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对我军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建设的贡献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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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是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政治工作制度。党的“六大”决定,军队实行政治委员和政治部制度。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古田会议决议》,初步形成了以党委制为核心的政治委员制和政治机关制。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卓越领导人,任弼时在革命战争的实践中,对我军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对此,以往的研究“已有大的脉络,需要挖掘细节”*史全伟:《任弼时思想生平研究资料》,52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本文拟在挖掘细节方面做一些努力。
一、确立和巩固政治委员制度,健全政治工作机关
湘赣苏区是在包括井冈山根据地在内的赣西苏区和湘东南苏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位于湖南和江西两省边界的罗霄山脉中段,下辖永新、宁冈、莲花、遂川、泰和、分宜、新余、吉水、萍乡、安福、吉安、峡江、酃县、茶陵、攸县、桂东、资兴等十余县,东临赣江,西接粤汉铁路,是中央苏区的西部屏障,同时又是中央苏区与湘鄂赣、湘鄂西苏区连接的桥梁,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1933年5月,任弼时调离苏区中央局,任中共湘赣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9月,蒋介石亲自坐镇南昌,指挥国民党50万大军,对中央革命根据地发动了规模空前的第五次“围剿”。由于军事上“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红军在反“围剿”中屡战失利,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进行战略转移。1934年7月2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和中革军委发布了《关于红六军团转移到湖南创造新苏区问题给六军团及湘赣军区的训令》,要求“六军团离开现在的湘赣苏区转移到湖南中部去发展广大游击战争,及创立新的苏区”,目的之一是“破坏湘敌逐渐紧缩湘赣苏区的计划及辅助中央苏区之作战”。《训令》还决定:“弼时同志及部分的党政干部应准备随军行动。弼时即为中央代表,并与萧克、王震三人组织六军团的军政委员会,弼时为主席。”*章学新:《任弼时传》,328~329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由于当时红军部队实行政治委员制度,政治委员对红军行动拥有“最后决定权”,因而任弼时在军政委员会的决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以任弼时为首的中共湘赣省委、军区接到中央训令后,立即开展了各种准备工作。如补充兵员和枪支,调配干部,整顿军区直属队及其后方机关,合并和建立县级党组织等。就政治工作而言,主要是:一、召开红17、红18师政治工作人员会议,进行战争动员,统一思想;二、充实各团政治处,健全党的机关;三、审查干部,消灭叛变现象;四、开班训练征调干部和新干部;五、做好解释工作,克服悲观失望和动摇的情绪。经过充分准备,在任弼时、王震等指挥下,8月7日,红6军团全军9000余人,从碧溪、新江地区出发,踏上了西进的征途。
8月11日,红6军团突破敌军重重封锁线,到达湖南桂东县南的寨前圩。翌日,任弼时在连以上干部会上正式宣布成立红6军团领导机关,萧克任军团长兼红17师师长,王震任军团政治委员兼红17师政治委员,李达任参谋长,张子意任政治部主任。经过艰苦转战,10月24日,红6军团与贺龙、关向应率领的红3军在黔东印江县的木黄会师。两军汇合后,中央命令红3军恢复红2军团番号,贺龙为军团长,任弼时为政治委员。
红2军团在同红6军团会师前,解散了党团组织和政治机关,只剩下一个有夏曦、贺龙、关向应3名党员组成的湘鄂西中央分局,严重削弱了党的领导。此后,红2军团虽开始逐步恢复被解散了的党团组织和政治机关,但这项工作进展缓慢。1934年11月1日,任弼时、王震等致周恩来的电报中讲道:红2军团“解散了整个党的组织,取消了政治机关和一切政治组织,直到最近才开始恢复。部队中的党团员还不到十分之一,在连队还没有党的支部,有的两个连队成立一个支部,多数支部只有几个党团员,也没有划分小组,只有一个支部书记。师团政委都是新提拔的,工作能力较弱,指导员缺少。一大部分政治工作系统还未建立”,“军事干部多不是党团员”。为了迅速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决定以原六军团政治部为二军团政治部,六军团另成立政治部。”*总政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2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二),950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
