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权力生态分析与优化路径
2016-12-31李龙强侯德锋
李龙强,侯德锋
(商洛学院,陕西 商洛 726000)
地方高校权力生态分析与优化路径
李龙强,侯德锋
(商洛学院,陕西 商洛 726000)
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实现高校权力生态的民主化。地方高校权力生态的痼疾是行政性治理权力过于强势,挤压了学术群体的权力空间。权力体系现代化是优化地方高校权力生态的基本路径。
地方高校;权力生态;优化路径
现代大学制度就是保障完全实现大学在现代条件下的全部功能的制度设计,其实质是合理设置多元的利益相关方的权力和运行规程。地方高校是中国大学体系中的第三梯队,为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立下了汗马功劳,但由于历史的地缘的原因其实现大学的全部功能的能力相对不足,其建立和落实现代大学制度的困难相对复杂。但无论如何复杂,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所有高校走向现代化绕不过去的一个坎,必须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将现代大学制度具体化为治理本校所有事务的制度体系。
1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是实现高校权力生态的民主化
高校内部权力是指在高校内部各个管理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权力,其形成的权力生态就是指权力的分配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权力作用关系。大学的权力可以分为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本文只分析正式权力,即有合法的权力来源与明确的权力主体的权力。大学的正式权力可以按其处理的事务的性质来分类,大学的事务可以分为学术性事务与非学术性事务两大类,相应地,大学的权力可以分为学术性事务治理权力与非学术性事务治理权力。学术性事务的治理权力又进一步细分为学术性事务的决策权力、执行权力、监督权力三小类。非学术性事务的治理权力也应当分为决策权力、执行权力、监督权力。不同类别的权力其行使主体不能够重叠,以避免权力垄断和监督失效。
我国大学的非学术事务治理权力包括党委的领导权力、纪委的监督权力、校长及行政部门的行政权力、二级学院的管理权力、工会与教代会的民主权力、学校理事会的咨议权力等等。权力同权力在覆盖范围、作用强度、使用频率方面各不相同,在高校最重要的权力就是学术性事务治理权力和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管理团队的行政权力这两类权力。
要建设和落实好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大学民主,实现高校权力生态的民主化是关键。现代大学民主制度构建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微观层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集体领导制度不够健全、行政权力泛化、民主权力虚置、权力运行监督缺位成为高校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障碍,为此,应当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信息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等四个方面系统地构建现代大学民主制度,推进高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1]。中国的大学不仅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还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建设做好探路者和引航员。大学是进行基层民主建设最好的试验田,大学知识分子密集,人们的政治觉悟与道德水平总体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是进行治理现代化实验的有利条件。大学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风向标,大学民主建设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大学使命的必然要求。
2 地方高校权力生态的痼疾是行政性治理权力过于强势
在我国高校组织结构中,行政权力运行有着严密的行政组织机构作为依托,往往表现得比较强势,致使学术权力不断行政化。具体来讲,一方面,高校行政管理干部中“双肩挑”干部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行政资源大于、多于或优于学术资源的客观事实,由此使学者也千方百计地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当前高等学校中的诸多学术方面的专业委员会,比如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事实上都是在高校行政权力的监督与控制下运行或者委员会的成员大多本身具有行政职务,从而使学术组织机构的学术作用基本上无法有效发挥。而且在我国现行学术体制下,学术权力的有效运行本身必须依赖于行政权力才能推进和实施,这也是不争的事实[2]。
地方高校行政性治理权力在其校内权力生态中居于生态金字塔的顶端,表现比较强势。
第一、地方高校各类权力行政化,高校本应存在的多种权力形态最终都收编为行政化管理之权。工会和教代会本应享有相对独立的民主审议与监督权力,但由于工会主席与教代会成员的全部人选由行政部门决定,使本应对全校教职工负责的教代会蜕变为对学校各项政策划勾-举手-鼓掌的联合一体机。行政权在组织内部对学术行为的影响显著,在学术资源的获取与配置上具有优势。据李海萍教授对我国约100所高校的抽样调查显示,大学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三大学术机构成员与处级干部、系主任职务的相关系数分别达到0.786、0.910、0.738、0.916、0.721、0.721[3]。这种双肩挑的普遍化导致地方高校有学术事务需要治理,但不是学术性权力的治理,而是行政权力越俎代庖。
