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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2017-01-02柳志波苑国庆

政工学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团支部

柳志波 苑国庆

2015年4月修订的《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员发展工作逐步走向正规。但近期笔者通过调研和检查,发现基层发展党员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级引起重视。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问题

我们检查了56个基层党组织近两年的三大组织和党(团)小组记录本,查看了部分单位民主测评原始材料,调阅了部分预备党员入党材料,组织召开了党委支部书记座谈会,对部分预备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团支部书记进行了问卷调查和理论考核。总体感到,基层党委支部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程度比较高、比例控制比较严、教育管理比较实、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比较好,但通过调研发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六个不够”。

一是接收党员不够严肃。多数单位还存在“重表现轻思想、重工作轻理论、重资历轻能力、重指标轻质量、重材料轻审查”的现象。有的把发展党员当成了一种奖励,承诺比武考核能拿到名次、参加大型活动取得成绩就可以入党;有的仅仅看重官兵的日常表现,表面上工作积极上进,但思想上不注重自我改造,与党员标准还有差距;有的认为老同志在部队时间长、机会少,退伍前入个党也可以理解,一些优秀的新同志以后还有机会;有的单位年度发展党员指标有多少就用多少,认为剩下指标是浪费、有点可惜;有的对党员发展对象审查工作不细、不严,还满足于填填政审表、看看入党材料,政治审查、函调复查等做得还不多。另外,个别党委支部书记还存在模糊认识,感到发展党员程序过于繁琐,认为有些程序只要不违反原则,可以适当简化一些。

二是培养考察不够经常。《规定》对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主要任务要求很具体、责任很明确,但实践中大多还停留在纸面上,搞“签字考察”“名义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问卷调查,13%反映自己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所在党支部没有派人进行谈话;22%说不出自己的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还有个别党支部未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进行调查,46%不清楚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还需要派党委委员谈话;对培养联系人进行调查,大部分只知道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签字鉴定,不清楚每季度还要向党支部汇报1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不足10%的培养联系人能够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三是教育培训不够系统。调查显示,有45%的党支部未及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党日活动和集中培训。有25%的营级党委,在政治机关督促下才组织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有的达不到“3天24学时”的要求,还有的未及时建立考勤登记,对因休假、执勤等原因未能参加培训的缺少补课计划,还有的个别小散远直单位发展党员未搞过培训;有的组织培训缺少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和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学习;半数以上的预备党员反映,入党时未参加过入党宣誓仪式,基层党组织对入党宣誓仪式不够重视还比较普遍。

四是发展程序不够规范。发展程序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四个环节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环节,大部分单位团支部推荐程序不规范,有的未经团小组推荐,有的未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测评,有的民主测评在军人大会上组织。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环节,有的党支部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之前,未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意见;有的组织了党员和群众评议,但军人委员会记录本上未记录。预审环节,22%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审查不严格,走过场、走程序,有的未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就上报党委预审;大部分党委组织预审,审查结果未形成书面材料。接收、审批预备党员环节,12%的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程序简单、缺少步骤,还有个别单位在表决时未逐一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有15%的党支部未经党委批准,只有书记(或副书记)1人在位就接收预备党员。

五是材料管理不够严格。通过调阅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发现三个方面问题:内容填写不规范。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情况”一栏填写时间与党支部会议记录时间不一致,还有46%的“培训考核情况”未及时填写,个别入党材料还有随意涂改现象。入党材料不齐全。对去年12月份面临复员的退伍党员材料审查时,有32%的入党材料不齐全,主要是缺少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责任区分不明确。55%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没有由党支部管理,而是由营党委负责管理;还有36%的预备党员转正后,未及时将入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个别单位由于责任区分不明,人员变动后入党材料没有及时交接,甚至还发生了遗失党表的严重问题。