两军会师后的第三天,任弼时、萧克、王震联名致电中央书记处和中革军委,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建立红2军团的政治工作队伍,提议“贺龙为中革军委的主席,萧、任副之”。红6军团的政治干部归属红2军团后,作为中央代表的任弼时,立即采取措施,领导红2军团首先恢复党的各级组织,健全各级政治机关,调整和健全了政治工作系统。他亲自担任红2军团政治委员,并从红6军团抽调方理明、袁任远、缪聚群、冼恒汉等分别到红2军团任师、团政治委员,还先后从红6军团的红军学校和部队中调出100多名党政干部到红2军团做政治工作。接着,他又领导红2军团全面开展党、团员登记和党团组织的恢复工作,发展了几批新党员,在连队重建党支部、党小组。从此,红2军团的精神面貌为之焕然一新。“党的基础初步地建立,党的生活开始走向健全化的道路。”两军团会师前,“党团员只有二百一十三名,现在除十一、十七两团外,有党员七百零三名,团员四百一十三名,三个月中党团员增加了四倍。现在各个伙食单位都有了党的支部组织”。与此同时,“开始恢复系统的政治工作”。两军团会师之际,“二军团各师团无政治机关,连队中的政治组织也没有建立起来,现在已系统地建立起来了”*《任弼时选集》,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这就从根本上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为以后战斗的胜利奠定了政治基础。
11月1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电告红2、红6军团,决定创立湘鄂川黔边省委,任弼时任书记,贺龙、关向应、萧克、王震等任委员;红2军团军团长由贺龙担任,任弼时兼政治委员,红6军团军团长由萧克担任,王震为政治委员,两军共同行动时,由贺龙和任弼时统一指挥。12月初,为了策应中央红军长征和创建湘鄂川黔边苏区,红2、红6军团以主力向南进攻,一部在永顺、桑植、大庸地区创建苏区。在创建苏区的过程中,红2、红6军团加紧部队的建设。1935年1月27日,任弼时和贺龙在大庸县丁家溶主持召开红2军团党的积极分子会议。任弼时在报告中批评指出:“在部队中还不了解政治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甚至轻视政治工作和政治机关,以为‘政治工作不能打仗’,是可要可不要的东西,形成一种不尊重政治委员制度,反抗政治工作路线的危险倾向。”他强调,当前红2军团建设上的重要任务是在红军中“特别要用最大的力量去健全连队和支部的工作”,“要确立和巩固政治委员制度,健全政治工作机关,加强连队中支部工作的领导,来建立经常的健强的系统的政治工作”,以“建立巩固的无产阶级骨干和加强党的领导”。*《任弼时选集》,93~95页。红2军团的政治工作由此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到1935年底止,红2军团就有党员2300多人,团员1800余人。各级政治机关及政治干部、战士,都进行了调整、充实或重新建立。其他如司令部、供给部、卫生部等,也都建立了系统的工作。
二、加强党对政治工作的领导,防止对政治工作传统的破坏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宣告了十年内战的基本结束,为国共两党携手合作抗日创造了有利条件。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第一正式公开向国民党提出五项要求和四点保证,其中之一就是“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和军事委员会指导”。几天后,围绕着如何实现国共合作共同抗日,中共代表周恩来等先后在西安、杭州、庐山等地与国民党领导人顾祝同、蒋介石谈判。国民党提出,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后采用与国民党军队相一致的单一首长制,取消政治委员制度,不设总司令部或总指挥部,三个师以上设政训处,毛泽东、朱德出洋等无理要求。中共中央反对这样的改编方案,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6月25日,为了顾全大局,促进国共合作抗日早日实现,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出国共谈判新方案。新方案主张,如蒋介石同意设立总的军事指挥部,待其名义发表后,红军即进行改编,否则于8月1日自行宣布改编。新方案还提出,力争朱德为红军改编后的指挥官,毛泽东不拒绝外出做事,但非到适当时机不去,等等。29日,中共中央决定,可以用政治机关名义指挥,但必须有指挥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若争取不到朱德为政治机关主任,即自行改编。依据上述方案,中革军委致电彭德怀、任弼时,要求在7月15日前拟定改编红军的方案及改变后的各种制度和条例等。
7月7日,红军前敌总指挥彭德怀、政治委员任弼时和副政治委员杨尚昆通知第1军团、第15军团、第二方面军和援西军有关军政首长,于18日到陕西省三原县云阳镇报到,出席红军高级干部会议,“检阅过去三个月工作及改编事宜”。当天晚上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爆发。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国共加快了合作的脚步。14日,中共中央致电彭德怀、林伯渠、林彪等将领,立即以军为单位,将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15日,周恩来向蒋介石递交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提出迅速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权政治、改善人民生活等基本主张,希望国民党能予实行。