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促进潼南社会和谐
2016-12-28蔡燕
蔡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础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走群众路线,努力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当前党群干群关系矛盾的特点
从信访部门的资料显示,从信访反映的内容来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类占68%,反映建议类占11%,检举揭发类占11%,申诉类占7%,其它占3%。新时期党群干群关系矛盾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1、权益性。发生的问题和矛盾大多与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相关。从信访局接待的来访、受理的纠纷情况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反映水电站、煤硐、矿场的建设、开采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征地补偿、折迁安置问题;三是村务不公开问题;四是困难群众要求救济或享受低保;五是环境污染问题;六是认为执法不公和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问题;七是各类民事纠纷。而这些问题都与群众利益相关,且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体现。要调整现时期的干群关系,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工作作风问题,而应从调整政府与群众利益的矛盾上解决。
2、群体性。在常见的矛盾纠纷中,往往是利益一致,要求相似的群体性纠纷。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关系到较大部分人切身利益的事情。这些矛盾纠纷处理不好,调解难度增大,对社会稳定危害也更大。
3、抗衡性。不少上访者认为找别人不如找政府,找政府不如堵公路,甚至出现冲击党政机关等违法犯罪行为,意在把矛盾推向社会,扩大事态,以引起上层关注。在上访失败的情况下,农民往往转向直接抵抗,有时甚至发生群体性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
4、组织性。上访农民为了上访成功,在一些大规模的征地案中,农民还会聘请一些律师参与,使上访农民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政策水平。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些事件的时候,如果不具备相当高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就不能有效地解决矛盾。
二、当前潼南党群干群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1、基层组织职能转变与农民群众现实要求之间的矛盾。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党的方针政策要靠基层组织去落实,许多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或多或少会产生矛盾。随着镇党委、政府对群众管理职能的逐步淡化以及服务群众职能的凸现,一些党员干部一时难以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而且农民群众也十分需要一个能在信息、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提供多方位服务的党委、政府。但是部分干部却对新体制不够适应,服务本领满足不了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在相对职权消失的情况下,镇承担的工作任务并未减少,甚至压力更大,镇党委、政府的“有事无权”,不仅削弱了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能动性,也往往在服务群众中感到“有心无力”,造成缺位失位。
2、群众诉求与沟通机制的矛盾。近年来,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平等要求明显增强,对自身利益和社会事务表现出了较强的关切,由此产生了包括利益诉求、民主诉求等在内的多种诉求,而且表达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些诉求,都需要通过畅通的干群沟通渠道来表达。但目前就潼南而言,干群沟通机制还不够完善、沟通渠道不够畅通。由于沟通不畅,群众的呼声不能及时反映到干部耳中,干部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时常容易产生偏颇;当群众对有些政策不理解时,往往又得不到正确解答,导致干群间隔阂加重,误解加深。当群众的诉求在规范的、合法的渠道长期得不到畅通有效的表达时,就有可能选择非规范、不合法的渠道,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形成对抗。
3、少数干部腐败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矛盾。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最大受害者是人民群众,它是以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的。比如:涉及千家万户的教育乱收费;医生收红包,开单提成,药价虚高;个别党政干部的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等,都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虽然不正之风和腐败只是极少数现象,但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加了一部分人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和怨恨。
4、利益需求与分配的矛盾。在现实生活中,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利益需求与分配的矛盾是干群关系中最为突出的矛盾。在农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山林管护、开矿建厂、经商办企业等方面占据有利条件,致富的天平向干部倾斜。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由于身份、地位和行业的差别,收人差距也十分明显,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和部门,凭借国家特许政策和对公共资源的占有,其干部职工享受比一般行业高出数倍的收入和福利待遇。这种差距导致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心理失衡,往往把不满情绪指向党和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
三、原因分析
1、少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少数基层组织不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不能公开、公正、公平处理村务,不能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造成基层组织号召力和凝聚力弱化。个别村两委班子因家族、派性问题闹不团结,既影响工作,又涣散民心,影响党的基层组织形象。另外,基层组织对村民教育乏力,不善于向农民群众讲道理,对农民群众的一些错误观点、错误思想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使少数农民群众对党、对集体、对改革认识上有误区,思想上有障碍。
2、部分基层干部素质偏低。一些干部素养、思想境界、知识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与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不相适应。在处理村务和事务时,运用强制式的办法,不向群众作解释、讲道理,当部分农民群众不满干部做法时,不是发挥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而是采用出口训人等简单粗暴的办法,与农民民主意识日益增强形成了尖锐矛盾。
3、群众思想失范和行为失当。农民在经济上相对独立,对集体依赖减少,国家集体观念淡薄,思想上淡化了干部的作用,行动上不配合、不支持干部工作。部分群众有急于求富和盲目攀比心态,由于强烈的失落感,容易产生仇官仇富心态,这些不正常的心态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另外,部分农民对执行政策的干部偏见较大,有的农民目光短浅,有些群众只要权益,不承担义务;只要自由,不要纪律;只要民主,不要法制。比如拆迁征地等损害到自已利益时,就把矛头指向干部,甚至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惜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采取违法手段和过激行为,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紧张和对立。
4、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措施不当。一些干部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开展工作往往不能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特别是在农民土地占用、城市拆迁中,有些干部或者没按规定落实政策,或者违规操作,使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群众反响十分强烈,时常导致群体事件发生。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追求部门利益,增加了群众负担或使群众利益受到较大伤害。另外,由于干部、群众所代表的不同利益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干部在执行、落实国家政策过程中,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经常和群众的个人利益发生冲突。如修路、供电等公共设施要占用农民土地时,一方面是政府在补偿时有所偏差,另一方面是群众漫天要价,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5、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够健全。近年来,潼南各项体制改革、机制建设和各行各业的制度法规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为调节社会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是,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难免会出现一些不深入、不配套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往往又需要一个较长过程,从而易引起群众不满。