第二、地方高校领导容易出现权力任性化。“权力任性”不是指率性而为,而是指“恣意放纵,以求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达到自己某种不正当的目标或执拗使性,无所顾忌,必欲按自己的愿望或想法行事。”要防止地方高校主要领导搞权力通吃,用权力勾兑学位、荣誉、科研成果,把上级授予的权力误认为是自己的能力,误认为是上级的奖励。高校领导统揽学校这个“小社会”全局,牢牢控制着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极易将集体领导变为个人专断,大肆任性用权。
3 权力体系现代化是优化地方高校权力生态的基本路径
权力体系现代化是适应现代社会多元治理要求的权力设置法治化、权力主体胜任化、权力清单公开化、权力运行流程化、权力使用备案化、权力监督全程化、权力裁断可诉化的总称。权力体系现代化是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权力是治理的重要手段,现代化的治理需要现代化的权力。现代化的权力不同于以模糊、阴暗、无形、随机、任性为特征的传统权力,特别强调权力的理性化和可控化。
权力设置法治化是指新设或废止某种权力必须有宪法和法律依据,必须借用奥卡姆剃刀去对待新设权力的动议:如无必要,毋新设权力。杜绝因人设权。权力是配置社会价值的公器,而不是供人满足私欲的工具。权力主体胜任化是掌握特定权力的主体必须完全胜任该权力对应的职责,杜绝权力主体平庸化。
权力清单公开化是指各项权力的管辖事务范围、时空范围都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化是指将各项涉权事务分解成各个环节、明确不同环节的权力主体与办理标准。地方高校权力主体要学会坚持按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办事。将抽象的工作具体化、数字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权力使用备案化是指各项权力的使用过程要通过现代化的记录方式及时存档并定期向监督部门备案。各项指令、表决、签字、盖章等要通过现代化方式实现数据化存档。权力监督全程化是指任何权力的运用从始至终都有监督、都有有干预力的监督,即一旦发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应立即反馈、督促其改正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消除权力的不当使用。
权力裁断可诉化是指权力主体作出的关于相对人的处分、评价、审批等裁断,相对人如果对该裁断不服,有权利根据预先设定的抗辩程序进行抗辩,如申请复议、要求解释、信访维权、提起诉讼等。权力裁断可诉化是遏制权力任性的警报器。权力裁断被诉率可以作为权力主体是否胜任的一个重要观察指标。当然,为了避免个别人滥用抗辩权,可以设置必要的抗辩条件与收取适当的抗辩押金。抗辩成功,返还当事人押金;抗辩未遂,其抗辩押金进入相应的维权公益基金。
高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当前最关键的是要严格规范公权力的运作。一是要规范资金审批程序,严格规范财政拨款或其它资金的宏观决策,规范各级领导的经费审批运作,规范财务人员对经费收支的经办权力,规范基本建设的决策和实施;二是要完善人事任用制度,特别是健全引进人才和晋职晋级制度;三是完善学术评估管理,规范科研成果评奖、学科建设选优、各类导师遴选等工作,四是要警惕高校亚权力腐败,尤其要严防裙带型亚权力、师生型亚权力、伙伴型亚权力、帮派型亚权力和随从型亚权力的蜕变和作祟[4]。
湖北省委在省属高校开展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试点对于探索提高高校领导胜任素质非常具有启发意义。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试点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任职期间全职从事管理工作,原则上做到“五不”:不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不申报教学科研项目、不参加教学科研评奖、不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不申报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试点高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着力打造潜心从事管理和服务的职业化高校领导班子。”[5]可以说这个“五不”禁令确实捆住了一些人用行政权力勾兑学术权力的手脚,这是一项创举,值得大力提倡。
主要参考文献
[1]顾南宁,姜迎,兰国海.现代大学民主制度构建的思考[J].现代教育管理,2014(5):20-24.
[2]祁占勇.高等学校治理结构中的权力冲突及其治理[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162-165.
[3]李海萍.高校学术权力运行现状的实证研究[J].教育研究,2011(10):49-53.
[4]郑又贤.严格规范公权力运作:预防高校腐败产生的关键[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6):8-12.
[5]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N].湖北日报,2015-05-29.
10.3969/j.issn.1673-0194.2016.15.144
G420
A
1673-0194(2016)15-0232-02
2016-05-11
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资助;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13A001);陕西省教育厅课题(15JK1222);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5KRM132,2016KRM105);商洛市科技局项目(SK2014-01-30)。
李龙强(1971-),男,湖北荆州人,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副教授,北京大学访问学者,杜肯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