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信用社违规信贷现象及对策
2016-12-31彭永杰
文/彭永杰
论农村信用社违规信贷现象及对策
文/彭永杰
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发展速度加快,但是随着而来的信贷风险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农村的金融安全,农村信用社需要加强信贷风险管理,需要有效防范与化解信贷业务风险,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信用社; 违规信贷; 对策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秉承服务“三农”的理念,在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整合以及农民增收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需要我们正视的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发放等方面出现诸多违规现象。不健康的放贷现象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隐患,倘若不能及时加以解决,必然会危及农村地区的金融安全,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
一、农村信用社违规信贷现象及原因分析
(一)以贷收息行为
所谓以贷收息,即是部分农村信用社出于增加利润的目的而盘活信用社里的资金,通过违规的发放新贷款来收回旧贷款利息的行为,通过其中的虚收利息来制作银行收息水平高的假象。农村信用社以贷收息的对象,多数是那些长期不能还本付息的贷款户。以贷收息行为会降低农村信用社资金利用效率,带来虚假的账面信息,不能准确反映不良贷款等业务考核统计的真实数据,增加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农村信用社出现以贷收息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是经营考核形式单一,过分追求利润量,为达到放贷量的同时试图规避风险,不按照正常的程序操作;其次,为完成任务指标,农村信用社以期通过以贷收息的方式来“盘活”不良资产,用放贷来进行不正当的利转本,让部分贷款户的债务负担更加高筑,进一步弱化其偿还能力,形成实亏虚盈的账面现象;第三是部分信用社职工数量少,且作风不正,用以贷收息的方式“完成”工作指标。
(二)冒名贷款
冒名贷款是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虚假名义贷款,并利用贷款办理之际挪用款项的行为。冒名贷款主要有顶名贷款、搭名贷款、盗名贷款和假名贷款等形式。由于贷款过程存在欺骗因素,合同是虚假的,被冒名者无从知晓贷款实情,信用社也无法追溯还款,造成信用社贷款资金被盗用的情况,严重影响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
造成冒名贷款的主要原因包括:信用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松懈;贷款“三查”不严,没有执行严格的放款手续;个别农村信用社为完成考核指标,通过冒名贷款来掩盖不良贷款的数据,以完成考核任务;少数信用社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违规为外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套取贷款等。
(三)贷款一户多发
一户多贷是指同一辖区内的信用社不能给予同一贷款人两次以上的贷款,而实际检查中可以发现,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贷款一户多发的现象。贷款一户多发的危害极大,一旦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值出现偏差,信用社难以按期收款。此外,还会造成信贷数据的真实性下降,影响有关部门知晓农村信贷工作的实情,影响决策层的信贷决策,给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带来消极影响。
贷款一户多发多出现在村委等行政单位,地处乡镇的农村信用社难以抵御处于行政干预下的贷款需求;部分信用社员工责任心不足,明知村委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仍然违规发放贷款;部分信用社重视工作指标的完成状况,而轻视风险管控,对于贷款人的情况调查工作流于形式,造成贷款一户多发的情况多发[1]。
(四)越权发放贷款
按照权限放贷是确保信用社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但调查发现,部分信用社存在越权发放贷款的情况。越权放贷长期存在,会造成信用社的相关制度形同虚设,降低信贷管理秩序;越权放贷会增加信用社的信贷风险,也会增加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造成越权放贷的主要原因是贷款审查不严,放贷过程没有严格依据信贷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遵循分级审批的放贷制度;此外,贷款发放过程中管理不严,贷款手续不够严谨;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缺失。
(五)审贷未分离
为防止信贷风险,堵塞金融漏洞,审贷分离是金融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的信贷制度。但农村信用社常出现审贷未分离的状况,造成相关规章制度悬空,给农村信用社埋下安全隐患。审贷未分离会造成审贷分离制度实效,增加农村信用社如期收款的难度;使得信贷工作的评判过程流于形式,为不法分子以权谋私创造条件,诱发金融犯罪。
审贷未分离主要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混乱,信贷操作流程不规范,贷新还旧现象突出,“三查”制度没有切实贯彻落实,信贷过程中的漏洞太多。
二、农村信用社违规信贷现象的对策分析
(一)强化信贷管理内控,转念信贷观念
首先,要强化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制度建设,用法人信贷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农村信用社应是一级法人,要提高对信贷管理内控制度作用的认识度,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情,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信贷管控措施,健全完整的信用授权制度和严格的放贷操作流程,并确保对于信用社业务流程的全盘监管,为农村信用社的放贷过程提供内控基础。其次,明确信贷过程中的权限与责任,统一权责,建立独立的信贷体制,弱化个人在信贷工作中的权力,提高信贷内控制度的威慑力。第三,建立各司其职、互相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结构,让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形成权力制约的运行结构,提高内部自觉监督的运营环境。
(二)构建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完善信贷管理的第一步是要强调内控优先的管理原则,确保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有内控监管,所有岗位和业务人员都能融于内控制度之下。加强对信贷管理工作
下接(第1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