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主要措施
1、着力解决经济问题。发展农村经济,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工作,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表现,是密切党群关系的中心环节。一是引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发挥当地地理资源优势,立足特色,科技兴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二是大力培植新经济增长点。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发展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多渠道挖“穷”根,栽“富”树,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及时有效地为农民群众提供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物质服务、销售服务、加工服务等产前、产中、产后系统化服务,形成多层次、多渠道、上下联动、协调运转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尽快摆脱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经营状况,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盘活村有资产。要认真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区分对象,采取不同措施追回被欠款。要盘活集体财产,积极开发各种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创办经济实体。
2、着力解决观念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农民群众,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优良作风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一是关心群众疾苦,树立公仆意识。各级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头,特别是要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落实好已经出台的解决困难群众和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的各项帮扶政策。二是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意识。要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研究、制定每一项涉及农村、农民的重大决策和方案时,无论在形式、内容上,还是在出台的时机上,都要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各种改革措施的出台都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实际承受能力,坚持从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量力而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改善。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要把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紧迫任务来抓。要深入农村一线,到田头、农户、工地、学校中去,特别是到困难多、问题多、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动态和群众的生活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着力解决素质问题。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认真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带领群众治穷致富的能力。首先要选好带头人。把那些政治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党员和群众拥护,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人才选上来,尤其是要选好村两委会一把手。其次要在提高农村基层党政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通过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农村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科技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做好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第三要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纯洁干部队伍。对直接侵害群众的切实利益,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的,特别是涉农案件,无论案件多少,都要客观公正,严肃处理。
4、着力解决制度问题。少数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腐败现象,除了与干部自身思想素质、道德水平低下有关外,也和教育乏力、监督无力、执纪不严等有直接关系。因此,必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纪党规、党性党风、行政法规和法律教育,提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用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约束自已的行为,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当好群众带头人。另一方面,要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以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要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并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一把利剑,以杜绝腐败现象。要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作为评定干部政绩的依据,以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荣誉感。
5、着力解决民心问题。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得民心的德政工程,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一是切实解决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减负政策,对不符合中央规定的各种集资、收费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坚决防止巧立名目随意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二是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做到内容、时间、程序、形式、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统一。对不按时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的,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抓好镇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群众接待日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联合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变来访为回访,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能解决的要想办法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给群众解释清楚,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决不能久拖不决,把小事酿成大事。对一些信访“专业户”,要区别对待,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处理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四是下大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治保会、调解会的作用,积极调解、疏导民事纠纷,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对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和农村恶势力,要重点整治,集中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五是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民办实事要注意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超越农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