高出5.5%。同时,网络还显著提高了农村家庭的创业收入,这些正向影响在纠正了内生性问题后依然存在。分组结果表明,网络使用对农村地区家庭和户主年龄在40岁以下家庭的创业意愿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机制分析也表明,网络便利了农村地区的社会交往和信息获取。这表明,积极推动农村互联网建设,使实体经济和互联网经济产生叠加作用,可以缩小城乡鸿沟,推动智慧农村建设。
家庭创业;互联网建设;创业收入
一、引 言
推动农村地区家庭创业,是推动中国城镇化进程、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出路之一。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地区创业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由于创业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学界对创业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诸多有价值的探索[1-2]。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会的方方面面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那么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对家庭创业存在何种影响?具体的影响机制又有哪些?本文将聚焦互联网这一新因素对农村地区创业的影响和作用机制,以期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作为国内学术研究的热点,创业的影响因素得到学界的广泛讨论和关注。已有研究提出个人特征是重要因素。风险容忍度[3]、个人信仰[4]及教育水平[5]对创业意愿存在较大影响。除此之外,社会环境对家庭创业也存在显著效应。其次是社会环境例如制度因素、家庭经济基础和金融可得性方面进行分析。Arum 和Muller发现家境优渥的创业者更易创业,父母为创业者的家庭中子女创业的概率会提高1.3到3倍[6]。Wang发现制度环境的改善有助于提高创业机率。吴晓瑜等人发现个人住房的多寡对创业有着决定性作用,房价上涨将带来正向的财富效应和信贷效应,并促进创业[7]。胡金焱等发现社会关系网有助于提高城乡家庭创业收入且在资源约束严重的农村地区效果更为明显,为创业者提供更多实时和有价值的信息,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8]。作为当下重要的社会环境因素,已有研究忽视了互联网对农村地区家庭创业意愿和创业收入的影响。作为重要的社会因素,互联网的快速扩展和广泛运用使得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通过互联网开展创业活动。Xiao的研究发现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必须解决机会识别和资源获取两大问题[9]。Tsai认为知识的流通可以为创业团队带来更多的学习机会,而互联网恰恰能够及时提供海量的信息以及多元的社交方式[10]。从这一角度来看,互联网为创业者提供了提升自我能力的机会,加速了创业热潮的到来。
本文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0年微观数据来研究农村地区互联网建设对家庭创业的影响。
二、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一)变量选取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SSS)实施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CFPS样本覆盖25个省、市和自治区,目标样本规模为16 000户。该调查数据库现在可以利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10年的基线调查和2012年的追踪调查①。由于本文重点是研究网络和创业的关系,而2012年的调查没有询问有关网络使用的问题,所以本文仅使用2010年调查的截面数据。
为了研究农村地区网络使用对家庭创业行为的影响,CFPS数据库将地理单元划分为农村和城镇,其中将2010年普查数据中的城市和镇合并为城镇。本文选取农村地区这一特定区域作为分析对象,将家庭是否创业和家庭创业收入情况作为被解释变量。CFPS中将个人工作状况划分为3类,即自己经营、在单位工作或务农,本文将自我经营视为创业行为。本文用家庭(私营)经营者净收益的对数值来代理创业收入,此处净收益代表着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工资性收入且收入是完全归于个人名下的经营性收入。同时使用户主上网与否作为解释变量来研究网络使用对创业意愿和创业收入的影响。
在本文的研究设计中,微观主体的网络使用和创业决策之间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微观主体所处家庭和社会的观念意识会影响上网倾向和创业决策。但是这种微观层面的观念意识很难准确度量,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就会导致遗漏变量的问题。考虑到网络会对创业产生影响,创业决策还会反过来影响家庭是否使用网络。因此本文选择居住在同一个地区其他人的平均网络使用状况作为受访者使用网络的工具变量。因为一个社区的平均网络使用状况反映了一个社区的网络通达程度,所以会影响受访者的上网倾向,满足了工具变量的相关性要求。而他人的网络使用状况并不会对受访者的创业决策产生直接影响,这满足了工具变量的外生性要求。
参照已有研究创业的文献[7-8],本文加入户主特征变量(包括性别、年龄、教育年限、婚姻状况、性别、户口属性、民族状况、政治面貌)和家庭特征变量(家庭孩子儿童数量和家庭规模以及住房情况)作为控制变量。除了年龄、创业收入、教育年限、儿童数量、家庭规模外,其他变量均用虚拟变量表示。为了控制省份固定效应,本文将加入采访地点所在省份这一虚拟变量,主要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见表1。