同时声明,中国共产党愿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奋斗,停止推翻国民党政权和没收地主阶级土地的政策,取消苏维埃政府,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17日,周恩来、博古、林伯渠等在庐山同蒋介石、张冲、邵力子举行谈判,并商定由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但双方关于红军改编等问题上发生争执。中共谈判代表表示:“红军改编后的指挥机关可以承认平时设政训处指挥,朱德为正主任,彭德怀为副主任。但战时不能不设军事指挥部,以资统率。”但蒋介石仍坚持“三个师的管理直属行营,三个师的参谋长由南京派遣,政治主任只能转达人事指挥”,甚至提出周恩来为主任、毛泽东为副主任。
7月20日,毛泽东、张闻天致电周恩来:“我们决心采取蒋介石不让步不再与谈之方针。”周恩来随之决定谈判暂时中断,并于21日离开庐山,赴宁沪暂观时局变化。周恩来等回到上海后,立即将谈判情况电告云阳方面,向即将召开的红军高级干部会议建议,不管形势如何变化,须“立即自行改编三个方面军,每个方面军编为一万五千人,独立军师都编入,加强干部配备,使各方面军都能独立工作”。
云阳会议原定20日召开,由于朱德赴会途中遇山洪爆发,耽搁行程,无法按期到达,彭德怀、任弼时随即决定22日开会。军委主席团成员彭德怀、任弼时、贺龙和军委委员聂荣臻、关向应、刘伯承、徐海东以及各兵团党的负责同志王震、张浩、左权、陈赓、黄克诚等20余人参加会议。任弼时在《卢沟桥事变后的形势报告》指出,卢沟桥事变的前途一是南京当局屈服,日军乘机占领华北;二是国民党由部分抵抗扩大为全面抗战。中国共产党要争取第二种前途,避免第一种前途。中日战争可能是长期的,红军的改编“便于推动抗战的发动与发展”,同时也表明“国共合作已进入具体阶段”,但改编后我军要“保证党的领导”,“成为抗日的核心”。27日在会议结束前,任弼时再次强调,红军改编后“阶级斗争并没有消灭”,但“战斗任务有大的变动”。有人认为改编以后,红军和国民党军队没有区别,这是错误的。因此,“保证党的绝对领导”,“防止对政治工作的破坏”以及防范“军阀主义可能发生于发展”,“具有特殊意义”。*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任弼时年谱(1904—1950)》,339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7月底,周恩来、博古等到达云阳镇。任弼时、彭德怀等又同他们一起就红军改编中的编制、分布、干部配备等问题进行多次商讨,确定了具体方案。
红军改编后能否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共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在国共谈判没有取得结果的情况下,任弼时在云阳会议上对红军改编提出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对发扬我军政治工作的光荣传统,坚持党对八路军的单一领导,保证红军改编后“不换心”和“不变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正因如此,彭德怀称这次会议是“政工会议”。
8月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关于改编后党及政治机关的组织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党和政治机关的组织机构。“师以上及独立行动之部队,组织军政委员会”,“师团两级及总部和师的直属队,组织党的委员会”,“旅营两级由军政主要干部,组织特别小组”,“连队的党的支部,是党在部队中的基本组织”。“改编以后的政治机关,仍为团师以上之组织。师以上设政治部,团设政治处。”“营设政治教导员,连设政治指导员”。*《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4册,9~10页,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编印,1982。同日,红军总政治部于发出《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再次强调红军改编后必须保证党的绝对领导,保持红军的光荣传统。该决定指出:由于“在新的环境中千百倍加重了共产党对红军的领导责任”,因此应该健全与加强部队中党的组织与作用,使之“成为部队全部生活的决定的骨干,成为一切政治工作的支持与依靠,而政治机关亦始终应保持其为党的工作机关的特点。”
8月9日,应国民党的邀请,中共中央派周恩来、朱德、叶剑英携带此前在云阳确定的方案,赴南京参加国防会议,并同国民党继续谈判。此时,平、津沦陷,日本又开始向上海发动进攻,直接威胁南京国民党统治中心。蒋介石急欲红军开赴前线参战,同意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并设总指挥部。22日,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宣布红军主力改编为八路军。为尽早实现全民族抗战的全局性任务,中共中央也做出了某些让步,不再设政治委员,政治部也改称为政训处。25日,中共中央在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宣布中国工农红军第一、第二、第四方面军和陕北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改名为八路军总指挥部,朱德任总指挥,彭德怀任副总指挥,叶剑英任参谋长,左权任副参谋长。红军总政治部改名为八路军总政治部,任弼时任主任,邓小平任副主任。红军改变后“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成为共产党的党军。”
