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功迈过会计工作的“门槛”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训的几点建议
2016-12-31周白芦
文/周白芦
如何成功迈过会计工作的“门槛”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训的几点建议
文/周白芦
摘要:《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符合以上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都可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关键词: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的学习;存在的问题
凡是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都可报名该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证书。按照我校学生的现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方式只有是一次性考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门功课。那如何一次性考出这三门课,这就需要教师的反复思考。接下来我将结合自身的教学,谈谈如何学习这三门课。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学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一门比较重要的课程,同学们对于这一点都是心知肚明。但是在如何学好这门课程的问题上,是有一定的误区。大多数的学生都认为这门课的学习靠死记硬背,但是死记硬背的知识在遗忘率高。那我们应该如何来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呢。
我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知识点分为三类,接下来我具体说说每一类的学习方法。
(一)众所周知类
例如《会计法》第二十六条中关于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禁止性规定:“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按照正常思维理解,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
(二)需要推理类
例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里面规定“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变造与伪造是两种不同的性质的造假,但学生对于这两个内容容易混淆。教师就可以结合语文,将变造说成有中生变,将伪造说成无中生有。学生如何理解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行为。因为签章对变造后的签章人来说,本身签章人不需要在票据上进行签章,但是现在票据上有了他的签章,这就是无中生有的行为。这与变造其他内容并不改变票据或结算凭证上面的签章人是不同的。
(三)死记硬背类
例如《税收征管法》关于罚款数额多少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就需要死记硬背,但其中也有规律可循:违法情节轻的罚款数额小,违法情节重的罚款数额大。这类金额是需要死记硬背,但背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我们可以把相关的关于罚金的都拎出来一起对照着去背,背的时候可以结对一问一答,这样就更具趣味性。
二、《会计基础与电算化》的学习
《会计基础》是一门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专业课,即包括抽象的理论知识,又需要具体的实践操作,因此在教学中要求理论和实物并驾齐驱,使学生在理解会计理论的同时又要熟练处理会计业务。以下是我经常使用的几种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与提问法相结合
对于刚刚接触《会计基础》时,在学生会碰到好多的专业名词,而这些专业名词对学生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但对于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是入门的第一步,也是本门课的基础,我们都知道打好基础的关键性,不然会严重影响后续知识的学习。
在这个阶段,我一般会为学生“开个店”例如学校的小卖部,从而引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概念。通过经营模式的介绍,得出什么是“收入”、什么是“费用”、什么是“利润”。让学生在联系事实的情况下适应这些专业名词。同时通过多提问,加深对专业名词的记忆。
(二)情景教学法与互动教学法相结合
当学生对于专业理论知识有了一定掌握的基础上,才可以采用这两种教学方法。学生在设定的场景中,准备好会计用品,例如会计凭证、账簿等,给每个学生分配不同的岗位,不断轮岗,将《会计基础》书本上的操作要求从头做一遍,填制凭证的注意事项、账簿的设置与登记、报表的编制等等。还可以利用网络等提升课堂的趣味性、灵活性,从而提升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相信这样的学习方式能大大提高学生的对于《会计基础》的理解。
《电算化》的学习是在《会计基础》的掌握基础上进行的,通过不断的操作与运用,从以往的考试通过率来说,电算化基本没有问题。
三、关于《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与《会计基础》中的几点疑问
(一)《会计基础》教材中关于错账更正方法中的红字冲销法的具体操作不具体,原文“用红字冲销原有错误的账户记录或凭证记录”,究竟是记账凭证错误、还是记录账簿的错误需要用红字更正呢?
本人认为红字更正法是指“记账或结账后,发现是记账凭证中的错误 ,而导致记录账簿存在的错误,需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也可以这样说是账簿记录依据的记账凭证错误且在记账或结账后发现时,需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错账。”
(二)对于消费税的概念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但对于哪种产品在哪个环节缴税都不作说明,计算公式也只有应纳税额=销售额X税率,这是不是侧面表示忽略了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税的环节。个人认为可以在税目表里加以表示。
参考文献:
[1]祖明.基础会计教学改革的探究与实践[J].中国现代教育,2011.
[2]陈凌云.关于基础会计教学改革之探讨知识经济[J].援时代报告,2012.
[3]刘兰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特色研究[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
[4]欧盟.asis-link项目“关于课程开发的课程设计”课题组[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鄞州职业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