从表1可知,在整个样本中,创业者所占比重为10.3%,但是互联网使用者所占比重仅为3.3%,可见我国农村地区网络普及率极低,农村居民并没有大范围享受到科技发展带来的经济红利②。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以及城镇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农村互联网普及进程,造成了城乡地区数字鸿沟。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对网络的接收意愿也不同,老年人相较年轻人对于智能产品使用更为吃力,也不愿意尝试新事物,因此本文将就此对样本进行分年龄讨论互联网对创业的影响程度。
(二)模型设定
本文同时考察农村地区互联网对创业决策和创业收入的影响。创业决策变量为虚拟变量,因此使用Probit模型来考察网络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具体的模型设定如下:
pr(yi=1)=Φ(α1interneti+β′xi+εi)
(1)
其中yi表示户主i的创业决策,Interneti表示户主i是否使用网络,xi为控制变量,包括家庭中户主特征变量、家庭特征变量、省固定效应以及常数项。α1、β为待估系数,其中β为向量形式 。εi为误差项。α1为本文所关注的估计系数,如果α1显著为正,说明网络促进了农户的创业倾向,否则,则说明网络抑制了农户的创业倾向。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考察互联网是否促进了创业家庭收入的提高。模型设定如下:
qi=α2Interneti+γ′xi+μi
(2)
其中qi表示创业户主i创业收入的对数值,Interneti表示创业户主i是否使用网络,xi为控制变量,和前述模型采用相同的户主特征变量、户主家庭特征变量、省固定效应以及常数项。α2、γ为待估系数。γ为向量形式 。μ1为误差项。α2为本文所关注的估计系数,如果α2显著为正则说明网络使用提高了农户的创业收入,否则,则说明网络使用降低了农户的创业收入。考虑到居住在同一省内个人随机扰动下εi以及μi之间的潜在相关性,均对标准误差在省级层面进行聚类调整。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法解决潜在的内生性问题。由于创业决策为虚拟变量,本文采用IVProbit模型进行估计。而创业收入是连续变量,本文采用2SLS模型进行估计。模型设定如下所示:
(3)
qi=α2Interneti+γ′xi+μi
(4)
Interneti=α*Interneti,average+β*′+ε*i
(5)
其中,Interneti,average为个体i所在社区被采访者的平均网络使用状况。本文将其作为户主i是否使用网络的工具变量。本文解释变量为被采访者使用网络水平,Interneti,average为受访者所在社区的平均网络使用状况;如果α*显著为正,则说明本文选取工具变量的逻辑正确,一个地区的平均网络使用率越高,该地区网络通达度越高,居民网络使用意识越强,则户主更愿意使用网络。
三、网络对创业的影响
(一)基准模型
表2给出了农村地区互联网使用对创业决策和创业收入影响的估计结果。考虑到一省内部的居民之间存在的相关性,我们对估计结果的标准误在省级层面进行了聚类处理。其中在考察网络和创业选择的关系时,由于Probit模型的非线性特征,表2中给出的结果是平均边际效应而非回归系数。第1列是网络对创业选择影响的全样本估计结果,第2列是网络对创业家庭收入影响的全样本估计结果。由于在考察网络对创业收入的影响时,关注点局限于已创业的家庭,所以样本观测值显著减少。
从结果中可以看出,网络对家庭的创业意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平均而言,相对于不上网的家庭,上网家庭创业的概率高5.5%。但是,对于创业家庭来说,使用网络并不能显著提高农村地区家庭的创业收入。对这些结果有以下几点解释。一是网络的普及可以拉近农村地区人们的距离,从而便利农户与农户之间、村镇与村镇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得人们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维持更广泛的社会网络体系,有助于社交网络的构建,从而为创业活动起到支持作用。二是互联网有助于增加农村地区人们获取与创业相关的信息以及农业相关的生产技术,网络既可以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的顾问和指导,又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市场行情,成为联接农产品供需的纽带,带动农村地区创业热情。三是网络可以消减创业壁垒,降低创业的金融约束,从而激发创业热情。创业从过去的高端人群向草根创业转型,只需要更少的资金人们便可以进行创业。由于数据的局限,本文将在机制分析部分关注于前两种解释。
从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来看,年龄和年龄平方系数不显著,这说明农村地区创业并不受年龄的影响。从性别上来看,男性依旧是创业活动的主力。教育对创业决策和创业收入的影响显著为正,户主教育水平越高则拥有创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更多,管理能力和判断能力也相对较强,有助于提高创业收入。家庭初始禀赋对创业存在负向作用。当家庭持有资产且金融抑制程度较低时,进行创业的机会成本就高,从而对创业存在抑制作用。
表2 互联网对农村创业的影响
注:表中对创业决策的回归汇总的是平均边际效应而非回归系数。括号内是标准误。*、**和***依次代表估计系数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在估计中对标准误在省层面进行了聚类调整。
(二)内生性问题