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后,为了加强党对八路军的直接领导,中共中央书记处于8月29日决定,在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朱德、彭德怀、任弼时等9人组成前方军分会,朱德为书记,彭德怀为副书记,同时,还决定在前方军分会领导下,各师成立军政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师的军事、政治以及党的工作。9月11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按全国陆海空军战斗序列,将八路军改称国民革命军第18集团军。22日,国民党通讯社公开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次日,蒋介石又发表了著名的庐山谈话,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25日,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参加政府问题的决定》(草案)指出:“在原有红军中及一切游击队中,共产党绝对独立领导之保持,是完全必要的;共产党员不许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任何原则上的动摇。”在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适应国共合作共同抗日新形势的需要,红军取消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但红军改编并不意味着红军性质的变化。任弼时强调“防止对政治工作传统的破坏”,实质上就是要坚持八路军仍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避免红军改编后八路军的领导被削弱的危险。
三、建议恢复八路军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保持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
八路军开赴华北抗日前线后,部队中出现了“轻视党和政治工作”“建立个人系统”“忽视群众利益”“侮辱战士”*《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4册,13~14页。等新军阀主义倾向,实行单一首长制的弱点很快便暴露出来。平型关战斗后,时任八路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的黄克诚在深入八路军第115师所属各部检查政治工作时发现,由于红军改编后取消了政治机关和政治委员制度,政治工作被削弱,部队作风变得松垮,军阀习气也开始滋长蔓延。他立即向政治部主任任弼时汇报,并建议恢复部队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以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和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得知这一情况,任弼时迅速与朱德、彭德怀进行商讨后决定,由黄克诚就检查发现的情况和建议起草一份向中央的报告。报告拟好后,于1937年10月19日以朱德、彭德怀和任弼时3人的名义致电中共中央:“部队改编为八路军后,政治工作人员的公开地位降低,取消了政治委员,并将各师政治部改为政训处,‘因而影响到政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政治工作已开始受到若干损失’。而在各级指挥方面,有个别同志‘因改为单一领导而不大接受他人意见’,多数单一首长‘感到自己能力不够’,致使军队建设上也受到某些损失”。对此,“我们认为除教育干部,反对地位观念及轻视政治工作外,‘还需积极的从组织上得到适当的解决’”。因此建议:“(一)团以上或独立营实行党代表制度,党代表的职权一般与过去政委相同。(二)旅设政治处。(三)营设党代表或教导员。(四)连仍为指导员,师政训处改为政治部。”*《任弼时年谱(1904—1950)》,353页。
黄克诚、任弼时等建议恢复部队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与中共中央的意见是一致的。10月16日,为统一并加强前后方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导,贯通前后方的联系,中共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以任弼时为主任,在邓小平未回军委之前,由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兼代副主任一职,并明确规定:“所有第八路军和各留守部队、医院、学校及边区各地区部队,全国各游击区部队的政治工作,均由军委总政治部负责统一领导之”,还要求“上述各政治机关即与军委总政治部发生关系,并望将部队重要政治情报书面报告”。*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368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0月22日,张闻天、毛泽东复电朱德、彭德怀、任弼时、邓小平并告周恩来:“关于恢复政治机关原有制度,我们完全同意,请即速令执行。惟党代表名义不妥,仍应名为政治委员。”*《任弼时年谱(1904—1950)》,354页。