六是能力素质不够过硬。当前,基层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开展党务、组织活动的能力不强有一定关系。从人员配备上来看,基层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呈现年轻化特点,进入党支部不满2年的书记和副书记占35%,新任团支部书记占42%,造成党务工作能力不足。从法规学习程度来看,有23%的基层党支部书记答不出发展党员的基本流程、记不清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有65%的团支部书记对《共青团工作条例》不熟悉,不知道团支部推荐的具体程序。从开展工作实践来看,党委支部以行政会议代替支部研究、讨论表决不合规定、组织会议缺少要素、运用法规不够准确的问题还比较普遍;有的团支部对发展党员相关工作不重视,团支部书记对推荐程序不懂不会,导致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二、对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建议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要着力从“把好五个关口、五个下功夫”上持续用力,努力推动基层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把好比例“调控关”,在确保质量上下功夫。坚持慎重发展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重思想领先。把政治合格作为第一标准,注重吸收信仰信念坚定、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具备“四有”的先进分子入党。要通过突出入口把关,对那些入党动机不纯、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人不能发展入党;要通过政治考核把关,核准核实政治历史、思想倾向、现实表现,未经政治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能发展入党;要通过严格审批把关,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新发展党员的思想素质过硬。要严格标准选拔。发展党员既看工作实绩更看政治信念,既看个人能力更看群众公论,既看个人表现更看模范带头,做到“六个不发展”,即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发展、政治考核不合格不发展、军事不合格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够不发展、考核成绩不及格不发展、群众评议不过关不发展。要注重优化结构。在比例控制上,严格落实义务兵、士官发展比例要求,同时也要综合基层党员队伍、团员队伍结构情况,着力吸收各领域、各层次素质过硬的团员青年,不搞论资排辈、迁就照顾、均衡主义。政治机关要按照严格控制比例与局部适度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基层党支部合理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突出发展干部、士官党员重点,统筹做好从各类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把好跟进“培养关”,在贯穿全程上下功夫。注重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的全过程,跟踪培养教育,防止和克服“重发展、轻培养”的问题。要踩实集中培训。充分用好“军营夜校”、党团日活动、周末育人育才等时机,组织不少于3天或者2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学好《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颁布的各项纪律规定、党史军史基本常识等方面内容,做到人人有考勤登记、人人有学习资料、人人有学习笔记、人人有心得体会、人人有结业成绩。要常态搞好教育。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纳入党日活动,参加党课教育,列席组织生活,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员意识;常态抓好入党宣誓仪式,规范细化“唱(奏)国际歌、向党旗致敬、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预备党员名单、向党旗宣誓、预备党员代表讲话、老党员代表讲话、党组织负责人讲话”等8个步骤,使入党宣誓仪式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要精准抓好帮带。建立培养帮带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帮教作用,建立“三对一、一对一”对子,形成“书记(或副书记)—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培养对象”帮带机制,突出帮带思想、帮带学习、帮带转化、帮带实践,定期组织群众评议、全面打分,客观评价培养对象的综合情况,并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是把好踩实“程序关”,在常态规范上下功夫。着眼发展党员工作阶段性特点规律,要画好“流程图”,突出抓好4个阶段、16个环节,把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踩实。入党积极分子阶段。要突出抓好谈话、提名、推荐、研究、备案、考察6个环节。谈话就是在收到入党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后,1个月内党支部书记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提名就是党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提名对象;推荐就是召开团小组会、团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搞好推荐、民主测评;研究就是要在党小组提名、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备案就是要将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及时上报上一级党组织或者政治机关备案;考察就是要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每半年作1次考察鉴定。党员发展对象阶段。要突出抓好听取意见、组织评议、会议研究、政治考核、培训考核5个环节。听取意见就是要听取党小组意见和培养联系人意见;组织评议就是要召开军人大会,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评议;会议研究就是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政治考核就是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适时采取信函、电话等形式进行核实核准;培训考核就是要细化学习内容、时间、标准和要求,增强学习培训的质量。接收预备党员阶段。要突出预审、党员大会、填写党表3个环节。预审就是要经过党支部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党委预审,党委要指定专人(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委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程序上要踩实5个程序,人数上要达到“两个半数”(即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表决时要逐一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书记、副书记有1人不在位一般不得接收、审批预备党员,确实需要的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填写党表要严肃认真、要素齐全、准确无误。转为正式党员阶段。要突出召开党员大会、党委审批2个环节,重点是要坚持“四不原则”,即未递交转正申请的不转正、未听取党小组和群众意见的不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不转正、党委审批不超过2个月。

四是把好书记“能力关”,在建强队伍上下功夫。针对当前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欠缺的实际,要采取有效方法,着力培养发展党员工作的明白人。要增强书记意识。要把基层党委支部、团支部建设作为党务工作的重点,常态抓好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团支部八项制度的落实,把书记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与日常工作讲评捆在一起抓、绑在一起讲,坚持勤检查、勤指导、勤讲评,切实增强他们的书记意识。要搞好专题培训。每年要定期组织党委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三支队伍培训,突出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要采取示范观摩、理论考核、难题会诊、问题答疑等形式,把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如何组织各种会议、常态培养联系、开展政治考核、填写入党材料、组织入党宣誓等方面作为培训重点,切实掌握基本标准、熟悉基本程序和明确基本要求。要搞好帮带指导。要结合蹲连住班、挂钩帮建、蹲点调研等时机,加大新任职的党支部书记、新进班子的委员以及党小组长、团支部书记的帮带力度,采取检查指导、问题答疑等形式,手把手地帮、面对面地教,切实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能力。

五是把好定期“督导关”,在加强指导上下功夫。坚持把严格督导检查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力保证,着力抓经常、经常抓、抓到位。要加强统筹调控。每年初,旅团政治机关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实行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双重控制”,对单位建设成绩突出、党员数量较少、官兵整体思想基础较好的党支部,发展指标可以适当倾斜;对全面建设滞后、党团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单位,进行必要的指标控制。要搞好检查督导。旅团政治机关要结合明察暗访、风气建设考评等时机,每年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不少于4次,重点检查比例控制、培养考察、组织程序、集中培训、政治考核等环节是否按规定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分析研究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拿出对策措施,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效。要严格奖惩问责。坚持“谁主抓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明确基层党委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为“直接责任人”。对发展党员工作突出的个人,优先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依纪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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