准确估计基准模型可能面临潜在的内生性问题。为此,本文选择受访者所在区域的平均网络使用情况作为受访者网络使用的工具变量对内生性问题进行纠正。其背后的逻辑是,在典型的“关系型”社会中社会网络对人们的经济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区域的平均网络使用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地农村居民对网络等新兴事物的接收程度,是衡量该地区网络通达度和网络普及情况的合理指标。互联网的区域使用情况对于户主的创业行为具有较强的外生性,因此我们选择社区的平均网络使用情况作为工具变量。工具变量回归的估计结果见表3。通过表3可以看出户主是否上网作为解释变量,第一阶段回归的系数都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表明地区平均网络使用程度对户主上网与否有显著的正影响。由此可见,工具变量具有很强的相关性。第一阶段估计的F值分别为6464.12和2398.19。根据Stock & Yogo的研究,F值大于10%偏误水平下的临界值为16.38,这进一步说明了社区平均网络使用程度对户主上网与否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Wald外生性检验拒绝了户主上网与否不存在内生性的原假设。这表明工具变量回归估计结果与原估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在纠正了内生性后户主网络使用对创业决策的影响依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进一步表明,网络对于创业决策和创业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表3 互联网对农村创业的影响:工具变量回归
注:表中对创业决策的回归汇报的是平均边际效应而非回归系数。括号内是标准误。*、**和***依次代表估计系数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在估计中对标准误在省层面进行了聚类调整。控制变量包括年龄、年龄的平方、婚姻状况(已婚)、性别(男性)、户口属性(农业户口)、民族状况(少数民族)、政治面貌(党员)、教育年限、孩子数量、家庭规模、自有房产、省固定效应。
(三)分年龄讨论
网络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对不同年龄段的个体影响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本文进一步进行分年龄的讨论,本文以40岁作为分组标准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4。从表4中第1列和第3列结果可以看出,对40岁以下的青年来讲,无论是创业倾向还是创业收入都受到了网络的影响。而第2列和第4列显示,对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来讲,网络对创业决策存在影响但是对创业收入的作用不显著。分年龄段的差异主要源自以下几点:一是青年人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更快,更容易受到网络中创业机遇的吸引;二是青年人较富于冒险精神,青年人更希望借助网络等新载体来实现自身的理想和价值,抓住网络商机实现家庭财富的跨越式发展;三是不同年龄阶段对网络运用能力的差异,在互联网的运用和掌握上,青年人明显具有优势,当老年人满足通过互联网学习生产知识和技能时,年轻人已经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各种衍生功能如支付、营销、物流等手段来提高创业项目的存活几率、降低运营成本。
表4 互联网对农村创业的影响:年龄分组结果
注:表中对创业决策的回归汇报的是平均边际效应而非回归系数。括号内是标准误*、**和***依次代表估计系数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在估计中对标准误在省层面进行了聚类调整。控制变量包括年龄、年龄的平方、婚姻状况(已婚)、性别(男性)、户口属性(农业户口)、民族状况(少数民族)、政治面貌(党员)、教育年限、孩子数量、家庭规模、自有房产、省固定效应。
四、网络影响创业的机制
前文的实证结果表明,互联网对于家庭创业倾向和创业收入都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那么家庭促进创业的具体机制是什么?我们认为互联网影响创业的可能机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互联网可以低成本地维持和扩宽社会网络,丰富社会关系;二是互联网丰富的信息渠道促使人们能够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学习创业所需的相应技能,识别商机等,从而提高了户主创业倾向的同时增加了创业收入;三是网络可以降低创业壁垒,减少初始资金的要求,从而刺激创业意愿。由于数据的局限,本文将重点关注前两种机制。
(一)社会交往
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且仍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网络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在家庭创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互联网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创业家庭维系和巩固已有的社会体系,进一步开拓和丰富家庭社交网络,从而为家庭提供更多的信息来源、情感支持和合作渠道。
由于中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这使得相较于城市地区而言,农村地区存在金融约束和信息鸿沟更为严重,农村家庭难以从正规金融体系融到资金,多数依赖于地缘、亲缘关系建立的社会网络体系融资,但是容易导致经营模式的僵化和停滞。互联网通过为家庭提供海量的信息和销售渠道,解决了城乡地区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了创业家庭对于特定商业活动的了解程度,直接提高了创业者经营效益和经营收入。