10月24日,朱德、彭德怀、任弼时在山西五台县以转发中共中央决定的方式,将恢复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原有制度的精神下达八路军各部。25日,毛泽东和英国记者贝特兰谈话时强调:“在1924年到1927年的时代,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合作组织新制度的军队中设立了党代表和政治部,这种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没有的,靠了这种制度使军队一新其面目。1927年以后的红军以至今日的八路军,是继承了这种制度而加以发展的。”*《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4册,44页。28日,朱德、彭德怀、任弼时、邓小平电示各师:兹委聂荣臻兼第一一五师政治委员,关向应兼第一二○师政治委员,张浩兼第一二九师政治委员(因张病,1938年改由邓小平担任)。总部暂不设政治委员。同月,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还任命了各旅、团的政治委员,黄克诚被任命为第115师第344旅政治委员。此后,全军开始逐步恢复政治委员制度。11月12日,毛泽东在《上海太原失陷以后抗日战争的形势和任务》报告中肯定了这一原有制度的恢复,指出:“在八路军中……因受国民党干涉而取消的政治委员制度,因受国民党干涉而改为政训处的政治部的名称,现在已经恢复了。”
八路军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的恢复,使一度削弱的政治工作得到加强。保证了党对八路军的绝对领导。1938年1月28日,毛泽东、谭政致电朱德、彭德怀、任弼时、傅钟并转各师首长及政治部:“前后方及南方各游击区部队的政治工作,统归军委政治部领导。为统一对外名义,军委政治部以八路军政治部名义出现,主任任弼时,副主任傅钟、谭政。”此后,在晋东南前线的八路军政治部改称野战政治部。2月1日,任弼时又和朱德、彭德怀、傅钟代表八路军总司令部与野战政治部发布《关于整军训令》,指出:在国共联合抗日和分散游击战争的环境中,“保持我军艰苦卓绝、意志团结、坚决勇敢、高度政治警觉等优良的模范传统”,必须依赖于“更加艰苦的政治工作和坚强的党的工作”。“要把部队中军事、政治、党的系统工作制度,适应着今天战时而且是分散情况的实际环境去建立起来。”“健全各级政治机关组织”与“保障党和部队中的教育工作,在任何情况之下不致中断”。*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5册,47~48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总结北伐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特别是抗战一年多来政治工作的经验,1938年12月,中央军委批准颁发了《国民革命军第18集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首次把“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写进了政工条例之中,并从法规上明确了政治委员的地位和职权。1942年10月,中共中央军委又批准颁发了《中国国民革命军第18集团军(第8路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重申“第18集团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其中有共产党的支部,共产党的代表——政治委员、政治部”,并明确指出“政治部就是共产党的机关”。政治工作条例的颁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八路军的政治工作,并使之制度化和正规化。
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事关人民军队根本制度建设,这一制度的再度恢复,对抗战时期我军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44年4月,谭政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作《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抗日初期,曾经一时迁就国民党,取消了政治委员制度,降低了政治工作的地位,这是错误的。后来改正了,恢复了政治委员制度,提高了政治工作地位,这是很对的。”其中的原因在于,“政治工作在任何一部分革命军队中,都应有其适当的地位,都应适当地强调它的作用,否则这个部队的工作就要受到损失。”1986年7月,他在《八路军政治工作的回顾》一文中又说:“事实证明,政治工作最好的组织形式,就是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党的支部和党支部领导下的各种群众组织,这样更好地实现了党与政治工作在组织形式上结合。八路军的政治工作所以能做得生动活泼,取得显著成绩,是与坚持这两项制度直接相关的。”作为八路军第一任首席政治首长,任弼时继承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建议恢复八路军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并采取了一切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部队政治工作制度,保持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对维护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提高部队的战斗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