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助力法治军营建设
2017-01-02马旭波
马旭波
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方针、建设法治军营是一项重大战略工程,各级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权力运行和执法执纪监督体系筑牢,保持利剑高悬,维护正规秩序,为推进强军事业、实现强军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全面监督,营造浓厚氛围。只有强化监督意识,织密监督之网,完善监管体系,才能让坏风气失去生存土壤,让潜规则无处藏身,确保法治大于人治、有权不敢任性,形成领导依法用权、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行事的良好局面。一是监督领域要广。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警示教育,挺纪于前,不断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思想动态、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对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评功评奖、休假探亲、伙食经费使用管理,以及影响部队建设的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工程项目等,实施全员、全域、全时、全程监督。二是监督方向要全。向下严格组织监督,对部属落实法规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的督促管理要细致、经常;向上强化民主监督,对本级或上级党组织选人用人、财经管理等重要敏感问题的监督要客观大胆,及时发声,真正做到对组织、对部队负责;同级搞好相互监督,要本着对战友同志的爱护之心,多拉袖子,多敲警钟,相互提示,相互警醒。三是监督方式要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各级纪委督察巡视、一线调查、明察暗访和定期约谈下级党委领导等制度的同时,利用媒体网络等新兴技术,创新事务公开方式,发挥党团小组、军人委员会等组织反映官兵诉求的功能,探索尝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政策出台等官兵听证制度,保证官兵合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确保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二、从严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受多种因素影响,基层部队在依法治军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奉行长官意志,执行规定打擦边球,甚至搞潜规则、暗箱操作等现象,严重损害法治权威。监督不严,党纪国法就容易成为“不带电的高压线”,使人滋生侥幸心理,降低威慑力;监督不严,制度条例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弱化执行力;监督不严,政策规定就会变成“个人资源”,实施起来就容易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刚性不足而弹性有余。从严监督就是要在治军带兵的实践中,强化法规制度执行力,推动执纪执法刚性化。一要严监督队伍。纪检、审计、巡视等部门干部是从严监督的主体和根本,各级都要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培养和教育管理,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严肃工作规矩、严格执纪执法。二要严监督态度。坚持客观、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官兵举报的违规违纪甚至徇私枉法的人和事,一经核实,依法追责问责;对恶意诬告陷害行径,要施行“零容忍”,坚决严厉查处;对执纪中的过错和违纪行为,要依规严肃纠正,及时消除影响,并追究必要责任。三要严监督实施。抓住治权这个关键,关注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属实的违纪违法线索,不论问题大小、职务高低、人数多少,坚持严字当头、追究到底,做到位置再高高不过军纪国法、面子再大大不过党性原则、感情再铁铁不过规章制度,杜绝一切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受监督的个人,真正形成强大震慑,在从严执纪、从严监督中立起法治权威。
三、常态监督,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正风肃纪,难在经常、贵在经常、成在经常。有的基层部队由于编制体制等原因,监督力量难以到位,监督效果难以维持,容易出现“临时工”“一阵风”等现象。同时,受长期不良政治生态影响,下级监督上级太软、上级监督下级太懒、同级相互监督太空、群众监督渠道不通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许多旧习积弊长时间得不到彻底解决,或者出现回潮反复。法治军营建设没有完成时,强化监督必须永远在路上。一是建立问责机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人和事进行严肃问责,杜绝“何必当真”的好人主义、“事不关己”的看客心态和“差不多少”的应付观念。二是建立联动机制。针对长期积累的矛盾问题、官兵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四风”上的倾向性问题,拉单列表,明确分工,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联动监督,循环反复整改,促使各种问题不断“归零”。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发挥纪检监督功能,定期分析形势,研究确定监督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规制度漏洞、教育管理不严等深层次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