本文选取家庭节日礼金支出来作为家庭社会网络的代理变量。这主要是由于家庭社会网络在我国主要是以亲缘和地缘为基础的亲友网络,礼金可以作为家庭在节假日主动投资的表现。同时本文选取节日访友数和通讯支出作为社会交往的代理变量。其中,礼金支出我们采用节日礼金支出的绝对值,通讯支出为非假期支出,访友数为节日访友数,此处不包括亲戚拜访人数,主要是由于相对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戚而言,一个人的朋友圈的大小更能代表一个人的社交能力。这三种社会交往代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于表5。
表5 互联网对社会交往的影响
注:括号内是标准误。*、**和***依次代表估计系数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在估计中对标准误在省层面进行了聚类调整。控制变量包括年龄、年龄的平方、婚姻状况(已婚)、性别(男性)、户口属性(农业户口)、民族状况(少数民族)、政治面貌(党员)、教育年限、孩子数量、家庭规模、自有房产、省固定效应。
从表5中可以看出,上网对社交网络的构建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使用,无论是礼金支出、访友数还是通讯支出,都有了显著的增长。这是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减少了地域阻隔,使得人们不再受限于地点和时间,从电话沟通到视频、图片、音频等视听说全方位、多层次的沟通形式,信息的传输更形象、具体和准确,巩固和强化了已有的社交模式。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可以帮助人们迅速找到志向相同的合作伙伴,构建了资源共享的社交网络。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家庭社会网络的建立和扩容,而社会网络对于家庭的创业行为存在正向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由于社会互动,一个人拥有的朋友越多就越可能获得与创业有关的信息,知晓他人创业成功的经验,激发了个人在创业方面的热情。
(二)信息获取
本文选取网络信息源和信息源数量两个代理变量来考察信息获取这一渠道。网络信息源是一个虚拟变量,描述网络是否是受访者的主要信息源。信息源数量是一个连续变量,描述的是受访者的信息源数量③。这两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于表1。
表6汇报了网络使用对于信息获取的影响。从表6结果中可以看出互联网的普及确实丰富了家庭获取信息的渠道,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大大增加了信息量。我们认为互联网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高了人们的信息获取能力:第一,上网行为上各式教程和培训课程使得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迅速了解相对陌生的行业,习得创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有助于创业者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第二,上网行为可以迅速地获取行业信息、国际动态和相关行业数据,从而使创业者能够迅速敏捷地应对市场变化,尽早识别市场风险,降低经营损失。第三,进行内部交流,获取更多隐性知识。网络的一大好处在于人们可以匿名发表意见,言论相对自由,因此通过外部沟通无法获得的隐性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获得。第四,网络提供了海量的资金信息。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征信和网贷支持力度的加大,大数据方兴未艾,信誉良好的互联网使用者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大量的融资信息,从而大大降低创业的金融约束,减少了创业的阻力。这些信息效应都可能推动创业热情。
表6 互联网对信息获取的影响
注:表中对网络信息源的回归汇报的是平均边际效应而非回归系数。括号内是标准误。*、**和***依次代表估计系数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在估计中对标准误在省层面进行了聚类调整。控制变量包括年龄、年龄的平方、婚姻状况(已婚)、性别(男性)、户口属性(农业户口)、民族状况(少数民族)、政治面貌(党员)、教育年限、孩子数量、家庭规模、自有房产、省固定效应。
五、结论及政策启示
本文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0年的数据,从微观层面实证研究了互联网对农村家庭创业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农村地区互联网的发展和数字化建设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创业倾向,变革家庭的经营行为模式,是推动地区经济收入增加、改善农村家庭生存环境和状况的中坚力量。平均而言,相对于不上网的家庭,上网的家庭创业的概率高2.8%,网络还提高了家庭的收入水平,有助于当地家庭真正享受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红利。这些正向影响在纠正了内生性问题后依然存在。在此基础上分城乡和年龄进行讨论发现,和年长户主相比,网络对年轻人创业热情带动作用更强。机制分析表明,户主上网行为通过扩宽户主社交网络,提供海量信息从而更有可能创办自营工商业。本研究为农村地区创新创业发展带来了以下启示:
