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湿地保护工程建设与效果研究
2016-12-29张爱梅安化县林业局
张 军 张爱梅 / 安化县林业局
我国湿地保护工程建设与效果研究
张 军 张爱梅 / 安化县林业局
【摘 要】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等巨大的生态功能,是重要的生态系统。我国于本世纪初开始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启动了湿地保护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到2014年底,我国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国际重要湿地800多处,基本形成了全国性湿地保护网络体系,自然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关键词】湿地;湿地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效果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湿地是极其重要和特殊的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和保护海岸等巨大的生态功能。同时,湿地也是生物多样性的发源地之一,无数种类的植物和众多的鸟类、哺乳类、爬行类、两栖类以及无脊椎动物在这里生存、繁衍。湿地以其独特的功能,维系着水、生命、文化及多方面的关系。2004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从高山到大海,湿地在为我们服务”,就说明了湿地的巨大作用和全人类对湿地生态系统重要性的认识。良好的湿地生态系统,既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1.我国湿地保护面临的形势
我国一些重要湿地区域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由于湿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己经导致了湿地的严重萎缩和生态退化。如在三江源地区,湿地的萎缩和退化直接导致草场的退化和荒漠化的加剧,由此导致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并直接威胁到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湿地的过度围垦和水质的污染直接消减了湿地调蓄洪水、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导致了洪涝灾害频发和生物多样性锐减的局面,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严重失衡在华北地区,由湿地萎缩导致的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己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有限的物力和财力,在一些重要地区抢救性实施保护和恢复工程,尽快改变局部的生态环境,缓解由于湿地退化导致的生态问题。
我国的湿地保护管理能力薄弱,管理体系、法制体系、监测体系、宣教体系和科研体系等一系列与湿地保护有关的基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盲目开发利用、乱占滥用湿地的现象不断发生。如果这些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这种局面不能尽快扭转,将进一步加剧湿地生态环境的恶化,从而威胁水资源涵养和淡水供给,加剧洪涝灾害,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进而影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能力建设,优先加大对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湿地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
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自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必须站在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抓紧实施我国的湿地保护工程,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
2.湿地保护工程基本目标
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提出,5年内计划投资90亿元,优先启动四大重点建设工程,通过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使我国的自然湿地、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实施规划》由国家林业局、科技部等个部门共同编制,提出了湿地保护的任务目标、建设重点和具体措施。其中,优先实施四大重点建设工程。
湿地保护工程。重点对我国已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及周边敏感区域内已建的地方级保护区及少量新建保护区进行建设,计划从现有的个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中,选择个投资建设,包括国家级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内的地方级及少量新建保护区个,另外还建设个野生稻保护小区,并对个人为干扰特别严重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实施移民。
湿地恢复工程。重点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区域内的退化湿地进行恢复,计划恢复各类湿地万。在吉林向海、黑龙江扎龙等急需补水的重要湿地,实施生态补水示范工程在污染严重、生态价值又大的江苏阳澄湖、新疆环博斯腾湖等富营养化湖泊湿地,实施湿地污染控制工程在大庆、辽河和大港油田等地,实施湿地保护示范工程等。
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在典型地区建立国家级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农牧渔业湿地管护区、南方人工湿地高效生态模式研究示范区开展滨海湿地养殖优化和生态养殖工程示范建设等。
能力建设工程。加强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科技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有关机构的建设,完善我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宣教培训体系。
3.湿地保护工程进展
从《实施规划》实施以来,我国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湿地公约》,不断加强国际合作,极大地提高了在湿地保护方面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2005年以来,我国连续当选为湿地公约常委会成员国,先后获得了“献给地球的礼物”、“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杰出成就奖”等奖项。
到2014年底,我国已建立了633处湿地自然保护区、95处湿地公园和45处国际重要湿地,基本形成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国际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等相结合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50多万Km2的自然湿地(约占全国总面积的57%)得到了有效保护。
至2014年,我国己建立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03个。我国最早设立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为1978年设立的九寨沟自然保护区。面积最大的国家级保护区为三江源保护区,面积超过15平方千米。我国设立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中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的有崇明东滩鸟类保护区、达责湖保护区、大丰糜鹿保护区、大山包保护区等45个;被列为我国重要湿地的有艾比湖湿地保护区、巴音布鲁克天鹅保护区、查干湖保护区、昌黎黄金海岸保护区等34个。
至2014年底,我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的省级湿地保护区共195个。我国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区最多的省为黑龙江省,共设立翠北湿地保护区、大佳河保护区、东升湿地保护区等省级保护区32个。我国最早设立的省级湿地保护区为1980年设立的鄙阳湖河蚌保护区、番仔阳湖鲤螂鱼产卵场、镜泊湖保护区、西沙东岛白鲤鸟保护区、新疆天池保护区等。我国设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的广西北仑河口保护区、云南碧塔海保护区、广东海丰公平大湖保护区等8个,被列入我国重要湿地的有乌裕尔保护区、白洋淀保护区、当涂十臼湖保护区等30个。年后新建省级湿地保护区见表一。
4.湿地保护工程效果
湿地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是200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同年6月国家林业局又召开了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二是2001年保护工程启动以来,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完成投资约6800万元,开展了黑龙江安邦河退耕还湿、湖北洪湖湿地保护恢复、湖南南洞庭湖湿地保护恢复、湖北梁子湖湿地保护恢复、内蒙古乌梁素海湖泊富营养化治理、上海崇明东滩湿地生态恢复、江苏洪泽湖湿地保护和恢复、云南拉什海宣教中心、宁夏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河北衡水湖湿地保护和恢复、江西宣教中心等11个具有普遍示范意义的保护和恢复试点项目。三是制订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由国家林业局牵头、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海洋局10个部门共同参与下,完成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4-2030年)编制工作。《规划》于2003年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复。这是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四是2003年完成的新我国成立以来首次大规模的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涉及全国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的31个省区、市,首次查清了我国湿地及资源状况,找出了湿地保护管理所面临的种种严重威胁及根本原因,全面系统地调查了全国湿地高等植物、珍稀湿地植物、以及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兽类和鱼类资源区系组成、地理分布和栖息地状况,填补了我国在湿地基础数据上的空白。五是积极履行《湿地公约》,提升国家形象。1992年我国加入《湿地公约》后,积极履行《湿地公约》规定的义务和职责,特别是在启动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以来,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2年1月,在原有7块国际重要湿地的基础上我国又有南洞庭湖等14块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使我国的国际重要湿地数量达到21块,总面积300万公顷。2002年,为表彰我国在湿地保护上取得的成就,世界自然基金会将一该年度“献给地球的礼物”荣誉奖颁发给了我国,这是该奖项第一次由我国人获得。2002年《湿地公约》第八次缔约方大会上,我国政府代表团成功修改了对我国不利的决议,维护了国家利益。同时,我国率先推动的“加强高原湿地保护决议”在缔约国大会上通过,为今后开展这一领域的合作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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