首先,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地区经济相对滞后,创业是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研究互联网对农村地区家庭创业的影响和作用机制,既响应了当下大众创业的政策号召,有助于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为农村发展提供有益启迪,又完善了现有和创业相关的理论研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互联网可以促进农村地区创业意愿和创业收入的提高,这说明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三农的落实离不开“互联网+”为引擎的“双创”的助推,必须尽快改善农村网络设施薄弱和公共上网资源匮乏的现状,同时增强物流、交通等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创业的专家指导力度,对农村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和新政补贴,电商等互联网业态也必须向下深耕,挖掘农村广阔的市场,为农民提供创富市场和机会。在创业年龄分层中,互联网对年轻人的创业带动作用更大。因此要加大对青年人和大学生的创业政策支持,特别是网络创业的支持,打破体制障碍,使他们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在金融抑制和融资约束十分严峻的农村地区,互联网的发展为打破信息孤岛、解决农村贫困上提供了有价值的探索和发现,为农村地区创业创新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是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必经之路。
注释:
①CFPS的数据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isss.edu.cn/cfps/sj/。
②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7.5%,规模达1.78亿,较2013年底增加188万人,但这一数字还不及城市新增网民2929万人的1/10。
③CFPS将信息渠道分为7项,包括电视、互联网、报纸期刊、广播、手机短信、他人转告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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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婷婷)
The Incentive of Household Entrepreneurship in the New Normal: Empirical Analysis Basing Data from 2010 CFPS
HUA YU-yin, ZHOU-Yang, YU JING-Wen
(Schoo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WuhanUniversity,Wuhan430072,Hubei,China)
Using 2010 Data from 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CFPS), this paper empirically investigates the effects of internet usage on household entrepreneurship in rural areas. Empirical results show that internet usage promotes households’ intention to become entrepreneurs. On average, households with internet usage are 5.5% more likely to become entrepreneurs than those without. Internet usage also raises entrepreneurs’ income. These positive effects remain after endogeneity problem is addressed. The effects of internet usage on entrepreneurship are more pronounced for households living in rural areas and under 40. Mechanism analysis reveals that the positive effects of internet on entrepreneurship stem from facilitating social interactions and acquisition of information. The policy implication of this paper is that raising the coverage of internet, especially filling the “digital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can effectively stimulate mass entrepreneurship.
internet usage; entrepreneurship intention; entrepreneurship income
2016-07-22 作者简介:华语音(1992-),女,湖北省武汉市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硕士生,主要从事货币金融研究; 周 洋(1985-),男,湖北省武汉市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金融学博士,主要从事发展经济学、家庭金融等研究; 余静文(1983-),男,湖北省武汉市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开放宏观经济学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1503186)
F061.3
A
10.3963/j.issn.1671-6477.2016.06.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